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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誡過時了嗎?
 
大衛.鮑森
李靜宜
基督教以琳書房
 
252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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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貨說明

 
 

內容簡介

神為何說「不可」?
跨越世代,至今仍值得聆聽的造物主指南

神是在拯救以色列人、領他們脫離埃及的奴役之後,才頒布十誡給他們。這個次序更凸顯了十誡真正的意義:神既拯救了祂的百姓,就教導他們如何真實地活在與祂的關係中——如何敬拜祂、尊崇祂的名、孝敬父母,尊重生命、婚姻、財產,並自由地活出富足的生命。因為十誡正是神與祂子民所立的約中,賜下的生命之道。

大衛‧鮑森牧師帶我們重新認識這十條誡命,看見它們並沒有隨著時代過去而失去意義。即使社會文化快速變遷,人性的根本卻沒有改變;我們與神、與人之間的問題,依然存在。對於活在新約中的基督徒而言,我們是在恩典中蒙拯救,也在恩典中學習順服。因此,不論何時,重讀十誡,就是重新思想神與我們所立的約,也重新認識一個屬神的人,究竟應當如何活。
 
 

作者介紹

大衛.鮑森 David Pawson

是知名的聖經教導權威,他投入一個建造英國和其他國家之教會領袖的巡迴事工,並藉由基督教的廣播、電視節目被世界各地的人所熟知。他的著作甚多,包括《如何帶領初信者:屬靈接生學》、《通往地獄的不歸路》、《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約翰福音三章16節是福音嗎?》、《你一定要認識的基督信仰》、《大衛.鮑森自傳》、《與神立約》、《超越死亡的生命》(以上中文版皆由以琳書房出版)等。
 
 

目錄

前 言
第 1 章 不可有別的神
第 2 章 不可雕刻偶像
第 3 章 不可妄稱耶和華的名
第 4 章 守安息日
第 5 章 孝敬父母
第 6 章 不可殺人
第 7 章 不可姦淫
第 8 章 不可偷竊
第 9 章 不可作假見證
第 10 章 不可貪戀
 
 

內容連載

前言


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六日要勞碌做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神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牲畜,並你城裡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做;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

眾百姓見雷轟、閃電、角聲、山上冒煙,就都發顫,遠遠地站立,對摩西說:求你和我們說話,我們必聽;不要神和我們說話,恐怕我們死亡。摩西對百姓說:不要懼怕;因為神降臨是要試驗你們,叫你們時常敬畏祂,不致犯罪。於是百姓遠遠地站立;摩西就挨近神所在的幽暗之中。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要向以色列人這樣說:你們自己看見我從天上和你們說話了。

──出埃及記二十章1~22節

這是一段既深刻又莊嚴的經歷,神只要以色列人遵守十條誡命。多年前,我在一個教會擔任牧師,我想那裡的人多半只記得一件事:我是那個「廢除十誡」的牧師。講台後面有一塊石膏飾板,上面用哥德式字體、深褐色油漆寫著十誡。沒有人記得這塊飾板是什麼時候出現的,雖然很多會友都記得,教會其他地方要粉刷時,這塊飾板往往也跟著上一層亮光漆。每次我講道,我都知道台下的人都在盯著我背後飾板上的字:「你不可……。」所以,那一年,飾板被撤下來了。結果我成了那位廢除十誡的牧師!當然,我並不是那個意思。
基督說:「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有個普遍的誤解,就是基督徒與十誡已經毫無關係了。我記得在諷刺周刊《潘趣》(Punch)上看到一則漫畫:有一個很憂傷的牧師站在教會門口,倚著佈告欄,佈告欄上有一系列關於十誡的佈道。透過教會敞開的大門,可以看到牧師背後空蕩蕩的長椅。他眼神感傷,看著對街的電影院,那裡有一個很大的廣告板,上面寫著:「激勵人心的經典之作──《十誡》(Ten Commandments)。」人群從門口一直排到街角。
牧師惆悵地望著排隊的人潮。然而,去看這部電影的人不是想要成聖,而是尋求感官刺激。他們追求的是娛樂,而不是造就。雖然電影名稱是《十誡》,但十誡在電影中占很小的篇幅。整體來說,這是一部典型的好萊塢鉅作,雖然導演西席‧地密爾(Cecil B. DeMille)本人在電影開頭很簡短地說,他個人認為西方文明是建立在十誡之上,而十誡中有真理的元素。我有廿一個重點要說明,這又可歸類為三大部分。
我要給你七個理由,說明為什麼人們不研讀十誡,也不認為我該帶你們研讀十誡。我還要給你七個理由,說明為什麼應該研讀十誡。然後我要再提出十誡的七個特色,引發你進一步的思考。


第 10 章
不可貪戀



這事以後,又有一事。耶斯列人拿伯在耶斯列有一個葡萄園,靠近撒瑪利亞王亞哈的宮。亞哈對拿伯說:你將你的葡萄園給我作菜園,因為是靠近我的宮;我就把更好的葡萄園換給你,或是你要銀子,我就按著價值給你。

拿伯對亞哈說:我敬畏耶和華,萬不敢將我先人留下的產業給你。

亞哈因耶斯列人拿伯說我不敢將我先人留下的產業給你,就悶悶不樂地回宮,躺在床上,轉臉向內,也不吃飯。〔真沒想到,一位國王竟然會這麼做!〕王后耶洗別來問他說:你為什麼心裡這樣憂悶,不吃飯呢?

