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神學簡介

一趟未竟的旅程
——女性神學的過去、現在與未來[1]

/邱淑嬪(玉山神學院新約學助理教授)

在教會女力崛起的過程中,伴隨的是女性神學所開啟的不同視角,在過去的數十年中,女性神學的發展為教會帶出許多改變。邱淑嬪老師從女性神學發展五階段、緣起與任務到女性神學的釋經進路,勾勒出至今的發展與未來的展望。無論讀者先前是否聽過女性神學,相信都能夠藉此對女性神學的內涵稍加掌握,感受到其中的多元面貌與生命力。

幾年前的神學院課堂,一位女同學在課堂上報告女性神學的指定閱讀文章。接下來的開放討論中,先是一片靜默,好不容易有男同學開口回應,說:「我們沒有壓迫妳們女生吧?」正如同女性主義被認為是女性怨恨男性,意欲向男性奪權的無理取鬧,這個問題暗示,女性神學同樣也被質疑「男女已經很平等了,為什麼還要談女性神學?」除此之外,更深層的挑戰是「除了抱怨世界對女性不公平,女性神學有什麼貢獻?」

從蘿特談起:女性神學的五階段

於二○二二年五月21日去世,被譽為女性神學拓荒者之一的蘿特(Rosemary Radford Ruether),曾根據她自己的經驗來敘述女性神學在美國發展的過程。

美國的女性神學一開始是受到女性主義與民權運動的啟發,有關這兩種運動的神學討論始於神學院。隨著一九六○年代中期,女性受按立為牧師的人數增加,對神學院的衝擊也日漸加劇,增加女性教師、重新審視課程是當時主要的訴求。女性神學家和聖經學者,如蘿特、蕾提.盧瑟(Letty Russell)、費蘭札(Elizabeth Schüssler Fiorenza)等紛紛崛起。

第二個階段是在一九八○年代左右,有色人種,包含非裔、亞裔、拉丁裔女性在美國的神學教育當中逐漸占有地位。這些不同族裔的學者批判,過去的女性神學缺少種族與階級意識,彷彿白人中產階級女性的經驗可以代表所有的女性。有色人種的女性,開始從她們自己的種族與性別處境作信仰與神學的反省,例如坎濃(Kati Cannon)、伊薩西-迪亞茲(Ada Maria Isasi-Diaz)、鄭玄鏡(Chung Hyun Kyung)分別是非裔、西裔、亞裔女性神學家的代表人物。

接下來的發展是在二十世紀七○年代後期到八○年代之間,女性神學的浪潮已經在歐陸展開,並且觸及當時所謂的第三世界,即亞洲、拉丁美洲和非洲。女性對於被要求只書寫、論述「適合女性」的議題(例如馬利亞學),而不涉及重要的神學主題(例如上帝、基督、罪與拯救、教會),感到不滿。在解放神學的影響之下,女性也開始對性別議題受到壓抑表達抗議,要求在解放神學中探討女性的解放,這其實是對於西方神學忽視第三世界所做出的反抗。第三世界與西方世界女性神學家的對話,是這個階段的另一個特色,族裔與性別的多元化浮上檯面。

女性神學的第四個發展,在時間上與上個階段有所重疊,在議題上則是跨宗教的對話;猶太教、伊斯蘭教、佛教、印度教、基督教的女性神學家,積極參與和其他宗教傳統的女性對話。各宗教的女性學者從基督教女性學者身上汲取經驗,批判各自信仰傳統與教導所產生對女性的不公義,尋求女性在社會中的公義,與支持女性的資源,而不僅只重新詮釋宗教經典。在跨宗教對話中,女性學者們一方面在自己的宗教傳統中,重新發掘帶來平等的潛力,另一方面也致力改正對其他宗教的偏見。

第五個階段,蘿特稱之為跨國的女性主義,是一種從下而上的女性主義。由於經濟全球化和宗教基要主義的興起,經濟弱勢的第三世界女性成為受到極端壓迫的一群,所謂第一世界女性的事業,其實是由第三世界女性勞力所支持的。另一方面,宗教基要主義卻成了男性的反撲,主張回復女性在傳統父權至上家庭中的附屬地位,認為這正是創造的秩序,是上帝的命令。因此,這個階段的女性主義,是在國際的經濟處境中分析女性的壓迫,為第一世界和第三世界的女性築起對話與團結的橋梁。

