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土

何世明牧師在《中國文化中之有神論與無神論》一書以這樣一段話開篇:「許多年以來,我一直都抱持著一份難於實現的理想:希望基督教信仰,能深入中國文化之中;而中國文化,又能進入基督教信仰之內」。何牧師的理想,是很多從事基督教文字工作華人同工的理想,也是我寫《麥種》的最初、亦是最終動力。
1996年在紐西蘭受洗歸主的第二天,也是我大學一年級開學的第一天,課餘時間便從教會圖書館借一些書刊來看。然而,為了強調信仰的嚴肅,基督教書刊一般從內容到文字都很平實。那時,我就想,有沒有寓教於樂的基督教文學作品,讓我們做基督徒的既得到了腦力的休息,審美的滿足,又得到了靈命的更新。
在中國文學中沒有找到的,在西方文化中俯拾皆是。那時,雖然接觸的西方文學不多,但《悲慘世界》裏改變苦囚犯冉阿讓的卞福汝老主教、《紅字》中的丁梅斯代爾牧師、《簡愛》中成為傳教士的約翰表兄都在我腦海裏留下了栩栩如生的印象。
一個很有意思、也很有爭議的現象是很多西方文藝作品中對神職人員的塑造都是負面的。一說起神父、教士,大家就聯想起《巴黎聖母院》裏的副主教格德富洛婁,《偽君子》裏的答爾丟夫,《奇婚記》裏的蘇青卡神父,《牛虻》裏的蒙泰尼里主教和卡爾迪院長,難怪基督教在國內成了假冒偽善、仗勢欺人、愚弄鄉里的代名詞。其實,打開聖經,尤其是新約,我們可以看到耶穌對法利賽式的宗教領袖的譴責,絕不比這些作者客氣。這些作家所鞭撻的,正是主耶穌所鞭撻的,主在那大而可畏的日子裏必宣稱:我不認識你們。
說到這裏,已經有些偏題了──在閱讀西方文藝作品時,以及思想西方文學作品和基督信仰的關係時,常使我感慨,什麼時候,我們可以有中文版的《復活》、《靈與肉》、《失樂園》?當然,這些作品都早已譯成了中文,我所憧憬的中文版,不僅是語言層面上的,更是文化層面上的原創文學。
能和基督教在西方文化中的影響相比擬的莫過於佛教在中國、甚至東方文學中的影響了。雖然在無神論的國民教育中長大,我還是能感受到佛教幾千年來的沉澱。曾幾何時,禪宗鬥機鋒式的智慧書十分暢銷;而《三言二拍》、《紅樓夢》、《金瓶梅》、《西遊記》中因果報應、輪迴轉世、四大皆空的思想更是隨處可見;甚至自己成了基督徒以後,像「臨時抱佛腳」、「借花獻佛」等成語仍會脫口而出,即使意識到與佛教有關,也一時想不起用什麼話代替。於是我又感慨,什麼時候,我們可以有基督版的《白蛇傳》、《紅樓夢》流世呢?
