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難解之言:舊約篇?》試讀

 

《聖經難解之言:舊約篇》
作者:華德•凱瑟
定價:240元

66折優惠價:158元

得獎紀錄
本書榮獲1990年今日基督教雜誌專家評選好書金牌獎


希伯來民族史為背景的聖經舊約,是基督教經典先驅。從創世記起,神學文學歷史傳記豐富無比,其中自然有許多令人難解的字句。《舊約篇》所選的難解經文,確是讀經者困惑所在。妓女喇合為保護以色列的探子而說謊,是聖經的教訓嗎?先知以利沙為了被罵「禿子」而大發脾氣,叫母熊咬死二十四個小孩,這樣對嗎?詩篇中詩人是在充滿報復心之下說「把敵人嬰孩摔在磐石上的人,便為有福」,是上帝的心意嗎?許多經文需要透過更多的字義、背景、經文統合,才能找到符合真神信仰的詮釋。
試讀開始
一、神同意說謊嗎??

女人(喇合)將二人(希伯來人的探子)隱藏,就回答說:「那人果然到我這裏來;他們是哪里來的我却不知道。天黑、要關城門的時候,他們出去了。往哪里去我却不知道。你們快快的去追趕,就必追上。」 (先是女人領二人上了房頂,將他們藏在那裏所擺的麻秸中。) 
──約書亞記二章4—6節

  在某些危險的情况下,神贊同用曖昧的行爲成就他的旨意嗎?堅强的信心有可能和取巧的方法幷進嗎?尤其是那些方法和神正直的性情及教導背道而馳?究竟喇合的叛國行爲及謊言是否可取?能否寬容地稱之爲「白色的謊言」?
  聖經毫不猶疑地稱贊喇合。希伯來書十一章31節稱許她對神的信心,雅各書二章25節稱贊她藏匿那些探子,然後遣他們從另一方向離去,避開那些追殺他們的人。但是,喇合的這些行爲蒙稱許,不等于她生命中的每一個範疇都蒙神悅納。我們應該嚴謹察看喇合的信心層面。
  她獲得聖經作者的認可,因爲她信靠以色列的神過于她本國耶利哥的王。她曾聽聞神在紅海爲以色列人所作的一切,幷且神擊敗了外約但的兩個王(書二8-12)。藉著接待這兩位探子和指引他們繞行別的路,喇合表現出她的信心。甚至約書亞記六章25節也標榜她的行爲,評述她的回應和亞幹的表現構成對比。
  因此,我們不應該因她背弃自己的百姓定她的罪。一個像她一般的婦人,需有莫大的理由才會信靠希伯來人的神。當我們面臨選擇服事神或地上君王時,答案必須是服事那位擁有更高權柄的神(徒四19)。
  但從另一方面來說,她的謊言也不能輕易擱置不予解釋。她說:「他們……往哪里去我却不知道。」這是明顯的謊言。羅馬書三章8節勸戒我們,不要說「我們可以作惡以成善」。我們尤其不可以根據一些叙事經文,主張聖經教導我們在某種情况下可以欺騙。
  那種所謂責任性謊言,抹煞了真理在神眼中是何等寶貴的事實。甚至動機善良的謊言,也無法免除神的不悅。再者,即使在神眷顧的景况下,喇合的哄騙使這兩個探子逃過一劫,但也不因此表示認可這個方法。我們最多只能說,神容許他的計畫如此不尋常地實現,因爲他的恩典能够超越男女的謀算而運行。謊言不能因爲它和整體結果緊扣相連,而被妄稱爲正確。
  若是從這個角度爲謊言辯護,那不僅是一種錯誤的釋經及神學,實在是極糟的神義論(theodicy)。如此類推的結論會漸漸傾向接納大衛的奸淫行爲,因爲彌賽亞譜系的下一位傳人所羅門,就是大衛興拔示巴苟合的結晶。聖經明白告訴我們,大衛的罪是神所憎惡的。聖經反倒未對喇合的罪下相同的評語。這也不能成爲主張上述兩個案例有別的依據;因爲每一案例均抵觸一項神明顯的命令。
  我們不能够說,保護無辜者的生命,比時常說誠實話的要求更良善。聖經從未支援或容許類似的理念。這種論調會使神某部分的性情與他其餘的性情構成衝突。若說謊言比被逼連帶殺人較不邪惡,又是另一種捏造和主觀的見解。我們必須遵守神全部的話,而他的話包括同時尊重生命與真理。即使在這個絕對道德準則時常互相衝突的世界中,也必須如此。
  說誠實話不僅是盟約的責任(即在神家庭中所有分子的責任),它也是一個普世的責任:在任何時間、任何人種、任何地方。我們不得塑造自己主觀的理念或個人的先後順序,私定我們相信某些是更好的或較不邪惡的。
  另一方面,我們不應該在軍兵或警察(例如希特勒的第三政府)的命令下,提交無辜的生命。喇合可以安全地藏匿探子,然後拒絕回答她有沒有匿藏。例如她可以建議說:「請進來搜查一下,」同時她可以向神禱告,求神使這些搜索的人格外遲鈍。 我們是可以持守一種毫無衝突的絕對立場。神會預備一條出路,避免衝突(林前十13)。(本文摘自本書第二十四章)

二、二熊撕裂四十二童子,這樣對嗎?

