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彥蘋
前陣子參與團契,輔導丟出一個問題:「你們覺得,我們受造的目的是什麼?」大家七嘴八舌地討論著,最後得出的結論是:為了榮耀神。緊接著大家開始分享,自己可以如何榮耀神。輪到我時,我沉默了十秒後說:「抱歉,但我真的還想不到。」幸好組員們沒有窮追不捨,要我點下一位就繼續討論下去。回家的路上,我反覆思考這個問題。如果說榮耀神就是好好讀經、禱告,最好再參與一兩個服事、三不五時關心弟兄姊妹,那我其實也都做到了,但總覺得只是這樣的話,榮耀神這件事也太不食人間煙火;我們面對著日漸嚴峻的大環境,生活中充斥著工作、家庭、人際、生活等壓力,這些難道神都不聽、不看、不談,而只要我當個乖寶寶基督徒,這樣就能榮耀祂了嗎?那如果不做這些「例行公事」,難道我的存在就沒有任何意義嗎?再繼續探討下去,總感覺我會準備好離開信仰,過著「沒有意義,但也沒有那麼多責任」的躺平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