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8 - 校園-A1635新約聖經研究導論_試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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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詞語亦已見於其他較早的作品。 而在提摩太後書三章 15 節中,多
數中文聖經譯本的翻譯「聖經」(),
《呂振中譯本》譯作「聖典」,直譯可作「神聖經書」,也出現在亞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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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太的斐羅的作品裡。 羅馬書三章 2 節的「神的聖言╱神喻╱信息」
(),同樣指神交託猶太人的啟示,也被其他更早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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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使用 。路加福音十章 26 節用「律法」()一詞,固然有先例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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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 事實上,「律法和先知」()一詞,在馬太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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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七章 12 節和羅馬書三章 21 節之外,也見於別處。 除了上述出現在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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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基督徒作品的詞彙,斐羅曾用「那經書〔複數〕」() 、「神
聖的書」() ,而在公元前二世紀寫的《阿立斯蒂亞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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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用「那書〔單數〕」()指涉猶太人的經書。從以上不同的詞彙
可見,今日說的「舊約聖經」 ,即固定三十九卷經卷、甚至依據新教傳統
制訂的分類(五經、歷史、詩歌、先知)和次序,並不存在於第二聖殿
時期。「舊約」作為一部指涉固定數目經書的卷集,是公元第三世紀才出
現的現象。 14
早於耶穌及祂跟從者之前已存在清楚界定的舊約聖經這個觀點,當
然找不到歷史證據支持。另一方面,第二聖殿時期的猶太人沒有經書概
念的講法,並不嚴謹,甚至漠視歷史。就已知但有限的史料所見,猶太
經書似乎在公元前三世紀至公元第一世紀之間已有一定的框架,但其內
容卻似因不同的背景和處境而有差異。以下是公元前三世紀至公元第一
世紀之間,直接提及猶太信仰經書的傳統及群體。
7. ν Ep. Arist., 155, 168 ձ Philo, Virt., 51fவࡈ͜جɰԈୋɓ˰ߏ͋ᖯ৵ٙࠧлеClement
of Romed 1 Clem., 34.6f
8. ਞ Philo, Abr., 121 iVit. Mos., 2.290f
9. Philo, Decal., 47 iא Ep. Arist., 158 ͜f
10. ͵ਞ Philo, Op. mund., 46iVit. Cont., 78f
11. ͵Ԉ Sir, prologuei2 Macc 15:9i4 Macc 18:10f
12. Philo, Cher., 11.
13. Philo, Vit. Mos., 2.36.
14. ༉ਞ Lim, The Formation of the Jewish Canon, 35-5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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