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0 - A1652_天國進行式(試讀本)
P. 40
186c天國進行式
「權利」(right)。對現代人來說,所謂的自由便成了一種期
望:「沒有人有權利擋在我想走的路前面,甚或是反對我的
意願,說我竟然錯了。」因此,在這種自由的心態中,對於
他人強加在「我」身上的對錯「信念」,有著根深柢固的反
對,特別是如果這些信念妨礙或是限制了「我個人的慾望或
是『權利』,使我無法去做我想做的事。」
當然,這跟我們在政治上持保守派或是自由派的立場沒
有什麼直接的關係。在這裡,我們所說的「自由」,指的是
「美國是個自由民主的國家」,代表的是一個以「人人皆自
由」為原則所建立的政府。在這樣的原則下,容許一個人去
做他想做的事,就成了不該受到限制的好事。只要到美國任
何一間小學三年級的教室,問問裡面的孩子,每個人是不是
都該被允許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從他們的反應,就可以知道
我們說的絕非空穴來風。孩子們一定會異口同聲大叫:「這
是當然的!」面對這種在個人自由上近乎盲目、著迷般的追
求,任何道德限制,只要束縛了個人自由,一定飽受撻伐。
讓我們再來做另外一個思想實驗,想想在新加坡的生
活吧。在我們今天對政治自由的想法裡,新加坡並不是一個
「自由」的國家。因為並不自由,政府完全可以要求他們的
國民接受什麼是好的,什麼是壞的標準。結果,在很多事情
上,人們的看法常常出現很高比例的一致性。這裡的重點不
在於新加坡便是一個合乎道德的例子,也不在於新加坡到底
算不算是一種民主的政治體制。並不是說「沒有自由因此就
很有道德」,因為自由本身也是一種美德。關鍵在於,自由
和道德常常有所衝突,特別是如果人們想要的東西,並非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