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 - 加拉太書點燃福音爆炸力(簡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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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长大成人
加拉太书三章 26~29 节的伟大真理,往上企及真神、
往外连接普世基督群体、往前回溯至亚伯拉罕。我们透过
一生,慢慢明白这些真理,也
从今时到永远,享受着这些真
理。所以在第四章一开始,保
罗暂时停下相关讨论,为了帮
助我们更加明白“得着神儿子
的名分”的意义。
为了解释我们的儿子身分,保罗这样说 :有个孩子,
他是一份极大产业的继承人。他还小的时候,“和奴仆没有
分别”(加四 1),因为“他是在监护人和管家之下”(2 节);
但当他长大成人,他就得到所应许的产业。
在古代,“长大成人”是很重要且有明确定义的过程。
根据罗马法律,继承产业的孩子在十四岁前都由管家监
护 ;在二十五岁前,某种程度上也还受老师约束。只有过
了二十五岁,才能对自己的产业有完全独立的控制权。
当一个“和奴仆没有分别”(1 节)的孩子是什么意思
呢?保罗所说的可以在三个层次上,应用到我们的属灵生
命。不同的注释者选择不同的层次,但我认为三个层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