以利沙從那裏上伯特利去,正上去的時候,有些童子從城裏出來,戲笑他說:「禿頭的上去罷,禿頭的上去罷!」他回頭看見,就奉耶和華的名咒詛他們。于是兩個母熊從林中出來,撕裂他們中間四十二童子。
──列王紀下二章23-24節

  許多讀者對這段經文的瞭解如下:一些天真無邪的幼童所做出輕微的冒犯行爲,竟然被一個怪僻的老先知轉變成爲一件聯邦重案,他的幽默感實在和他的頭髮一樣少。對這次伯特利途中事件負面的評價,給聖經帶來的批評,幾乎比任何其他故事還要多。若把劇情尖銳化,所有的埋怨是這樣的:我怎能相信一位差遣大熊吞吃無知戲言之幼童的神呢?何况當天這個老人的外貌可能真的是异常?
  乍看之下,先知似乎偶遇一群無邪的孩童,在伯特利的市郊愉快玩耍。孩子們看見這一位面貌怪异的老人,便開口打哈哈:「禿頭的上去罷,禿頭的上去罷。」某些人認爲,先知還未弄清楚事情的真相,便怒火沖天,咆哮大叫,在目露凶光之際,奉耶和華的名發出咒詛。
  但這是將事實虛構重編。問題出在兩個意謂「童子」的希伯來文字,許多較古老的譯本翻成「少年人」。如果我們要離開這事件的困惑,必須首要考量這些「童子」的年齡及責任層面。「童子」是一個很遺憾的誤譯。希伯來文qetanaim na'arm最好翻成「少年人」或「青年人」。根據舊約無數提及年齡的例子,我們認定這些孩子可能從十二歲到三十歲不等。在創世記二十二章12節,其中一個字形容被獻的以撒,那時以撒大概二十歲出頭。創世記三十七章2節指稱約瑟,當時他也有十七歲。事實上,同一字形容列王紀上二十章14-15節的兵丁。
  或許有人反對上述的見解,不錯,qetanaim(某些譯本翻成「小」)使文脉的意思有所不同。但我們主張最理想的翻譯是「較年輕」,而不是「小」。其次,這些字本身有極大的彈性。舉例來說,撒母耳問耶西:「你的兒子(na'arim)都在這裏麽?」耶西回答說:「還有個小的(qatan)。」因此,這個「最年輕的」(據較古老的翻譯)已經成熟到可以放羊,而且不久可以擊倒大巨人了(撒上十六11—12)。
  故此,「童子」或「小孩」幷非指學步孩童或小學階段的兒童;他們是一些年齡自十二至三十歲左右的青年人!
那麽,以利沙是否是一個缺乏耐性與幽默感的老人呢?這種指控也算是扭曲事實,因爲事發的時候,以利沙絕不可能超過二十五歲。事後以利沙又活了約六十年。因此,我們判斷這次事件發生在以利亞被提升天後不久。有些人將以利亞被提定在主前的八六O年,以利沙死于主前約七九五年。雖然以利亞的服事不滿十載,以利沙的服事至少有漫長的五十五年,經歷了約蘭、耶戶、亞哈謝和約阿施的統治。
  以利沙脾氣失控嗎?即使他未及三十歲,也未曾禿頭,被青少年戲笑他禿頭又有什麽嚴重的大錯呢?
  「禿頭」是舊約一個蔑視的字眼(賽三17、24)。在古代近東,自然的禿頭是非常罕見的。禿頭的案例稀少到一個地步,使人懷疑禿頭就是麻瘋病的徵兆。
  至于以利沙是否未老先禿,我們無從評論,但是這個稱呼明顯是含著極度的輕視,是一個羞辱的字眼,爲他貼上耻辱的標簽。
  既然以利沙極不可能未老先禿,整個羞辱的物件不僅限于先知本人,更多是那位差他的神。另一句片語更能說明這點。他們大聲喧嘩:「上去吧,上去吧!」所指的幷非地理上攀登伯特利的山坡,這些青少年反倒是暗喻以利亞被接升天的事件。他們不認爲這是神在他們中間的工作。用現代的戲謔話,就是說:「走開!走開!你也離開吧,離開這裏。我們討厭你們二人。」這些伯特利的惡漢用的希伯來動詞,正是列王紀下二章開始時,描寫以利亞被接升天的同一個字,這種文字相連絕不容忽視。
  以利亞升天進入榮耀中的消息顯然衆所周知,但是有許多人給予藐視不信的反應,包括這一群烏合之衆。他們所攻擊的是神,不是他的先知。
  以利沙幷未用污穢的字眼咒詛這一群青少年。他僅引用伯特利居民熟知的神的律例。摩西曾教導說:「你們行事若與我反對,不肯聽從我……我也要打發野地的走獸到你們中間,搶吃你們的兒女。」(利二十六21-22)
以利沙未曾污辱這些年輕人,也無毁謗他們;他樂意將審判的責任留給神。他只是向他們發出判語,將主權交給神,求神按著他的意思,在他的名字、他的榮耀、他的話受攻擊的時候,采取行動。這些青年可能只是反映出他們每晚在飯桌上所耳濡的內容,因爲整個以色列百姓實在越來越遠離神了。
  這些野獸的凶蠻實在殘酷,但是,比較那些主前七二二年執行神刑罰的亞述人之暴戾,實在是還算溫和的了。若是百姓因爲遭母熊襲擊,及後繼逐漸嚴厲的懲罰而悔改,撒瑪利亞的陷落將可避免。但以色列不僅未曾轉向神,反而像日後的猶大一樣,「嬉笑神的使者,藐視他的言語,譏誚他的先知,以致耶和華的忿怒向他的百姓發作,無法可救。」(代下三十六16)
  母熊的侵襲不僅不是一種任憑性的殘忍,反倒說明神屢次用較輕微的懲罰,希望將他的百姓挽回,直至百姓罪無可赦,懲罰就毫無保留地臨到。(本文摘自本書第三十二章)