女性神學的緣起與任務:從女性主義到女性神學

蘿特的摘述雖然是她個人的經驗,卻也道出了女性神學發展的軌跡,並隱約指出女性神學未來的任務。

關注女性解放的女性主義
女性神學的興起,與女性運動有關。女性運動起源於十八世紀歐洲,原是受到男性受薪階級反抗君權運動的啟發。十九世紀末到二十世紀初的第一波女性運動,爭取的是女性在政治、教育、經濟、法律上,與男性相同的平等權力。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開啟第二波女性運動的法國女性哲學家西蒙‧波娃(Simone de Beauvoir),於一九四○年出版的《第二性》(The Second Sex)中呼籲女性要拒絕男性觀點的女性角色與地位,如此才有得到真正平等、解放與自由的可能。對於女性意識覺醒的強調,與傳統形象的反抗,自此形成一股風潮,在政治、經濟、文化等各層面造成重大的衝擊,影響所及,教會也無可避免。第三波女性運動約略是從二十世紀八○年代開始,爭取與男性平等不再是唯一的焦點,不同處境中的女性經驗開始被認真看待。二○一二年之後,女性在社群媒體上揭露的性暴力、大眾文化和媒體的厭女現象,則讓第四波女性運動至今仍方興未艾。

綜合來說,女性主義關注的是有關女性的公義問題,它的宗旨在於終止女性在社會生活中的附屬現象,使女性從性別的壓迫、歧視,和暴力得到解放。因此,女性主義基本上是女性對於她們身處的男性至上世界的批判,是一種全面性的意識型態,並且是以女性的經驗,特別是由於性別而產生的受壓迫經驗為基礎,擁抱不同於父權制度對人性和生態之主張的另一種願景,並且積極地尋求這種願景的落實。

女性神學要恢復女性整全的權利
一般認為,女性神學是起源於二十世紀七○年代,是隨著六○年代末期以來,以不同處境的人民經驗作為神學素材、對聖經的傳統詮釋提出挑戰的神學發展出來的。就神學的面向而言,女性主義可以被理解為,肯定女性是按照上帝的形象被造的神學範式(paradigm)。因此,女性神學主張,對於女性的壓迫是結構性的罪,也是對生命造成毀滅性破壞的邪惡。女性神學的目標,不只是改變以男性觀點為主流,有關上帝、自我,和世界本質的知識,也以改變將女性排除在領導地位之外的制度化宗教為方向。此外,它也關心如何在宰制和剝削的社會、文化、宗教結構下,恢復女性的整全人性和應有的地位。因此,女性神學的產生,是為了達致女性在社會、政治、宗教等各領域的權利。

女性神學的釋經進路

女性神學家們發現,聖經是孕育於以男性為中心的文化,無可避免地反映了當時父權宰制社會下的男性觀點;男性對聖經的曲解,合理化了男性對女性的壓迫歧視。在教會歷史中,解釋聖經的責任與權力也一向掌握在以男性為主的神職人員手中。很明顯的,女性的觀點或是經驗,並不是聖經作者和詮釋者的主要關懷,但是閱讀聖經的女性,卻關心女性所面臨的這些問題。在讀經的時候,聖經經文不但讓她們意識到這些問題,也迫使她們思考聖經經文與她們的經驗與處境的關聯。出自男性觀點寫作而成、加以詮釋的聖經,是否仍應被女性奉為信仰與生活的權威,對以信徒自居,以聖經為經典的女性而言,是一個亟需正視與解答的問題。

事實上,女性神學對聖經權威的質疑並非首創,也不是唯一。許多現代人對聖經的權威抱持極大的憤怒與偏見,因為對她/他們而言,聖經是施行壓迫的結構之一,她/他們必須從聖經當中得到解放與自由。如何讓帶有父權主義色彩,對女性製造壓迫的聖經在今日的社會、文化、教會情境中仍然具有意義,是女性讀經時的一大課題。

