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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德的父親希望路德當律師,所以他進入耳弗特大學(the University of Erfurt)攻讀法律。他常於周末,在埃勒斯本與耳弗特之間往返,徒步行走好幾哩路。根據路德在很久以後所寫的回憶錄,在公元一五○五年的一個夏日午後,當他獨自行走於這條路上時,幾乎被雷電擊斃。這一陣雷電把他擊倒在地,恐懼中,他情急之下,呼叫保護他的聖徒說:「聖安娜,請救救我!我願意做一名修士!」所以,在這個事件後不久,這位年輕的大學生,就把所有法律書籍全部出售一空,前去耳弗特的奧古斯丁修道院扣門。路德還在新手上路,當年輕修士的時候,就經歷過數次,他所謂的靈性危機(Anfechtungen),也就是對於靈魂焦慮不堪的經驗。因為,他無法肯定,他自己的憂傷和悔改是否真誠;所以,他以懲罰自己作為補償,以便他在神面前可以得到功德。他後來表示,他在這個修道院的整個生活,就是「尋找一位仁慈的神」。但是,路德並沒有因此愛神,且認識祂是親愛的天父,反而很害怕神,甚至怨恨祂,因為路德只有感受到,神的憤怒,並非祂的慈愛。…… 然而,如果有人問路德本人,他最基本的神學觀念是甚麼?路德可能不會提到,藉著恩典,透過信心得到救恩的教義。以整體衝擊力來說,這當然是他最重要的觀念。然而,路德本人對於這個問題的回應,可能是指出,「十架神學」乃是隱藏在其他所有觀念之下的基礎;十架神學只有透過,與它正好相反的「榮耀神學」作為對比,才能鑑識出來。公元一五一八年,路德的海德堡問答(Heidelberg Disputation),敘述過這兩種完全相反之神學方法的區別。
在威丁堡張貼過九十五條後不到一年,路德就受到邀請去海德堡的奧古斯丁修道院,解釋他的神學改革和復興計劃。路德決定要直指他與經院哲學之差異的核心,後者就是他恢復福音真貌的神學大敵。他把任何不依靠超自然恩典與信心的恩賜,而想要透過人類理性發現神的方法,稱為「榮耀神學」。
當然,路德並非否認,世界各地的所有人類,都具有一個天生的意識,亦即並非否認有一個至高無上的存有,但是他質問的是,甚麼是基督教的神學及其出發點。根據保羅的看法,路德認為,神學的出發點是耶穌基督與祂的十字架,並非自然與理性。這是因為,神已經決定要用這個羞辱的(相對於理性),作為祂的自我彰顯,以及人類的理性受到罪的破壞太嚴重,以致人若靠理性,不可能得到關於神的真知識。路德相信,根據阿奎那的雙層神學架構,如果基督教的神學,從下面一層出發,永遠也不可能達到上面的一層,也就是永遠找不到福音真理。因為,神透過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啟示祂自己,那為甚麼基督徒關於神的思想,要從別的地方開始呢?…… 路德神學的另一個基本原則,與神的存在有關。路德因為在他的信念中,常常好像謎團似的提到「隱藏的神」而著名。對於他,真神同時是隱藏和啟示的,因此這是一個矛盾之論。路德之神的隱藏觀念,所具有的意涵遠超過普通的常識,或流行的見解;這種流行的見解就是,並非神的一切都是人類的心智可以理解的,即使這個心智認識神聖的啟示。這種見解,幾乎等於是不言可喻的道理,並沒有特別奧妙的意義。路德之神的隱藏觀念,所涵蓋的內容比較多,但是它確實說的是甚麼並具有甚麼意義,乃是可議的。有些批評者認為,這個觀念前後不一致。但有些崇拜路德者則認為,這是路德最偉大的成就之一。 路德認為,神在福音中並透過聖經隱藏與啟示祂自己,具有兩種意義。在一方面,神用至高無上的主權決定祂要以與祂迥然不同的存在,即耶穌基督的人性和十字架的苦難,來彰顯祂自己。神隱藏的這種意義,乃是路德表達神在祂的自我啟示中降尊紆貴的方法。祂選擇,不像神的甚至不是神的方式(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因為祂擔負全世界的罪,被神棄絕),來跟人類會遇。祂的偉大和大能,乃是透過軟弱、苦難和擔負世人的罪,而啟示出來。經歷過這一切,神怎能還是神,乃是人類理智所無法理解的事實。這是十架神學之羞辱的一部分,對於自然的心智而言,這是一個冒犯與絆腳石。 神的隱藏,另有一個比較困惑人的意義,在於路德主張,在神對福音的自我啟示之上和之後,不知為何,存在著一個幾乎完全不為人知的神祕大能。一方面,神在耶穌基督�堭狴隉A祂是有愛心的兄弟與朋友,並在福音�堭狴隉A祂是恩典和憐憫。在福音�堶情A神充滿同情憐憫與完全良善,絕對沒有任何武斷任性或善變的暗示。這是為了我們著想的「神」。這是我們對於神,所應該關心的惟一面向或角度。透過福音所啟示的神,對抗罪與邪惡,並且透過十字架打敗罪惡、死亡和撒但,想辦法克服它們。福音所給我們的神,就是我們所要傳揚的惟一對象。根據路德的說法,我們應該專注於這位神,很像在耶穌的比喻中,等待浪子回頭的父親。……
11 路德寫的 "The Heidelberg Disputation",在Martin Luther's Basic Theological
Writings,第 3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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