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驗復活,體驗喜樂

體驗復活之地獄大驚篇

「……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

天堂的英雄是神,天使敬拜的不是豪宅或發光的大道。激動天軍歌唱的不是門,也不是寶石……而是神。他的威儀打動天堂詩人的筆,激起天堂公民的敬畏。

他們享受神以永恆之久的回答應允大衛所求:「有一件事,我曾求耶和華……瞻仰他的榮美」(詩二十七4)。還有什麼值得注視呢?天堂居民對於神所赦免的罪,他所持守的應許,他所執行的計畫,永遠感到詫異。他不是閱兵式的大元帥;他就是閱兵式。他不是主要事件;而是惟一事件。他的百老匯只在一個舞台演出,只有一個明星:他自己。他只上演一齣作品,邀請每個活人出席。

就在這時刻,他發出數以百萬計的邀請函。他透過祖父母的慈祥而低語,透過海嘯的大騷動而喊叫。他透過葬禮而警告,「生命是脆弱的。」透過一場病而提醒,「命在旦夕。」神也許透過大自然或營養物、透過威儀或不幸而說話,但他也透過所有人、向所有人發出邀請:「來,以我為樂,直到永遠。」

然而許多人卻不想這麼做,他們不想和神有任何瓜葛。他說話,他們掩耳;他命令,他們嘲笑。他們不要他告訴他們該如何生活,嘲弄他所說有關婚姻、金錢、性、或人類生命價值的事。他們視他兒子為笑話,視十字架為愚蠢至極。 他們花一輩子告訴神別理他們,而就在他們嚥下最後一口氣的那一刻,他應允他們所求:「離開我去吧,你們這些作惡的人,我從來不認識你們」(太七23,譯自NCV)。這節經文護送我們前往基督教最陰森的現實:地獄。

沒有任何話題比它激起更大的抗拒了。誰想去思索永恆的懲罰呀?我們偏愛淡化這議題,取笑它的居民,或把這名詞變成輕率的形容詞。「那是像地獄一樣糟糕的牛排。」奇怪的是,我們對於較小的悲劇卻不照樣行。你從沒聽過「我的高爾夫球賽像監獄一樣慘敗。」或,「這是像愛滋病一樣糟透了的塞車。」似乎有個陰謀正在進行,想把地獄減到最小程度。

有人偏愛替這主題消毒,視它為一項道德上的不可能而打發掉。

「我不覺得,」羅素(Bertrand Russell)挑釁地說,「任何真正衷心慈悲的人,能相信有永恆的懲罰。」 或者,大家通常更相信,「一位慈愛的神不會攆人下地獄。」宗教領袖逐漸同意這看法。馬丁•馬提(Martin Marty)是芝加哥大學神學院的教會歷史學者,他仔細研究了一百年來的某些學術期刊,尋找以地獄為主題的文章項目,一篇也找不到。「地獄,」他觀察到,「消失了,卻沒有人留意。」

容易了解原因為何。地獄是令人毛骨悚然的話題。大凡流暢地討論它、或愉快地宣揚它的人,都沒有仔細深思過。聖經作者把筆蘸上幽暗的墨水,來描寫它的本質。他們談到「墨黑的幽暗」(猶13),「永遠沉淪」(帖後一9),「哀哭切齒」(太八12)。

往坑裡瞄一眼不會使你的日子快活,卻能啟發你了解耶穌。他沒有迴避這番討論,剛好相反,他在你和地獄的路之間設置了寫有一個詞的警告標誌:滅亡。「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三16)。

耶穌常常談到地獄。他的教訓,有百分之十三談及永遠的審判和地獄。 他的比喻,有三分之二與復活和審判有關。 耶穌並非殘忍或善變,但他率直,他的坦白令人目瞪口呆。

他以具體的措詞說話,發出警告,「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他」(太十28)。他引述冥府的財主懇求拉撒路「用指頭尖蘸點水,涼涼我的舌頭」(路十六24)。身體、指頭、舌頭之類的字眼預設有一個肉身狀態,喉嚨渴望喝水,人乞求解救──肉身得解救。

使徒們說,加略人猶大已經「往自己的地方去了」(徒一25)。「地方」的希臘文是topos,意指地理位置。 耶穌以同一名詞描寫天堂:「在我父的家裡有許多住處……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去」(約十四2)。地獄就像天堂一樣,是一個位置,不是一個心思狀態,不是一個有靈在漂浮的形而上學的向度,而是一個住著肉身存有者的實際地方。

哀哉,這想法。神在他廣闊的宇宙中隔離了一個管區,作為心地剛硬之人的貯藏所。

地獄究竟在哪裡?耶穌給了一個令人打冷顫的線索:「外邊。」「捆起他的手腳來,把他丟在外邊的黑暗裡」(太二十二13)。什麼的外邊?一方面,是在天堂疆界的外邊。亞伯拉罕在樂園裡,告訴受痛苦的財主,「在你我之間,有深淵限定,以致人要從這邊過到你們那邊是不能的;要從那邊過到我們這邊也是不能的」(路十六26)。沒有從天堂到地獄的校外教學,沒有從地獄到天堂的休假。地獄之於天堂,有如我們宇宙的邊緣之於地球:在通勤的範圍外邊。

