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托得

闖新局,也闖爭議——斯托得的十足衝勁/吳鯤生(校園出版社資深編輯)

合一有時,不認同有時;尊重有時;反省也有時。敬愛的牧師安息了,然而時代並不歇腳,我們懷念這位可信賴的聖經教師,同時期待華人教會能有一棒接一棒的「可信賴者」服事眾人。

斯托得生長在與基督教傳統淵源較深的西方背景中,若是他不夠敏銳、不夠虛心,或有強烈的「自以為是」風格,很可能就會把福音的內涵和文化外衣攪和在一起。

幸好沒有。

斯托得如此說:「上帝向世人說話時,沒有用天上的語言和文化,否則我們根本無法領會。上帝也不以霹靂晴空、一道閃光的非文化方式,曉悟我們。相反的,祂……採用了人的語言、進入了人類的文化,來和我們溝通。

斯托得認為,「神的話沒有一句是在文化真空中發出的;祂的每句話都有文化背景。

那麼讀聖經者的任務呢?「我們要分辨,什麼是神永恆不變的啟示,什麼是祂選擇的文化陪襯。文化陪襯在應用時可以改變,永恆的啟示不變。

斯托得舉了例子:「在第一世紀的巴勒斯坦,『洗腳』是很尋常的文化習俗。那今天,我們該如何實踐『你們當彼此洗腳』的命令呢?第一,不應當完全摒棄;第二,也不是按字面採納;第三,我們該做的是文化移植。

他進一步解釋:「這兒的重點是:我們若彼此相愛,就應當彼此服事。沒有哪一種服事太髒、太卑下、太沒份量,使得我們怯步。如果我們不方便幫人洗腳,我們可以去洗碗或掃廁所。」(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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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斯托得主筆的《洛桑信約》,第十條的標題是:「佈道與文化」;該段重申,人是文化的產物,我們所有的思想、言論、行為,都受我們出生的文化影響。

斯托得在第二屆洛桑會議洛桑會議之後,斯托得接受委託,籌劃一項小型會議,探討「福音與文化」之間的關係。會議於1978年1月在百慕達的柳樹堤(Willowbank)舉行,與會人士共三十三位,有新約學者馬歇爾(I. Howard Marshall)、維真學院教授巴刻(J. I. Packer),此外尚有韓國、巴基斯坦、印尼、印度、迦納等地代表與會。

斯托得在研討會中擔任主席,但未發表論文。由於他也是該次會議報告書的起草人之一,會中討論過程對他的思想,應有相當程度的激盪。

會議結束半年多之後,斯托得投稿(或應邀撰稿?)《今日基督教》雙週刊,文章題目為〈基督徒與穆斯林〉。該文於1978年12月1日刊出。

這篇文章的關鍵段落,被一位在穆斯林中宣教多年的帕謝(Phil Parshall)引述於《勇闖新天地——嶄新的處境化事奉模式》一書中。

帕謝在該書第七章〈穆斯林歸主者的教會〉一起頭這樣寫道:「斯托得對發展『耶穌清真寺』的可能性,有以下意見:

『基督徒』這名詞會使穆斯林聯想到每一樣他最憎惡的事:十字軍東征、物質主義,和西方國家的道德淪亡,以及猶太復國主義。對穆斯林而言,背叛伊斯蘭教的傳統難以想像,而成為基督徒就是叛國與叛教,罪名是死刑。

「因此我們要思考的是,能否發展一個全新的方式傳福音。我們要指出『無論初信的歸主者認為要為基督付上多少代價,他們仍舊是相同的人,擁有相同傳統和相同家族』(柳樹堤報告書),而且『歸信主耶穌並不抹煞過去的生命,乃叫人成為新造的人。』(Kenneth Cragg)

「我們能否想像,歸主者在毋須放棄伊斯蘭文化(這樣做被視為叛國者)的情況下,而成為耶穌的跟隨者?甚至我們能否考慮,以耶穌清真寺代替教會,以耶穌穆斯林代替基督徒?」(註2)

斯托得不是要冒失地引發爭議,他想努力的分辨出:哪個部份是「文化外衣」,哪個部份才是不可更動的「曠世真理」?

我們且沉思片刻:亞洲部分國家,慕道友聽到福音真理,在抉擇時刻,最該考慮的是:願否一生愛上帝、愛鄰舍,為主而活?還是農曆春節祭祖時,如何可以堅持不拿香祭拜祖先牌位?