先知解放、餘民立場、歷史重建,以及向過往學習
瑪莉‧安‧托伯特(Mary Ann Tolbert)認為女性神學對聖經的反應,至少可分為很明顯的三種立場。第一種立場是堅持聖經信息具有先知性的解放傳統(prophetic-liberating tradition)。這種傳統始自出埃及到先知的信息,乃至於耶穌的信息,可以作為「中心傳統」,是「正典中的正典」,用來判斷其他聖經經文能否被視為規範、是否可以被尊為權威。它特別強調女性解放的議題,並且將女性的議題與其他受壓迫群體作聯結,主張聖經的信息應當是從被奴役與壓迫中得釋放的信息。

第二種立場,托伯特稱之為「餘民立場」(remnant standpoint)。這種立場致力於揭發、恢復被父權的詮釋方法所忽視或扭曲的經文,因此,它大多數是強調女性的角色,並以不帶父權預設立場的角度探究這些女性角色,重新詮釋這些廣為人知的經文,或不被傳講、教導的經文(如創世記中她瑪的故事、出埃及記有關男女奴隸的條例等經文),或例如崔菲莉(Phyllis Trible)[2] 的《駭人經文的救贖與挑戰》(Texts of Terror)就是很好的例子。這種重新詮釋、恢復的立場,凸顯出教會關於女性的傳統可能是錯誤的。

第三種立場則是透過歷史的重建,呈現出早期的以色列和基督宗教對女性的真實態度,以證明當時的狀況是比起聖經中所記載的,更為允許女性在信仰團體中扮演重要的角色,例如費蘭札的《記念她》(In Memory of Her)就試圖重建初代教會早期歷史中的女性面貌。

薩肯菲爾德(Katherine D. Sakenfeld)則指出第四種方式,就是從在父權主義的環境中寫出的經文,與生活在當時父權主義之下的女性身上,現代女性可以有所學習。因為聖經記載了當時婦女受壓迫的情形,並且為讀者提出不一樣的願景與盼望。今天的女性可以在聖經記載的婦女身上,看到自身的縮影並為自己的解放而奮鬥。[3]

女性釋經的多種模式
撇開認定聖經的父權主義是無可救藥,因而完全否定聖經權威的主張不談,以上女性聖經學者對聖經的反應,針對如何從女性的處境詮釋聖經一事,提出一些建議。用女性的立場讀經時,可以採取這些模式:

  • 懷疑詮釋法:對經文中父權主義、男性中心的意識型態保持警覺,挖掘經文背後女性的掙扎,例如:拔示巴是誘惑者?還是受害者?
  • 記念詮釋法:以經文中的女性為現代女性的先驅,記念這些受害的女性,為她們的冤屈申訴,並寄望同樣的故事不會重演,例如士師記中耶弗他的女兒。
  • 文學批判的詮釋:聖經的確記述了對女性的不義,重讀聖經時必須正視其中的父權意識,不將其正當化,而是致力找出其中價值所在,如崔菲莉在《駭人經文的救贖與挑戰》提及的希伯來聖經中四位受苦的女性。
  • 評價與宣告的詮釋:透過宣告解放女性在文化中受欺壓的經文,探討可能隱含更深的神學意涵,例如:膏抹耶穌的婦女值得被記念的理由是什麼?
  • 想像的詮釋:例如亞伯拉罕獻子的經文,傳統上亞伯拉罕的信心受到讚揚,但是身為母親的撒拉是否也同意此舉?若是,為何她的信心從未被提起?
  • 多重身分認同的詮釋法:女性是在多重壓迫下,除了性別以外,在經濟、政治上也是弱勢,因此必須以女性多重的身分認同詮釋聖經,例如:夏甲的身分是奴隸、外籍勞工、外籍配偶、單親媽媽……。
 
……(文未完,全文刊載於《校園》雜誌2022年9、10月號)

附註
1. 基督宗教以外的宗教也探討女性在其宗教傳統與制度中的處境,本文的討論僅限於基督宗教的女性神學。
2. 崔菲莉於2007年11月26-28日受台灣神學院之邀,擔任馬偕講座講員。該講座的演講稿於2010年以《如何和聖經摔跤:從婦女和修辭學的觀點詮釋聖經》為題名翻譯、出版。
3. 黃懷秋為女性神學的聖經詮釋模式做了很詳盡的分析、討論。參見〈女性神學與聖經詮釋〉,《輔仁宗教研究》第十二期(2005 冬):2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