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8 - 校園-A1635新約聖經研究導論_試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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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詞語亦已見於其他較早的作品。 而在提摩太後書三章 15 節中,多
                    數中文聖經譯本的翻譯「聖經」(),

                   《呂振中譯本》譯作「聖典」,直譯可作「神聖經書」,也出現在亞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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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太的斐羅的作品裡。 羅馬書三章 2 節的「神的聖言╱神喻╱信息」
                   (),同樣指神交託猶太人的啟示,也被其他更早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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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使用 。路加福音十章 26 節用「律法」()一詞,固然有先例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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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援。 事實上,「律法和先知」()一詞,在馬太福
                                                                    11
                    音七章 12 節和羅馬書三章 21 節之外,也見於別處。 除了上述出現在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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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基督徒作品的詞彙,斐羅曾用「那經書〔複數〕」() 、「神
                    聖的書」() ,而在公元前二世紀寫的《阿立斯蒂亞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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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則用「那書〔單數〕」()指涉猶太人的經書。從以上不同的詞彙
                    可見,今日說的「舊約聖經」  ,即固定三十九卷經卷、甚至依據新教傳統
                    制訂的分類(五經、歷史、詩歌、先知)和次序,並不存在於第二聖殿
                    時期。「舊約」作為一部指涉固定數目經書的卷集,是公元第三世紀才出
                    現的現象。     14
                        早於耶穌及祂跟從者之前已存在清楚界定的舊約聖經這個觀點,當

                    然找不到歷史證據支持。另一方面,第二聖殿時期的猶太人沒有經書概
                    念的講法,並不嚴謹,甚至漠視歷史。就已知但有限的史料所見,猶太
                    經書似乎在公元前三世紀至公元第一世紀之間已有一定的框架,但其內
                    容卻似因不同的背景和處境而有差異。以下是公元前三世紀至公元第一
                    世紀之間,直接提及猶太信仰經書的傳統及群體。







                    7.         ν Ep. Arist., 155, 168 ձ Philo, Virt., 51fவࡈ͜جɰԈ׵ୋɓ˰ߏ͋ᖯ৵ٙࠧле€Clement
                       of Romed 1 Clem., 34.6f
                    8.         ਞ Philo, Abr., 121 iVit. Mos., 2.290f
                    9.         Philo, Decal., 47 iא Ep. Arist., 158 ͜f
                    10.      ͵ਞ Philo, Op. mund., 46iVit. Cont., 78f
                    11.      ͵Ԉ Sir, prologuei2 Macc 15:9i4 Macc 18:10f
                    12.      Philo, Cher., 11.
                    13.      Philo, Vit. Mos., 2.36.
                    14.      ༉ਞ Lim, The Formation of the Jewish Canon, 35-5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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