地獄也在結論的領域外邊,嗯,就是「地獄的懲罰會結束」啦,「神會排定處決日期」之類結論的外邊。新約語法引導一些敬虔的學者相信他會:

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他。(太十28)

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約三16)

滅。滅亡。這類的字眼豈不是暗指苦難會結束嗎?但願我能說是,沒有比「地獄存到永遠」這個論點錯誤更讓我開心的了。如果神,在末日那天消滅惡人,我將慶祝自己誤解他的話。然而「消滅」似乎與聖經不一致,神以永恆的語法使他的警告顯得嚴肅。請思考約翰在啟示錄十四章11節所描寫的惡人:「他們受痛苦的煙往上冒,直到永永遠遠,他們晝夜不得休息」(譯自ESV)。被安樂死的靈魂怎麼可能「晝夜不得休息」?

耶穌把地獄和革赫拿(Gehenna)〔譯按:即「欣嫩子谷」)相比。革赫拿是耶路撒冷西南方城牆外邊的垃圾場,它因無止息的冒煙和腐爛而惡名昭彰。他用革赫拿一詞來生動描寫地獄,在那地方「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可九48)。不死的蟲和不滅的火──無論這些說法如何具象徵意義──總有持續焚燒東西的氣味。耶穌談到罪人被「趕到外邊黑暗裡去,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太八12)。一個不存在的人怎麼可能哀哭切齒?

耶穌描寫天堂和地獄的時間長短,也用同樣的形容詞:永遠。「這些人,要往永刑裡去;那些義人,要往永生裡去」(太二十五46)。地獄持續之久,與天堂相同。它也許有個後門或畢業日,但我還沒找到。

很多東西在地獄裡滅亡。希望滅亡,快樂滅亡。但是否認神的人,他們的肉身和靈魂卻持續在外邊,在天堂外邊,希望外邊,也在神的良善外邊。

我們沒有人見過這樣一個不蒙福的世界,即使人類最卑微的管區也認識神的恩典。對神無所求的人,依然享用他的恩惠。希特勒目睹了阿爾卑斯山的奇景,海珊享受了沙漠的紅日初升。獨裁者,猥褻兒童犯,連續強姦犯,毒販──全都享受神良善的普通恩典。他們聽見孩子們大笑,聞到晚餐在烹調,也用腳趾隨著一首好歌輕輕打拍子。他們否認神,卻享受他的善行。

但是這些特權,在地獄門口卻被沒收了。蔑視律法的人要「離開主的面」(帖後一9)。地獄不認識天堂的恩慈,也不洋溢著神聖的特權。不悔改的人聽見的笑聲只有邪惡,他們知道的欲望只有自私。蘇格蘭教授詹姆士•丹尼(James Denney)這麼描寫:拒絕神的人「落入一個沒有曙光破曉的黑夜。」 地獄是處於最惡劣狀態下的社會。

更悲哀的是,地獄是處於最惡劣狀態下的一群個體,它浮現、放大眾人的醜陋特徵。渴求不會被遏止。憂慮的人會煩躁,永遠找不到平安。作賊的會偷竊,永遠不以為足。醉漢一直想喝酒,貪吃的一直想吃,沒有人會感到滿足。記住:「在那裡,蟲是不死的」(可九48)。一名作家這麼寫,「不只不信的人會在地獄裡,地獄也會在他裡頭。」

死亡凍結了道德羅盤,人將保持他們進入時的作風。啟示錄二十二章11節似乎強調地獄那不肯悔改的邪惡:「不義的,叫他仍舊不義;污穢的,叫他仍舊污穢」。沒有神了,人依然不敬虔。

地獄不是監獄或感化院,它的成員聽不到善勸的家長、坦誠的講道、或神的靈,聽不到神的聲音,聽不到神百姓的聲音。花了一輩子叫神安靜,他會照辦。我們請求沉默,神就應允。

地獄是叛亂份子挑選的家,是不滿現狀之人的惡魔島(Alcatraz,曾經為美國關重刑犯的聯邦監獄)。地獄不是保留給那些尋求神卻還在掙扎的靈魂,而是給那些蔑視神又背叛的人,給那些談及耶穌時說「我們不願意這個人作我們的王」(路十九14)的人。於是神以歷史上最高的公平表現,應允了他們的選擇。「我斷不喜悅惡人死亡,惟喜悅惡人轉離所行的道而活」(結三十三11)。他的旨意並不是要人滅亡,但有人滅亡的事實卻強調了神的公義。神必須懲罰罪,「凡不潔淨的,並那行可憎與虛謊之事的,總不得進那城〔天堂〕;只有名字寫在羔羊生命冊上的才得進去」(啟二十一27)。神,聖潔與生俱來,必須把惡從他的新宇宙趕出去。神,恩慈存到永遠,絕不強迫推銷他的旨意。他勸反抗者留在船上,但絕不把他們綁在桅桿。魯益師(C. S. Lewis)寫道,「我樂意相信,就某種意義而言,下地獄的人是反叛成功到底的人;地獄的門是從裡面鎖上的。」 一位慈愛的神,怎麼可能攆罪人下地獄?他沒有,是他們自願的。

