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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有人懷疑背景資料對於經文的詮釋,有什麼重要性。我們從本註釋嘗試提供的一切,究竟期望得到什麼益處呢?指出關乎地方位置和文化背景的知識,並不能左右聖經的神學信息,無疑是正確的。又有人說即使從歷史和考古學,能夠搜集證明聖經史實的一切證據——例如以色列人出埃及的真實性——依然無法證明它是出乎神的策畫;然而神的干預,正是聖經作者首要的重點。這說法也沒有錯。若是如此,我們又為何要花上這麼多的時間和精力,試圖了解以色列的文化、歷史、地理、考古背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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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教並非本書的宗旨。雖然其中的資料肯定一部分有助於護教的討論,支配我們如何挑選和處理材料的,卻不是護教的動機。反之,我們的目標是試圖闡明以色列的文化和世界觀。為什麼呢?作為信心的社群,我們研讀聖經時,是希望儘可能從經文中抽取神學的內涵。這樣做的結果,是人往往將神學的意義,讀進其細節之中。倘若不曉得以色列人的思想方式與我們有何不同,我們的傾向是把自己文化上的成見,以及固有的視角和世界觀,讀進經文裡面。由於古代近東世界經常有作為以色列文化之窗的功用,它就變得十分重要。本書很多時候,能夠在以色列和古代近東思想方式上提供理解,使聖經的詮釋者能夠避免作出錯誤的結論。譬如一旦明白了火柱、阿撒瀉勒之羊、烏陵和土明與古代近東在文化上的聯繫,我們就能從嶄新的角度,了解這些事蹟的神學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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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前的問題,不是以色列人有否從鄰邦「假借」了什麼。我們不是要發現文學的傳播途徑,也不覺得有必要證明以色列人對某個文獻有所認識,因此引用了類似的主旨。我們又避免使用「影響」、「衝擊」一類的字眼,來形容資料的共用。理由是我們不過將這些因素,視為古代近東文化遺產的一部分。相同的文化遺產可能反映在不同的文獻中,但以色列不一定對它們有所認識,也未必曾受其影響。這些都不過是共有的文化基體的一部分而已。神啟示的必須步驟,是祂紆尊降貴,俯就我們的人性,用人熟悉的語言和譬喻自我表達。祂多方採用當時文化的元素,有時稍加改變而應用,有時甚或全面轉化、改革,來成就祂的旨意,是絲毫不值得意外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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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提供的資料,只是為了滿足求知慾。但身為教師的我們,發現我們一大部分的責任,就是培養學生對經文產生求知慾,然後設法滿足他們這需要。這過程往往都能使聖經世界活現在我們面前,幫助我們成為明察秋毫、見聞廣博的讀者。條目中說明資料,不一定是要幫助人詮釋經文,它的作用可能不過是提供與詮釋該段經文有關的數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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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的對象是非專業的市場,而非教育界或學術界。如果每段資料我們都要加上註腳,以方便學者參考資料,求證於原著的話,本書就變得過分詳細,得分為多冊印行,不合原來的對象平信徒之用了。不提資料所出自的期刊或著作是很痛苦的事,我們謹此向諸位學者致歉,並且盼望有限的參考書目,能夠引導有興趣的讀者找到他們的著作。此外我們更極度小心處理屬於他人智慧財產的資料或概念,以求維持完美的標準。針對非專業市場的另一個結果,是原始文獻的出處必須說得含糊。在不能引述引文出處或刊物來源的情況下,我們只能以「巴比倫法律包括了……」、「赫人的規條指定……」、「埃及浮雕顯示……」一類的字眼為足。因為知道一般的平信徒讀者不會有機會,也沒有興致參考原著,並且引證的文獻很多對非專業人員而言,都是晦澀難尋的。所以我們集中精力提供的是有用的資料,不是研究之途。雖然知道這樣做,會令到有意查考出處,尋求進一步資料的人洩氣,我們惟有建議從所列的參考書刊中追查資料。為了幫助讀者明白某些一再出現的用語,我們在書末附加了詞彙淺釋。內文中附加了星號(*)的用語,都可以在詞彙淺釋中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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