三、拿嬰孩摔在磐石上的,便爲有福?

將要被滅的巴比倫城啊,
報復你像你待我們的,
  那人便爲有福。
拿你的嬰孩摔在磐石上的,
  那人便爲有福。
──詩篇一三七篇8—9節

  許多心腸柔軟的信徒讀到這些詩句時,都深感震驚和懊惱。他們坦然承認,無法解釋爲什麽一個人能够說出這些似乎是惡毒、報復性的話,甚至喜悅他人受苦。這詩篇開首幾節的溫和語氣,怎麽可能和最後幾節殘暴復仇的呼籲互相調和呢?
  這詩篇僅是六首一般類分爲「咒詛詩」的其中一篇;它們是詩篇五十五、五十九、六十九、七十九、一O九和一三七篇。詩篇一三七篇未刊出作者或標題,但所描繪的背景是「在巴比倫的河邊」。詩篇七十九篇冠上亞薩的名字;根據古老的詩篇標題,其餘的四篇均出自大衛的手筆。「咒詛詩」這個類目,若不是用來標示一個較適切的內涵,就會産生誤會。這個名字是指向神申訴時,懇求他審判、降灾或詛咒,因爲惟有他才是所有人類的審判官。
但是你會問道,即使就像這些詩篇片段所說的,難道盼望或祈求他們遭禍害是對的嗎?一個基督徒可以熱中于這樣的一種禱告嗎?