他回答說:因我向耶斯列人拿伯說:你將你的葡萄園給我,我給你價銀,或是你願意,我就把別的葡萄園換給你;他卻說:我不將我的葡萄園給你。

王后耶洗別對亞哈說:你現在是治理以色列國不是?只管起來,心裡暢暢快快地吃飯,我必將耶斯列人拿伯的葡萄園給你。

於是託亞哈的名寫信,用王的印印上,送給那些與拿伯同城居住的長老貴冑。信上寫著說:你們當宣告禁食,叫拿伯坐在民間的高位上,又叫兩個匪徒坐在拿伯對面,作見證告他說:你謗瀆神和王了;隨後就把他拉出去用石頭打死。那些與拿伯同城居住的長老貴冑得了耶洗別的信,就照信而行,宣告禁食,叫拿伯坐在民間的高位上。有兩個匪徒來,坐在拿伯的對面,當著眾民作見證告他說:拿伯謗瀆神和王了!眾人就把他拉到城外,用石頭打死。於是打發人去見耶洗別,說:拿伯被石頭打死了。耶洗別聽見拿伯被石頭打死,就對亞哈說:你起來得耶斯列人拿伯不肯為價銀給你的葡萄園吧!現在他已經死了。

亞哈聽見拿伯死了,就起來,下去要得耶斯列人拿伯的葡萄園。耶和華的話臨到提斯比人以利亞說:你起來,去見住撒瑪利亞的以色列王亞哈,他下去要得拿伯的葡萄園,現今正在那園裡。你要對他說:耶和華如此說:你殺了人,又得他的產業嗎?又要對他說:耶和華如此說:狗在何處舔拿伯的血,也必在何處舔你的血。

亞哈對以利亞說:我仇敵啊,你找到我嗎?

他回答說:我找到你了;因為你賣了自己,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耶和華說:我必使災禍臨到你,將你除盡。凡屬你的男丁,無論困住的、自由的,都從以色列中剪除。我必使你的家像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的家,又像亞希雅的兒子巴沙的家;因為你惹我發怒,又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論到耶洗別,耶和華也說:狗在耶斯列的外郭必吃耶洗別的肉。凡屬亞哈的人,死在城中的必被狗吃,死在田野的必被空中的鳥吃。

──列王紀上廿一章1~24節


這段是聖經中非常糟糕的貪婪案例,描述有一位國王,他想要得到不屬於自己的東西。
沒有人像亞哈那樣,如此徹底地把自己出賣給魔鬼,因為他的妻子耶洗別慫恿他行各樣的惡。這是亞哈買過最貴的土地,付出一切,他的生命、他的王位、他的家庭、他的妻子,他的一切,只因為他想要鄰居的後花園。
下面這段文字的標題是:「我想要」。

「只要……我想要做我喜歡的事。只要我完成學業,我想要離開這裡。要是我年紀大一些了,我想要在安定下來之前到處走走。真希望爸媽可以不要管我。我想要成為萬人迷。要是我有部汽車就好了。我想要獨自一人。要是我有很多錢就好了。我想要成名。真希望我可以找到好一點的工作。我想要在年老前享受一番。真希望大家都不要管我。我想要結婚。真希望我可以買好一點的衣服。我想要過好一點的生活。要是可以做點什麼事就好了。我想要;我也不知道我想要什麼。只要……我想要──我想要。」