直到有一年,奧克蘭地區的華人基督徒聯合演出張曉風的話劇《第三害》,我媽媽在國語組中扮演周處的母親,使我有機會讀到劇本原著。當我一口氣讀完全劇,心中頗有「驚豔」和「知己」之感,這不就是我一直在尋找的中國基督教文學作品嗎  既有曹禺、郭沫若般的藝術感召,又有基督愛的感召,讓讀者和觀眾在字裡行間不知不覺蒙了神的恩惠。使我激動的不僅是劇情本身,而是作者通過她的作品表達的一個異象:基督徒也可以通過從事文學創作來事奉神,文字事奉不僅包括寫解經書、神學講義、見證文章,也可以包括寫散文(如杏林)、寫小說(如滌然師母)、寫戲劇(如張曉風)。
若干年以後,我看到一本1968年由前身是廣學會的基督教文藝出版社出版的張曉風的書信集《給你,瑩瑩》,並讀到書中許牧世先生的序言「有人說一百多年來基督教在中國還沒有產生過甚麼可稱為『文學』的作品。充其量我們只有基督教文字,還沒有基督教文學」。四十多年過去了,我們仍然面對同樣的挑戰。我不禁自問:「這是神給張曉風的異象、給許牧世的異象、給衛三畏、李提摩太的異象,這是不是也是神給你的異象呢?你願不願意在中文基督教文學的工場中添一磚瓦呢?誰是你的弟兄?誰是你的姐妹?你如何用神給你的恩賜去服事他們?」
同一時期,在一個偶然的機會,讀到《文橋》雜誌上林治平教授談他參與創辦《宇宙光》的心路歷程。我也開始問自己林教授反問自己的那些問題:「我的魚和餅是什麼?」「我有什麼可以給我的弟兄吃的?」「為什麼神給我這些文史知識?」「為什麼神給我這些寫作技巧?」「為什麼神讓我接觸中西方兩種文化?」甚至「為什麼神使我成為一個中國人?」
同一時期,又是偶然的機會,在網上看到關於蘇文峰主編的一篇訪談,蘇主編感慨經過這麼多年的努力,基督教在中國文化上的切入仍然非常艱難。在中國傳教,向來有兩大方式,一種是龍華民、戴德生式的,注重福音真理的傳揚;一種是利瑪竇、李提摩太式的,通過文字宣傳、文化交流改變聽福音者的心靈土壤。前者直接,後者間接。神使用不同的人成就不同的事,不論是培土的、播種的、還是澆灌的,最終都是為了幫助福音的種子能在一個人的心裏、一個民族的靈魂裏紮根結果。
雖然,這都是《麥種》脫稿後一年神讓我看到的見證和異象,卻回答了我在寫《麥種》前的很多困惑。近年來,我們看到了音樂敬拜型的《迦南詩歌》、史哲辯論型的《神州》、報導寫實型的《十字架》,但是我還在期盼看到更多有文學趣味型的作品。我心中多年來迷迷糊糊的想法,直到看到何牧師的理想,許先生的序言,林教授的見證,蘇主編的感慨,和張曉風、滌然師母的作品,才意識到,原來,在主的身體裏,有那麼多前輩在為同一異象默默地事奉,在屬天的道路上,我不是孤獨的。

選種

或許有人要問,從事基督教文學創作有各種方式,為什麼我的第一篇作品要選擇《麥種》這樣一種體裁、這樣一段歷史、這樣一個故事?
自從移民紐西蘭以後,發現自己的英文固然進步得很慢,中文卻退步得很快。於是我想寫點東西來保持中文。那時,我對滿族詩人納蘭性德很感興趣,便決定寫納蘭傳。為了練筆而自娛的小說,當然好不到哪裡去。但是,回頭來看,神在這幾年裏奇妙地預備了我。
首先,為了寫納蘭傳,我在十年前就開始收集整理有關歷史材料。十年磨一劍,神給我十年的時間來消化明末清初的歷史背景和人際關係。偏巧納蘭與康熙同年,納蘭傳中的人與事也正是《麥種》的人與事。「世上萬物都有自己的時間和季節」,土壤和種子預備好了,《麥種》才會健康地抽芽吐穗。
神不僅在資料上預備我,也在寫作技巧上預備我。納蘭傳雖然寫得斷斷續續,卻促使我學會整體構思一部長篇的小說,練習如何在文字和結構上首尾呼應、前後對照。即便如此,校對時還不時發現前後矛盾、不統一之處,更使我感歎同一個人同一時期寫的同一件作品尚且如此,聖經若不是一位永恆之神的默示,怎能跨時一千多年,由三十多位背景各異的人用不同體裁寫成而又前後一致、絕不矛盾?