西方基督徒文化薰陶下的慕道友,只需考量「願否悔改,全心跟隨耶穌」,而沒有其他文化重擔壓頂。

顯然伊斯蘭文化下的慕道朋友,和東方文化下的年輕慕道者,擔子是西方人的兩倍。過往到亞洲和穆斯林中傳福音的宣教士,是否在過程中,疏忽了文化層面要採移植方式,而不該是按字面照單全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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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另些場合,斯托得則是被動的捲入爭議。1974年7月在瑞士洛桑舉行的「世界福音會議」,原先是準備集中討論「如何」把福音傳遍世界的;結果,會議上最引人注目的課題,變成「教會的社會責任」。更重要的是,討論結果還寫進《洛桑信約》內,並在其中佔了明顯的位置。

《洛桑信約》不只接納「傳福音和社會政治參與,同時是基督徒責任的一部份」,在《信約》第五段還指出,「救恩的信息也等於對任何形式的疏離、壓迫與歧視,宣告審判,因此我們不應害怕指斥任何場合發生的邪惡和不公義。

三十七年前,如此激進的「宣言」,看在保守福音派人士眼中,引起了不安和躁動。有些人「認為洛桑已經在聖經真理上出現了危險偏差,可悲地跟『普世教會合一運動神學』(WCC)做出妥協。」(註3)

抨擊最激烈的是亞瑟.瓊斯敦(Arthur Johnston),他寫了《世界福音化的爭戰》(The Battle for World Evangelization)一書,剖析普世教會會議在聖經權威和宣道上一再退讓,接著警告:根據他的觀察,洛桑正步上日內瓦普世教協的後塵。瓊斯敦指出,這一切嚴重失誤的罪魁,不是別人,正是斯托得。(註4)

隆隆的砲聲中,斯托得選擇誠懇面對,他撰寫〈給瓊斯敦的公開信〉,發表在《今日基督教》雙週刊。之後,雙方開始通信、會面,一段時間後,兩個人同意發起一次國際會議,邀請不同國家、文化、教派,以及不同觀點的代表與會。

這次不在原先規劃之中的「傳福音與社會責任」諮商會議,1982年6月於美國密西根州大急流市(Grand Rapids)召開。

斯托得回憶,「大會召開前,我實在不敢期望這樣的會議能有真正心靈和思想的溝通。因為當我們在會前傳閱論文和回應時,有些文章不只是獨斷又剛硬,而且刺耳到幾近粗野的地步。會議一開始的幾天,雙方又跺腳又吼叫!

希奇的是,情緒發洩之後,觀點不同的雙方,開始學習傾聽,進而聽出了背後的思想,發現原來雙方要護衛的元素,十分接近。

會議最後發表的報告書,有人批評「太激進」,也有人批評「太籠統」。

斯托得承認這些批評「沒有錯,許多地方我們無法獲得共識,只能寫下『我們當中有人是這樣的看法』,而『其他人又是那樣的看法』。

但他依然十分感恩,因為報告書對傳福音與社會關係,做了三項結論:
(一)基督徒的社會行動,是福音事工的果子,因為它是福音所改變之人所參與的行動。
(二)社會行動可以作為福音事工的橋樑,因為社會行動帶出上帝的愛;而且二者都能克服人的偏見。
(三)社會行動與福音事工同為夥伴,好像剪刀的兩刃,或鳥的一對翅膀。(註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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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以上案例,我們看到:一方面,斯托得尊重教會傳統;另一方面,他也反思教會傳統中,是否有與聖經真理脫節之處。

斯托得和鐘馬田一方面,斯托得主張和諧。1966年10月,英國福音派大會在倫敦舉行,會中鍾馬田建議福音派自「神學教義不周全」的教派中分離出來。斯托得當時擔任會議主席,他禮貌、而又堅定的反對鍾馬田的主張。(註6)

但另一方面,斯托得勇於坦誠表達異議。比如,他接受採訪時,不掩飾的說明他對「多倫多祝福」的擔憂,包括該運動中出現的「動物」聲音,以及部份人士所說「不要分析、不要問問題,只要單純的接受」的反智力態度。(註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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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一有時,不認同有時;尊重有時;反省也有時。敬愛的牧師安息了,然而時代並不歇腳,我們懷念這位可信賴的聖經教師,同時期待華人教會能有一棒接一棒的「可信賴者」服事眾人。

(原載於校園雜誌2011年11、12月號)

附註:
1. 斯托得〈文化外衣下的曠世真理〉,載《校園》雜誌,1995年6月號。
2. 轉引自:帕謝《勇闖新天地》,頁99,Kainos Pte, Ltd,2004;此處附上與柳樹堤報告書及Cragg論文相關引文,英文原稿為:Can we show that”however much new converts feel they need to renounce for sake of Christ, they are still the same people with the same heritage and the same family”(Willowbank Report),and that “conversion dose not unmake, it remakes”(Kenneth Cragg)
3. C. Rene Padilla,〈傳福音與社會責任〉,載《爾國爾城》,頁68-9,香港:學生福音團契出版社,1986。
4. 斯托得,〈回顧洛桑,前瞻兩千〉,載《校園》雜誌1995年12月號。
5. 大衛.威爾斯,〈神學信念與牧者心腸──素描斯托得〉,載《校園》雜誌1999年1/2月號。
6. 斯托得〈聽君一席話——訪談斯托得談真理與生活〉,載《校園》雜誌1997年3/4月號。
7. 同註6,頁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