這是一個年輕人寫的,人類有個很奇怪的自然法則,就是擁有越多,就想要更多。奇怪的是,我們持續地相信這種幻想,因為這確實是幻想──但願有那個,我就會滿足。只要達成這個目標,只要擁有那個,只要可以這樣、那樣,那麼最終就會得到幸福。然而,整體來說,富裕國家是最貪婪的,擁有越多,就想要更多。英國與世界上三分之二的人口相比,擁有的東西是這麼多,但這裡大多數的選舉,都是贏在一個議題上:你口袋裡的錢、促進繁榮、更多產品。但我沒有打算要在這裡教導政治或社會領域,因為第十條誡命主要不是針對富有的國家,也不是貧困的國家,而是個人。在誡命中,「你」(you)是單數。但我提到貧窮和富足的普遍性問題,因為一旦你發現我們理應是全世界最該感恩的人之後,就會看見貪婪更可怕的本質。我們應該全然滿足於所擁有的事物。有人說,如果全世界每個人都把自己的麻煩堆在一起,每個人再從別人那拿回等值的麻煩,那我們最後還是寧可回到原本屬於自己的狀態。
貪婪
第十條誡命關切的東西很簡單:「貪婪」。這是十誡中,惟一關乎內在思想和感受的誡命,而不是外在的言行;這一條直接通到我們的內心,也是大數的掃羅作為虔誠的猶太人,在十條中惟一失敗的一條。他說,按照律法,就外在條件而言,他是無可指摘的。他是希伯來人中的希伯來人,法利賽人中的法利賽人。在法律上,沒有人可以指責他,原因很簡單,因為沒有人可以看到他的內心。但在羅馬書第七章,保羅的自白中,他說身為法利賽人,只有一條律法他做不到:「不可貪戀」。法利賽人的貪婪相當惡名昭彰。沒有人知道,你的內心是否貪戀別人的東西。
我翻閱聖經,發現男人和女人,一個個都被貪婪毀了。以下是我快速列出的清單。舊約中,我從夏娃這個女人開始。夏娃看見自己不該擁有的東西,她很想要這樣東西,所以不久之後,她就取了來。第二個人是男人羅得。在亞伯拉罕和羅得眺望應許之地時,年紀比較大的亞伯拉罕是叔叔,對他的姪子說:「你想要哪一個部分?」羅得低頭看到約旦河谷,又富庶又肥沃,他就說:「我要這個」。於是羅得去住在所多瑪,緊鄰蛾摩拉,此舉幾乎毀了他。
下一個人差點為整個民族帶來災難,只因為他看到某些屬於別人的東西,他就想要。他的名字叫亞干。你可以在約書亞記讀到這個故事,那時以色列人打下了耶利哥城,緊接著要攻打艾城。以色列人不知道在他們之中,有人看到耶利哥的東西,因為貪戀就把它拿走了。以色列人攻打艾城失敗,因為神知道亞干所行的事。我還列了以利的兒子,以利是撒母耳小時候,訓練撒母耳的祭司。以利的兒子敗壞父親的事奉,而且為此喪命,因為他們貪得無厭。後來,撒母耳自己的兒子也受到同樣的錯誤所苦。然後是掃羅,以色列第一個王。我注意到還有亞哈,然後是先知以利沙的僕人,名叫基哈西,他不想讓乃縵平白無故得醫治,想要從中獲利。在整本聖經中,你會一遍又一遍地發現,許多男男女女都被貪婪毀了。
我們轉到新約時,情況並沒有改變。首先想到的第一個人就是猶大。我們常說他為了30兩銀子出賣主。其實不是,他是為了30兩銀子出賣自己。他賣掉了自己的一條命,連一天也沒有多活。再來是行邪術的西門,他看見西門彼得按手在人家身上,人們就領受能力;因為聖靈降臨在他們身上。行邪術的西門拿出他的錢包說:「這祕訣要多少錢?我也是行法術的,我想要你的伎倆,想請你分享祕訣。」
彼得說:「你跟你的錢一起下地獄吧!你當為這事悔改。」
亞拿尼亞和撒非喇──我猜你會說,從某個角度來說,他們是第一批基督徒「殉道者」,但他們是為財產殉道,而不是為了信仰。在整本聖經中,底米丟是最悲哀的人物,只能用一句話來描寫他:「底米丟太貪心了。」我還可以繼續舉例:腓力斯是一個,底馬又是一個。聖經裡充斥著生命被貪婪摧毀的男男女女,就是這樣。
聖經把貪婪和眼目緊密相連。視覺是一份恩賜,但在某些人身上,卻刺激了貪婪。夏娃看到樹上的果子好做食物,就拿來吃。亞干看見美麗的飾品,很想要就拿走了。今天我們行走在這個世界上,廣告不斷地刺激我們想要、想要、想再要。這是非常痛苦的事,看電視的時候,甚至無法不被這樣的廣告打斷:「其他人都有,數百萬人都有,你怎麼能不來一個?」我們活在一個倍感壓力的世界,貪婪因著商業刺激而受到慫恿。看到別人擁有的東西,要滿足於自己所擁有的,並不容易。
娛樂媒體的傳播,是全世界最令人不安的影響。在世界較貧困地區工作的人告訴我,那帶來深深的怨恨、忿怒、不滿,使人下定決心想要擁有更多東西,這一切的起因事實上就是好萊塢發行的電影。這些電影讓窮人看見,在豪華公寓中的生活水準和生活方式,這是大眾媒體進到他們的國家之前,他們想都不敢想的事。我不是說他們應該繼續活在貧窮中,我說的是,我們在炫耀一種與他們的生活相差十萬八千里的方式。
 
 

詳細資料

原書號:ET103
ISBN:9786267585801
出版日期:20260901
頁數:208
尺寸:14.8 * 21 * 1.64cm
排版方式:橫排
語言:繁體中文
裝訂方式:軟精裝
分類:神學類/神學專題
適用對象:適用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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