一到那裡,他們就不想離開了。下地獄的愚昧人,內心永遠不軟化,心思永遠不改變。「人被大熱所烤,就褻瀆那有權掌管這些災的神之名,並不悔改將榮耀歸給神」(啟十六9)。有人以為地獄會促使人悔恨;剛好相反,它增強褻瀆。

還記得受痛苦的財主嗎?他看得見天堂,卻沒有要求遷移,而希望拉撒路下到他那裡去。為何不問他能否加入拉撒路?財主抱怨口渴,而非不義。他想要水給身體,而非水給靈魂。即便「渴慕神」也是來自神的禮物;只要不再有神的良善,那地方就不會渴慕他。雖然萬膝必向神跪拜,萬口必承認他的卓越(羅十四11),但是心地剛硬的人卻會倔強地這麼做而不敬拜。地獄裡不會有無神論者(腓二10~11),卻也不會有尋求神的人。

但是我們仍然納悶,這懲罰公平嗎?這樣的刑罰似乎與一位慈愛的神不相符──濫殺無辜。一個罪人因為悖逆就要永遠受苦,這不合理吧?神豈不是反應過度了?

一名男子曾經指控我同樣的話。幾年前,我的女兒們還小,我們在一家便利商店遇到一位沒耐心的顧客。我的三個女兒正從甜甜圈架子上挑選糕餅,對他而言,她們移動得不夠快,所以他俯身在她們肩膀上方,大聲斥責說,「小鬼快點,你們時間花太久了。」我離一條走道遠,無意中聽到這嘲弄,就走近他。「先生,那些是我的女兒,她們不該挨那些罵。你需要向她們道歉。」

他把這冒犯估到最低程度。「我沒做那麼壞的事呀。」

我的回應呢?那項裁決不是由他宣判的。他傷害的是我女兒,他算什麼,竟敢挑戰我的反應?我們算什麼,竟敢挑戰神的?惟有他才知道完整情節,知道那些內心頑固的人拒絕了多少邀請、吐出了多少毀謗。

指控神不公平?他在地獄的玄關圍起警告膠帶,在入口外邊插上一百萬零一支紅旗。想走下樓梯,你必須掩耳、矇眼,尤其對歷史上的壯烈犧牲置之不理:基督在人類的十字架上,處於神的地獄,向變為黑暗的天空大喊,「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太二十七46)。你把太平洋抓進瓶子裡,比用話語描述那份犧牲還容易呢。不過,一段描述讀起來也許像這樣:神,恨惡罪,他把憤怒在他充滿罪惡的兒子身上爆發。基督,從未犯罪,卻忍受被離棄在地獄的可怕情況。地獄大驚,原因在此:基督去了那裡,所以你不必去。然而地獄不能拘禁他,他不只從死裡復活,也從無底深淵上升。「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來二14)。

基督從撒但的領土出來,作了這個宣告:「〔我〕拿著死亡和陰間的鑰匙」(啟一18)。他是永恆的典獄長。他關了的門,沒有人能開。他開了的門,沒有人能關(啟三7)。

多虧有了基督,這地球可以是你離地獄最近的地方。

可是離了基督,這地球就是你離天堂最近的地方。

一位朋友告訴我,她阿姨臨終幾小時的事。這名婦人一輩子不敬畏神,也不尊重他的話,她是無神論者。即使在她人生最後幾天,她也拒絕允許任何人談到神或永恆。惟有創造她的神才知道她臨終的想法和永恆的命運,但她的家人聽到她最後的話。去世前幾小時,她幾乎沒有意識到自己的周遭環境,她睜開眼睛,向惟有她才能看見的面孔挑釁,說,「你不認識我?你不認識我?」

當時她是否聽到基督的聲明:「我從來不認識你,離開我去吧?」(太七23,譯自ESV)

以她的話對照一名基督徒的話。這名垂死的男子不曾隱瞞他的信仰或渴慕上天堂,他因罹患癌症而死亡的兩天前,從熟睡中醒來,告訴妻子說,「我如今活在兩個現實裡,我沒有獲准告訴你。這房間裡還有別人。」他去世那天,睜開眼睛問道,「我特別嗎?為什麼,我竟然獲准看見這一切?」

面對死亡時懷著害怕或信心,畏懼或喜樂。「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神開出提議,我們作出選擇。

(本文摘自校園書房出版社《希望數字3:16》第十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