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的信息──塑造教會的群體精神和紀律


馬太福音是一本極好的教本,教導人如何遵行這福音書結尾時耶穌發出的大使命:透過教導人如何按照耶穌的教導生活,而使人作門徒(不僅是歸信)。在登山寶訓中(太五~七),馬太直接又全面論到基督徒需要體現的性情和群體精神。馬太福音寫作的對象,已經得到神赦罪之恩,得以納入神家,得到神的恩惠。耶穌要求「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藉以回應神的恩典和呼召,五章17~20節前的八福可描繪這種恩典。這義只是反映神最先觸及門徒的義。例如,神要門徒流露愛與寬恕,就是回應和反映神先向門徒展示的愛與寬恕(太五38~48,十八23~35)。

1. 馬太福音的核心價值:反映神的性情

馬太把「要成為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利十一44),改寫成「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太五48)。「聖潔」在妥拉中通常指「完整」和「完全」(不僅是與俗物分別出來),而馬太選用「完全」這具有相關意義的新詞,這詞不僅帶有憐憫和愛的意思,且與「聖潔」的意思密切相關。就這意義來說,神的完全包含神的完整,祂行事不受人的回應或行動所限。這就是神呼召信徒要反映的:他們要向別人流露愛和憐憫,拒絕向作惡的人以惡報惡。因神是「完全的」,祂不需要其他人先以慈愛待祂,祂才用慈愛回報他們。耶穌的門徒要在神裡面找到完全,以致即使別人不以禮相待,不能體諒,甚至不公正,門徒也可以尋求並實現神對那人生命的計畫。對馬太來說,這樣地「遵行神的旨意」,才可讓人與聖子耶穌和天父建立親屬關係(見太五45,十二49~50)。

2. 馬太福音欲建立憐憫人的群體

馬太最強調的層面,是「向處於危急關頭的人施以憐憫」視為是對耶穌一切教導的總結(太二十五31~46)。在五章38~48節,耶穌奉勸聽道的人不只要愛鄰舍,更要愛仇敵。如果門徒要反映神的性情,而神同樣向所有人賜下日光和雨水的恩惠,那麼,他們就不可純粹看自己的使命侷限於接觸信徒群體之內的人。因此,基督徒被召要成為關懷普世困乏者的群體,因世上有權勢、地位不斷攀升的人,若不是無暇看顧這些人,就根本不憐憫他們。

耶穌最先的教導(太五~七)和他最後的教導(太二十四~二十五)所確立的以恩慈相待,確實存在互惠的精神。在第五和第六章中,神供應我們一切的需要,祂以愛寬恕並挽回罪人,忍耐任意妄為者,並叫已得贖的罪人活出神的屬性。在第二十五章,耶穌叫跟隨他的人向其他人施以憐憫、愛和寬恕。在第二十五章,門徒站在審判台前時,會發現自己從前向別人施與,原來就是向基督施與,成為他們施恩主又良善又忠心的中間人,履行了耶穌呼召他們要向他所行的服事。就如耶穌曾與世人認同,親自承擔我們的罪,叫我們重新得到神的恩惠,今天他仍與需要愛和憐憫的人認同。山羊不知道當他們不肯憐憫自己身邊有需要的人時,就是拒絕向他們的施恩主和主人履行應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