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舒嫚

愛恨交織的臉蛋與身材

因為我們常常以身體為敵,所以很難接受自己的性別。我們都不滿意自己的體態。有時候我們身體的運作方式甚至像個謎團。髮型、荷爾蒙、大嬸婆或三叔公的鼻子,都會使你對自己的本相或自我的期許產生動搖。只消攬鏡自照,就會讓我們好奇,到底神或者其他任何人會看上自己哪一點?
我手上有許多相片,都因為影中人閃躲鏡頭而模糊不清,數目之多令人咋舌。長相普通的女子常說:「我難看死了!」而長相普通的男士則會躲開,轉身遮臉或者做個鬼臉。
其實那些模糊的相片沒幾個是見不得人的,他們如其所是的表現出他們自己。普世之中,雖然沒有幾人能登上時尚雜誌的封面,但是希望我相簿裡的好友看起來恰如他們自己。
全家福照片的情形也好不到哪裡去。
我祖母去年九十五歲大壽的時候,所有尚在的兒孫輩幾乎都聚在一起為她過生日。身為長孫(惟一記得帶相機和底片)的我負責協調照相留影。為了哄勸大家在不情願的情況下擺好姿勢,簡直費盡了我吃奶的力氣。鏡頭中幾乎每個人都說:「難看死了」──弄頭髮、拉衣服、收小腹,躲在某個表親的後面,這些都是我們習以為常的小動作。每個人都不滿意自己的外貌,然而我們的外表卻始終如一。(當然,在一陣忙亂過後,每個人都想要保存一組相片。)
許多人都不喜歡自己的外型。我們對自己的身體存著一份愛恨交織的情結。我們喜歡清爽的皮膚,與身高相稱的體重,亮眼的衣服及整齊的髮型。為了達到理想的皮膚、身材、衣著和髮型不惜花錢費時,但是往往對所達到的效果感到不滿意。我們總是希望能更體面一點,總是覺得別人比自己搶眼,這位別人或許是室友、陌生人、某雜誌的封面人物,甚至是自己的家人。要是我買得起一台跑步機;要是時間容許的話;要是我穿上那件衣服;要是我的鼻子不那麼像大嬸婆;要是……。
朋友、家人及名流之輩──沒有人感到滿意。就在今天早晨,我在報上讀到影星黛咪摩爾即將裸體登上某雜誌封面──第四度!你大概會認為摩爾女士對自己的體態一定相當自信滿滿。錯啦!我們鎮上的報紙刊出她在《滾石》雜誌上所列舉出「一堆顯眼的缺憾」:「眼睛太小……我其實長得很平凡、笑得不好看、沒有腰身……」。想想看,她藏在衣服下的缺憾不知還有多少呢!

身體與靈魂,一樣重要

即使不是特別上相如黛咪摩爾,基督徒也常會有這類的希望與不滿。我那些模糊不清的相片中的人物,多半是主裡的弟兄姊妹。面對同樣的希望與不滿,基督徒往往會在口頭上否認身體的地位,會說「重要的是靈魂」或者「裡面的才算數」。
說得不錯,但是立基於道成肉身之耶穌基督的基督教神學主張,屬靈的層面並非生命的全部。事實上,基於優良希伯來傳統的基督信仰,不會把生命切割為不同的「部分」。沒有所謂「肉體」與「靈魂」層面的對抗。身體和靈魂兩者都是被造的,它們彼此相繫相屬。希伯來文中用來指稱「人」、「自我」及「靈魂」的字,和指稱「身體」、「血肉」、「軀體」的字是同樣的字,身體和靈魂是合一的。我們是以兼具身體和靈魂的一個真實的人,向伊甸園前進。

伯利恆之子也有血肉之軀

神而人的耶穌,道成肉身,為人類──身體與靈魂帶來救贖。即使是神的愛子,也沒有排斥人類的肉體,祂藉著聖靈感孕在一位猶太處女的腹中,祂的誕生和其他嬰孩沒有兩樣,像其他幼兒一樣成長,和其他孩童一樣學習,也像別人一樣長大成人。耶穌活在我們當中,像神一般沒有犯罪,並且像人一般也有身體。
人類的身體不像希臘哲學家所說是「靈魂的監牢」。依據神的話,身體是「聖靈的殿」(林前六19)。有位五歲女孩曾告訴她媽媽,閃電是「神在替我照相」。這個五歲女孩的自然科學或許會被當掉,但是她的神學卻好得很。神喜悅人的身體,祂並不厭惡我們的身體,祂並不對血肉之軀感到灰心。事實上,神甚至不願見到我們在死後就煙消雲散、化為烏有。
永生不是沒有軀體的,得救之民也不是沒有軀體的魂魄。聖經應許我們將來會有著像主耶穌一樣復活的身體,那是不朽壞和不滅的(林前十五50~54)。雖然祂的身體曾改變過,但卻是真實的。「你們看我的手、我的腳,就知道實在是我了。摸我看看!魂無骨無肉,你們看,我是有的。」(路二十四39)耶穌應許會照著祂復活身體的樣式成就我們的身體。即使在天堂,我們的身體也不會是監牢,而是我們整個人的一部分。