寫納蘭傳也使我重新思考寫作的意義。當我的技巧越來越嫺熟、文字越來越流暢,我忽然發現我竟不知道要向讀者表達什麼。是愛情嗎?是友誼嗎?是承諾嗎?那不過是從人來的愛情,從人來的友誼,從人來的承諾。有什麼比從神來的愛、來的友誼、來的應許更值得寫呢?或許再給我五年時間,我能寫完這篇傳記,但又怎麼樣呢?這樣的作品怎能進入神永遠的紀念呢?如果寫作是一種恩賜,我又當如何來運用這種從神來的恩賜來宣揚從神來的恩典呢?當寫到蘇麻喇姑時,我突然想到了一個新的故事,這個故事後來成了《麥種》。神拆毀、神也建造,納蘭傳成了我又一篇有頭無尾的習作,而神卻成就了《麥種》。
有了資料、技巧和構思,卻一時還不能動筆,因為當時我剛剛開始工作,極為繁忙。抽空回國一個月,有幸接待一位紐西蘭認識的傳教士,我帶她到蘇州一日遊,去了戲劇博物館,當我們繞到後院時,發現後廳裏正在表演評彈。那位女傳教士駐足聽了一會兒,她雖然不懂蘇州方言,但是從說書人的肢體語言和觀眾的反應看出來這是個好演員,講得很吸引人。然後她把話題引申到聖經上來,她說:「Jesus is a very good storyteller. 耶穌也很會講故事,祂通過很多故事來比喻屬天的道理。從九歲到九十九歲,從木匠到國王,從猶太人到中國人,沒有人不愛聽故事的。講故事是個很好的傳福音的方法。」這些話對我的啟發很大,也堅定了我把《麥種》寫成的想法。因為我也要效法我們的主,做一個storyteller。
為什麼不寫別的,要寫傳教士呢?我在國內受的教育,不管是教科書還是文藝作品,一般都把西方傳教士定性為帝國主義的侵略先鋒,他們所傳的教義是精神鴉片,和物質鴉片一樣麻痹毒化中國民眾。在西方文學中,批判神職人員和信仰基督不衝突,而在中國文藝作品中,批判傳教士和批判基督教甚至基督是一回事。
如果一直生活在國內,我一定也會認為傳教士正如中西影視小說裏刻畫的那般陰險、虛偽、淺薄和可笑。然而神帶領我到紐西蘭,並親身經歷到生活中的傳教士。Hewlett牧師夫婦在馬來西亞傳教幾十年,退休回到奧克蘭,便開放自己的家庭招待幫助移民紐國的各地華人,我便是由Hewlett師母帶領決志,Hewlett牧師施洗歸主的。Goold牧師夫婦在法國宣教多年,回到奧克蘭,服事當地教會的同時,免費教導新移民英語。Goold牧師每月到我們的家庭小組查考聖經,不論我們這些不守時的華人聽眾如何遲到,他永遠是準時到會。孩子全部成家以後,他們夫婦又在知天命的年齡到中國西北的一座大學教英語和法語,以尋求向中國人傳福音的機會。前面提到的女傳教Scott,在臺灣為華人教會、尤其是校園團契服事了二十多年,能用中文講道,回到紐西蘭,仍在諸多華人教會中服事。在我的教會西人會眾中還有一位女傳教士Mill,在泰國服事多年,回到奧克蘭,只要身體允許,便來參加我們的華語聚會。其實她聽不懂中文,坐在我們中間,完全是為了愛中國人的緣故。
除了這些生活中接觸到的傳教士外,我還從很多史料中瞭解到赴華傳教的艱辛和傳教士在文化、語言、科學、醫療、教育方面對中國的貢獻。這麼多雲彩般的見證人,知名的不知名的,衝擊著我對傳教士的偏見,說他們比中國人還愛中國人,真是一點不為過。有一次Goold牧師和我們分享到《約翰福音》中〈一粒麥種〉那段經文時,做傳譯的我被震撼了,我覺得他說的就是自己,他就是無數顆麥種中的一粒。當《麥種》寫到一半的時候,Goold夫婦到西北赴職途經上海,我請他到我家為幾位信主不久的姐妹施洗。他不懂中文,我不能和他分享我的小說;但每次伏案寫作、閉目構思時,他的身影一直在我眼前晃動。
神要我們「為受屈的人伸冤」,因為這些受屈的人往往沒有為自己說話的能力,比如被墮胎的嬰兒、殘疾人、被囚的人、孤苦無助的人、也包括已經死去的人。陳終道牧師多次在他的書中提到,討論一個已過世神學家的觀點要非常謹慎,因為死去的人不能復活為自己辯護,任何武斷的結論對死者都是不公平的。今天一般的文藝作品中對駐華傳教士的歪曲也是同樣的偏頗不公允。在基督教傳入中國那麼多年後,受了西方傳教士那麼多恩惠的華人基督徒中,是不是應該興起幾個人替歷代的傳教士討一個公道?
於是,便有了這個康熙三年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