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秀娟

福音派急起直追

事實上,有愈來愈多正統聖經學者,在埋入文學領域同時,不隨波逐流,堅守聖經是神權威的啟示。保守派裡,早期最有名的著作,要屬茂頓在一八九九年所著的《聖經之文學研究》,可惜並未形成氣候。茂頓在書裡對文學這樣定義:「文學是感情的產物,受時代精神影響,將人的心性、思想和情緒表現出來。文學是不可思議的力的具象化。」
大約三十年前,當神學界仍然埋首在歷史和神學分析之中,各大學文學院系甚至高中,已經風行把聖經當成文學作品來讀。在文學專業領域內,對聖經文學貢獻卓著的學者有弗瑞、威爾德、阿爾特、柏琳、費斯本、司登柏格(Northrop Frye、Amos Wilder、Robert Alter、Adele Berlin、Michael Fisbane、Meir Sternberg)等人;福音派則有李肯、朗文、奧斯邦、費依、司陶特(Leland Ryken、Tremper Longman III、Grant Osborne、Gordon Fee、Douglas Stuart)等,以研究聖經文體類型著稱。
奧斯邦定義文體包含外在和內在形式,前者和整體結構格式、形式(韻律、節奏、敘事)、風格、相互關係和內容有關。後者和結構佈局、行動、敘事語調、生活場景和語言相關。
總結近代研經趨勢,朗文寫道:「文學研究法已經成為最熱門的研經法……在詮釋學上,我們已進入新的典範移轉(paradigm shift),取代傳統挖掘經文來源的批判法——遠離歷史分析法而就文學分析法。」
事實上,不論當代這些文學批判者的信仰為何,他們強調進入敘事者的世界,接受其觀點,司登伯格說的相當好:「除非接受敘事者的全知為基本事實,並且接受他表明上帝的全知是資料來源的基礎,否則詮釋者就不能明白該敘事。」
其實,上述這些福音派學者並未全然拋棄歷史分析法,乃是進一步擷取當代學者研究之長,承認聖經作者對歷史事件,「有所選擇、有意強調、有心解釋」 ,因此必須在固有的詮釋法則之外,加上文學批評的角度,更豐碩地詮釋經文的神學意義。

文體研究之重要

上帝,原是全本聖經的背後作者。正典最後形成的格式,雖然假手無數不同的作者,卻絕對有神超然默示的運作,在結構和主題上自然具有高度的一致和整體性。經文表達格式若屬特定文學形式,我們就有必要以該文學形式的特性和功能來加以解讀。魯益師就曾寫道:「有人提議把聖經當文學作品讀……意識到不同的經卷是以不同的體裁寫成,必須順應個別體裁的要求加以研讀,才能妥切領會。」
這樣,才不會像許多異端,錯誤地以字義解釋原本是象徵性或寓意的經文,而以寓意或靈意解釋原本該照字義解釋的經文。卡森在《再思解經錯謬》一書提到:
把可以按字面意義解釋的詞當成象徵用語,或是反過來,是解經上常見的現象。異端神學體系,往往利用這種誤導。塞爾(James W. Sire)曾指出:「基督教科學派」(Christian Science),就是運用一系列象徵解法,卻從不解釋理由。例如,「鴿子」象徵屬天的科學、純潔、和平;「傍晚」象徵「凡人思想;人心困倦;隱祕見解;和平安息」。塞爾又說:摩門教把許多明顯的象徵語法,以字義解。例如,他們認為神必然擁有身體,因為經文提到神大能的膀臂。
在解經過程中,如果能更審慎分辨文體的不同和特性,相信經文錯解的情形,會減少許多。

聖經具高度文學性

聖經蘊含豐富的文學技巧,不是刻板的神學信條。當耶穌被問道:誰是鄰舍時,他講了一個意象豐富的好撒瑪利亞人的故事(路十25~37)。耶穌採用高度文學技巧,以藝術上常見的三部曲來表達。耶穌不用抽象的字典定義回答,卻訴諸人類所熟悉的經驗。李肯說:「這正是文學核心所在——文學,乃是抽象的意義道成肉身。」故事中出現的祭司和利未人,挑起聽者極大的期盼:英雄當出現在高潮的第三段吧?但是,撒瑪利亞人的出現,卻一反猶太文化傳統,令聽者大感震驚。在措手不及之間,無奈已深陷劇中,並且生發憐憫之情,此時再要抽身也來不及了。這真是極短篇中的傑作。
美國雜誌大王亨利‧魯斯(Henry R. Luce),原是早期鼎鼎有名赴中國宣教的路思義(Henry Winters Luce, 1868~1941)之子,一手創辦《時代》、《幸福》和《生活》三大雜誌,他有句名言:「不是《時代》雜誌起首強調人物故事;開創者乃是聖經。」歷史上更不知有多少大文豪受到聖經啟發,而創作了不朽的文學作品。本仁約翰一生只研讀一本書,就是聖經;而他的創作《天路歷程》,在基督教文學史上卻是一朵奇葩,其價值與影響歷久不衰。
這一認識聖經文學系列,將介紹如何從文學層面,解讀敘事文體、詩歌文體、智慧文體、先知文體、啟示文體、書信文體以及比喻和寓言,作為傳統歷史詮釋法則的延伸。筆者參考的著作,將以福音派學者李肯、奧斯邦、朗文、費依和司陶特為主,從文學上的「文體類型」(genre)、「結構佈局」(plot)、「角色描寫」(character)、「故事背景」(setting)、「敘事觀點」(narrative perspective)、「用語措辭」(rhetoric)、「文學結構」(literary structure)和讀者角度等分析入門,將文學理論應用在經文詮釋上。
這一詮釋路向,嘗試在「作者」、「文本」和「讀者」之間,取得較為平衡的詮釋角度,在強調聖經文學的「美」之外,也不必放棄其「真」。事實上,這種解經方式,生動有趣,著重人生經驗的分享,可以使牧者的講章更生活化。今天,我們正邁向一個充滿新挑戰的紀元,若想要得著深受後現代思潮影響的新人類,實在有必要認識這些新典範研經法,適當應用在團契、小組或家庭查經班,不只可以增加對話管道,還可更新我們對聖經啟示固有的認識,使真理活畫在我們日常生活和思想當中,讓聖經閱讀成為賞心悅目的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