何需放縱或懲罰

一旦我們把「肉體」視為自我的敵人,就會對生命的屬靈層面產生不平衡的觀點。當我們把肉體和靈魂分開來看待的時候,一般會導致兩種不同的行為,而且是兩種相互對立的行為。有些人會否認肉體的重要性,而認為「肉體無關緊要,所以肉體在做些什麼不打緊」。這就會產生出為所欲為的心態,並且會發展為肉體上的放縱。這類的人會說:「我就是克制不住!我生來就是這樣,有誰在乎?」接受錯誤的身心二元論,就會放縱肉體在性、飲食、酗酒和嗑藥等感官享受,而不在乎對健康和身體的傷害。
另一種反應不是放縱,而是懲罰。敵視肉體的另一種後果,不是放縱而是厭惡肉體。飲食失調(最明顯的例子就是厭食症與貪食症)、經常性失眠、自殘,以及過度運動,這些都可能是懲罰肉體的方式──待之猶若仇敵。這不是因為肉體無關緊要而放縱之,反倒是因為肉體毫無價值而否定之。
就性的表達而言,這兩種視肉體為敵人的心態會有更機巧的反應。放縱的一方會說:「既然我真的愛他(她),並且我們已經決定要結婚了,那麼我們現在就同床而寢有何不妥?」
意思就是說,肉體的性表達和真正重要的內在──兩人間的濃情蜜意──關係不大,甚至毫不相干。然而它確實有關係。「內在」的愛意和「外在」之愛的表達大有關係,兩人分手時痛苦的程度,和兩人在肉體上所共享的親密程度有直接的關係。

莫把異性當異形

不久之前,我遇見一個剛結束為期六個月交友關係的大學生。她在釐清自己感覺的時候,發覺自己和對方的明智之處在於,兩人都能夠在約會的時候,限制彼此肉體接觸的程度。她坦白地說:「如果我們當時任由肉體隨著情緒的高漲而增加接觸,就很可能會造成更大的遺憾。」
肉體和靈魂兩者都重要。「安全性交」是在大學校園裡促銷保險套的口號,但是這也忽略了性的另一部分真相。外在的行為確實會影響我們的內在,我們不可能為自己的內心穿上保險套。人類是肉體、靈魂合一的存在,放縱與否認都是不健全的。
那對戀人並沒有否認他們的性慾,他們很嚴肅地看待自己的性慾。他們也沒有放縱身為男人及女人的性慾,但他們控制了自己的欲求,並且由於這次交往的經驗,更清楚下一次要交往的是怎樣的對象。自制能夠培養出健康的慾望;放縱的心態則會帶來懊悔。就像在餐前吃零食會壞了胃口,放縱也會扼殺健康的慾望。
第二種視肉體為敵的反應更加機巧,並且聽來更高尚。與放縱性慾相反,這種人想要在沒有特別呼召的情況下,過「太監」的生活。這種否認性慾望的語調,可能是「我根本不想結婚!」或者「男女交友太複雜了,我還是獨自過活比較好。」自我孤立所表達出的可能就是自我厭惡:「我不喜歡我自己,也沒有人會喜歡我。」
人會用鄙視的言語否認性慾:「男人都不是好東西,況且我也不需要任何人」、「女人個個都是迷惑人心的騙子,我一點都不相信女人」。敵意的產生,可能為要掩飾足以觸發畏懼或者引起不安的情緒;厭惡的產生,可能是想要隱藏對某些可能具有潛在威脅之情況所生的疑心。對某些視肉體為對自身幸福感是極大威脅的人來說,性慾確實會引起一陣慌亂。
有人會用屬靈的話否認性的慾望,說:「我不需要任何人,耶穌是我良伴」、「單身使我變得更好」。這兩種說法的真實性最難分辨,因為兩者都可能是出於真實的信心,而非出自對性的否認和恐懼。
請不要誤解我在這裡所要澄清的。我的意思是:否認「神所創造且使我們生發性慾之肉體所具有的善」是一種不正確的屬靈觀念。有時候,錯誤的觀念會以一種超級屬靈的方式掩飾,而使我們否認自己的人性。
神不會忌妒我們的人性,祂了解伴侶和歸屬感是我們的基本需求。家庭是神的主意,並且祂從來沒有改變過祂的心意。我不是說單身在本質上是錯的,或者與耶穌建立關係仍然是不足夠的。我的意思是說,一心要高舉獨身的想法有必要加以審查。造物主認為「獨居」對我們來說是不好的(創二18),而神從未改變祂的心意。許多基督徒之所以獨身,並不是因為蒙召事奉而獨身,而是因為他們秉持了一種意圖,要否認神所創造之性關係中的善,以及將肉體與靈魂加以隔離開來的惡劣神學。
目前在教會裡,滿是不願意將自己的性慾交託在神手中的孤男寡女。因為對於抱著敵視肉體態度的人來說,只差一小步就會視他人的肉體為更大的敵人。許多人認為異性不僅是異性,更是異形。因此,面對這麼多的未知,所要冒的險實在太大了。當然許多基督徒會說,他們不是不相信創造主,而是不相信他們自己和別人。然而,真相是多數人不相信:神創造肉體和祂創造靈魂所花的心思是一樣的。神對他們一視同仁,祂關切的是我們整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