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7 - 2018書饗神學特刊-當聖經與神學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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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傳統對此的理解,認為這是神賜給個人的禮物。福音書常說到一個罪人悔改,天上有極                                      ō
                                                                                                  Ŏ
                      大的喜樂(路十五 7、10)。同樣,耶穌赦免癱子的罪(可二 1~12)、赦免有罪的女人                                 ŕ
                                                                                                  ࣣ
                     (路七36~50),還有撒該的故事(路十九1~10)。相關經文還可見路十五7、10,路                                  ᚧ
                                                                                                  ·
                      十九10。                                                                       ग़ 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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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賴特則有不一樣的理解,他覺得罪得赦免其實就是「從流亡歸回」的另一種說法
                     (JVG,頁354)。更表示「從第一世紀的猶太角度,『罪得赦免』絕不可能只是賜給個人
                      的福氣」(JVG,頁359)。




                舊約先知書裡,對於神所應許的罪得赦免,往                  所用的語言,是群體性的,而非個人性的,先知想
             往都有更寬廣的討論和設想(參考耶利米書裡的新                   的是整個以色列人。只有在詩篇,我們才會看到比
             約、以西結書,與以賽亞書)。其意涵是,神要赦免                  較個人性的罪得赦免。不過老實說,許多詩篇學者
             以色列人的罪,並且將他們恢復到原有的土地上。                   也認為,那樣的個人性,指的其實也是代表以色列
             這也正是我們在以賽亞書四十章 1~2 節所看到的                 群體的君王和領袖,像是以斯拉和尼希米。其次,
             景況:「你們的神說:你們要安慰,安慰我的百姓。                  經文的信息是罪得赦免的應許,包括了他們的偶像
             要對耶路撒冷說安慰的話,又向他宣告說,他爭戰                   崇拜,以及對神的悖逆。以色列人經常受到至少兩
             的日子已滿了;他的罪孽赦免了;他為自己的一切                   種主要罪行的指控:偶像崇拜和反叛。這兩種類別
             罪,從耶和華手中加倍受罰。」                           的罪,又可以細分出更具體而特定的罪行,如偷
                從這段經文,有兩件事需要說明:首先,先知                  竊、不信、驕傲、賣淫、壓迫、不公義,等等。







                悔改、信心、赦免這三題,我想合併作答。                   類,哪有個人角度可言? 
             我覺得這裡所謂的「傳統理解」似乎是近代《屬靈                      賴特的邏輯相當清楚:既然以色列亡國被擄是
             四律》或《三元福音》的表述,較為簡化、制式與                   她犯罪的結果和犯罪的懲罰,那麼如果以色列要從
             個人主義。即使從「神學」角度說,神的救恩固然                   被擄歸回,那就表示她的罪被赦免了。這就是他所
             包含個人得救部分,但是更要論及國家民族乃至整                   謂的「罪得赦免其實就是從被擄歸回另一種說法」
             個宇宙的得贖。何況賴特的框架是歷史、而不是神                  (《得勝》254頁)。所以,以色列該做的事就是「悔
             學,難怪解讀角度有如此的差異!                          改」(放棄想以自己方式推翻羅馬)、「相信」耶穌的
                無論舊約或新約,這些「要悔改、信靠神,神                  方式,這樣他們就得「赦免」(從被擄歸回)。 這當然
             就赦免」的經文,若按著歷史背景理解,指的都是                   不是說,我們平常傳福音的角度都是錯的,或者個
             要以色列在困境中懂得單單仰望神,不倚賴埃及兵                   人救恩是不重要的。但是我們需要自我提醒:不要
             馬、不仗靠強權外交、不訴諸暴力革命手段……之                  「只」用這種框架去讀聖經經文或別人的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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