  這些祈求幷非純粹發自一種復仇的精神;它們倒是轉向神的禱告。這些懇切的祈求懇請神干預,幷且修正某些嚴重扭曲的事情。他們認爲如果神的幫助不來到,一切對公義、公平的盼望都消滅了。
  這些難解之言,是舊約聖徒期盼復仇的一些合法語句,但這種復仇惟有神的公義才能够促成。它們不是個人報仇的用語,乃是對神的國度和他的榮耀之熱忱言詞。顯然,那些激發這些禱告的攻擊,不是來自個人的敵人;它們絲毫不差的正是要攻擊神,尤其是攻擊在彌賽亞應許譜系中的衆代表。因此,大衛及他的職分首當其衝承受大部分這些攻擊,這正相等于攻擊神及他的國度!
令人震驚的是,我們發現一個義人可能經常處身在邪惡中而少有或毫無反應。在這些詩篇中的情况正好相反。這些禱告是出自那些對罪極端厭惡的人,他們切望看見神的名和目的得勝。因此,在這些禱告中,聖徒們所反對的是邪惡可怕的化身。
  既然大衛遠比其他任何人撰寫更多的咒詛詩,我們也應該注意一點:大衛生命中所表現的,正好和那種尋仇或報復的精神相反。他本人屢次受羞辱,諸如從多益人示每、狡猾的掃羅,和他自己的兒子押沙龍而來的羞辱。他從未嘗試爲自己采取報復,或按許多人認爲他貴爲君王所擁有的特權,施行任何手段。
  事實上,甚至在這些詩篇中,當大衛及其他詩人懇求神快快爲自己的榮耀和名字廣行報復的時候,他與那些獻上類似禱告的人都异口同聲,抗議說他們對這些作惡者存仁慈的念頭。就如在詩篇三十五篇12-14節,大衛悲吟:「他們向我以惡報善,使我的靈魂孤苦。至于我,當他們有病的時候,我便穿麻衣、禁食刻苦己心。我所求的都歸到自己的懷中。我這樣行,好像他是我的朋友,我的弟兄,我屈身悲哀,如同人爲母親哀痛。」
  最後,這些咒詛詩只是在禱告中重復神在他處早已提過的,關于那些不悔改和恒久敵對神及其國度之人的命運。幾乎在每一個記錄中,這些咒詛禱文中的每一句子,都以散文的方式出現,描述那些執意抗拒神的罪人。例如,試比較詩篇中下列的述句:詩三十七篇2、9-10、15、35—36、38,五十五篇23節,六十三篇9—11節和六十四篇7—9節。
讓我們將這些原則應用在詩篇一三七篇8—9節中的特殊難題上。許多人認爲這詩篇是咒詛詩中最困難的一篇。首先,「有福」(happy)這個字在詩篇中用過二十六次。它只是用來指述那些信靠神的個人。這不是一種殘酷變態的幸灾樂禍,喜悅他人遭殃或被毀滅。
  「摔在磐石上」這些字眼,通常被認爲與新約的教訓明顯背道而馳,根本不需要再深入討論。很奇怪,新約曾逐字重復這句話,在路加福音十九章44節,說話的不是別人,正是我們的主耶穌。事實上,這個動詞的希臘文字形僅出現在詩一三七篇9節(在希伯文的希臘譯本,即七十士譯本)和路加福音十九章44節,當時我們的主正哀悼耶路撒冷。這有可能是最清楚的證據,說明我們的主有意引述這詩篇。其次,我們的主引用這詩篇時,幷未顯得比引用其他兩篇來得猶疑,那兩篇是第六十九篇和一O九篇,其中充斥著咒詛的詞句。
神在紅海「摔碎仇敵」(出十五6),藉著他兒子的得勝,他要繼續貫徹,他「要用鐵杖管轄他們」,幷且「將他們如同……瓦器打得粉碎」(啓二26—27,十二5,十九15)。
翻譯爲「嬰孩」的用字是相當混淆的。所采用的希伯來字未指明任何年齡,它可以指一個十分年幼或一個長大的孩童。這個字强調一種關係,不强調年齡;如此一來,它指出一件事實:父親的罪在下一代中又重演了。
  詩人將神審判的地點放置在巴比倫,不僅暗示本詩是在猶大被擄巴比倫的時候寫成,更暗示詩中有寓意性的要素。巴比倫缺少的其中一種地理特性,就是缺少石頭或石崖,讓他們可以摔擲任何東西。事實上,它和巴勒斯坦大部分的多石地勢正好相反,它缺乏任何石塊作建築用。一切的建築都需要依賴出產曬乾的泥磚,和用瀝青當灰泥。因此,當詩人說:「拿……嬰孩摔在磐石上」,他實在是比喻性和寓意性的說法。詩篇一四一篇6節類似的片語,非常接近這種寓意性用法:「他們的審判官,被扔在岩下。」同一節又說:「但惡人(和合本譯:「衆人」)要知道我的話是正確的;和合本譯:「甘甜」)。」如果審判官真的按字義被扔在岩下,他們實在不可能聽到任何話語!
  那麽,究竟「報復你,像你待我們的……拿你的嬰孩摔在磐石上的,那人便爲有福」是什麽意思呢?意思是神要因爲巴比倫傲慢攻擊神和他的國度,定意毀滅巴比倫及她的子子孫孫。但是,那些投靠神的必定蒙福與快樂。對那些在巴比倫擄掠者摧毀下呻吟的人而言,身爲永活神的兒女,他們將來可以分享一個甘甜、屬天的勝利。從這個角度來說,這是一個基督徒也可以發出的禱告,只要我們認定,祈求的關鍵不是我們的名譽或個人的敵人,乃是關係著我們主的尊名與國度。
  不容忽視的重點是:這些咒詛詩幷未包括「邪惡」或「不道德」的要求與欲望。它們只是懇求神,不要讓彌賽亞之職分,或彌賽亞的國度,被那些當時在職或在王位上的傲慢、蔑視者踐踏脚下。
(本文摘自本書第四十八章)

(本文摘自校園書房出版社《聖經難解之言:舊約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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