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國的福音,就是接待

/趙崇明(香港神學院神學及歷史科副教授)

看似簡單的「接待」,究竟所指為何?有什麼重要性呢?接待「不是」什麼?什麼是「不接待」?重新思考接待的意義,我們將會發現,接待並非傳福音的手段,而是體現了福音的內涵。上帝國的福音,就是接待。
身處暴力與冷漠的世界,人們變得麻木

在人類歷史中,戰爭和暴力從未止息,為何它們歷久不衰?其中一個原因乃由於它們具備某些吸引人的魔力,戰爭的吸引性在於人性中擁有好勝、好鬥、好競爭、好較量、好比武的性格,人總是需要透過他者來界定自己的存在,甚至需要製造敵人來賦予或肯定自我的存在價值,以及滿足「我贏你輸」的好勝心和權力欲。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奧斯威辛」(Auschwitz)集中營大屠殺的殘酷一直受人譴責。對神學家莫特曼(Jürgen Moltmann)來說,更令人費解的,是目睹在苦難中竟然出現冷漠無情的荒謬:「為什麼人們竟不說話?他們冷眼旁觀,或轉面他看,或閉上眼睛,以致受害者孤立無援、悽悽慘慘地被送上屠殺的境地。」[1]

聖經也記載了耶穌向一名律法師講述一個暴力和冷漠的故事(路十30~37)。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不幸落在強盜手中,那強盜不但謀財,還把他打得半死。不過更令人費解的是,有兩名宗教人士(祭司和利未人)路過卻見死不救,讓一個重傷的人自生自滅,為何可以如此冷漠無情?可能由於對方只是一個陌生人(stranger),彼此沒有關係,缺乏感情,出手相助的動機已打了折扣。然而,人心是肉做的,按理也會伸出援手,也許由於身處暴力的場景,暴力會蠶食人的良知,使人失去愛心,變得麻木,既然大家只是陌路相逢,怎知對方是不是跟強盜同謀,所謂「防人之心不可無」,出於自保心態,還是走為上策。在暴力世界中生活,人築起圍牆防衛自保,人與人之間只會互相猜疑,無法建立互信關係。

何謂接待?

雖然祭司和利未人「看見」那傷者,卻只是「冷眼旁觀」,甚至「視若無睹」。如果這兩人代表的是一種冷漠無情的人性,撒馬利亞人代表的就是聖經再三強調和重視的接待精神。撒馬利亞人同樣「看見」,卻馬上「動了慈心」(路十33),而且隨即付諸行動,幫助那陌生路人療傷,他所做的絕對是一種無私、毫不計較的接待。「接待」的英文是hospitality,跟hospital(醫院)這字相關,醫院豈不就是悉心照料陌生的受傷者和為他們療傷的地方嗎?

接待,需不需要條件呢?

法國思想家德里達(Jacques Derrida,或譯︰德希達)非常關心「接待」這哲學或倫理學的課題。他認為「接待」可分兩種,即「有條件接待」(Conditional Hospitality)和「無條件接待」(Unconditional Hospitality)。所謂「有條件接待」,就是只會接待我願意接待的人,並非來者不拒。基本上主人會先考慮以下問題:客人是誰?對客人的認識有多深?客人是否合乎被接待的資格?接待這客人會帶來什麼利害關係的後果?客人有沒有應盡的義務或責任?旅館/酒店(hostel/hotel)可以為客人提供賓至如歸的一流接待,不過明顯就是「有條件的接待」。接待者是掌管整個接待過程的主體,接待須要在理性計算的運作,甚至要在雙方訂立某些協議底下進行,而且「接待」的踐行盡量要在預期之內,務求將一切的意外和風險減到最低。

「無條件接待」卻不同,被接待的人可以是匿名的陌生者(stranger),主人對客人的身分毫不認識,對被接待者無需作任何理性認知、計算和效益考慮,並非基於任何先決條件來考慮接待,甚至可能要冒險。總之,可說是來者不拒,就好像聖經中的好撒馬利亞人一樣。德里達亦曾以聖經中羅得接待兩位天使作為「無條件接待」的例子,他為了保護客人的安全,甚至不惜犧牲自己女兒的貞操(參創十九1~9)。[2]

熟悉律法的律法師,雖然能夠說出律法的精義是「愛鄰舍如同自己」,但馬上卻追問耶穌:「誰是我的鄰舍?」問題背後,反映他就算願意接待鄰舍,但仍會對被接待(或愛)的對象作出區分和界定,也就是有些人不能成為他接待的對象。因此,他的接待最多也只是「有條件的接待」。但耶穌的要求似乎不止於此,他扭轉律法師的問題,不應問「誰是我的鄰舍?」而是反倒去問:「我是否願意成為受傷者的鄰舍,無條件地接待他們?」(路十36) 就好像那撒馬利亞人一樣。其實律法師是有這知識的,當耶穌問他律法的精義時,他答案中的「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鄰舍如同自己」(路十27),豈不就是「無條件接待」的意思嗎?

無條件的接待是不可能的任務?
接待與福音的關係

不過知易行難,何況好撒馬利亞人只是耶穌虛構的喻道故事,現實世界中的撒馬利亞卻是拒絕接待耶穌的族群(路九51~53)。也許,我們與律法師的分別其實不大,因為按人性說,要實踐「無條件接待」,幾乎是上主加給我們的「不可能任務」(impossible mission),原因在於它要求我們無差別(包括陌生人、異己、甚至敵人)及無條件(就算對方仍未認錯)地接待他者。

一方面,對「非我族類」的恐懼和排斥是基本人性,正如巴默爾(Parker Palmer)說:「人自古以來就是對『非我族類』心存恐懼。面對差異,人自然感到緊張,然後可能是不安、猜忌、衝突、暴力,以至戰爭。所以人人都有一套避談差異的策略……譬如只跟『自己人』交往,或用種種方法去漠視、排擠、毀謗、消滅陌生人。」[3] 另一方面,接待異己和敵人更見困難,因為異己和敵人加諸在我們身上的言與行,必然是在反對、甚至傷害我們,這代表了否定我們的自我,質疑我們的存在意義和價值。除非對方先認錯或作出補償,然後在這些先決條件下作「有條件接待」還可以辦得到。若「無條件接待」這些異己和敵人,豈不等於縱容不義,甚至到頭來等於否定自己!這樣的實踐實在很難。

「無條件接待」的關鍵

如果「無條件接待」根本不可能實現,耶穌的教導和要求豈不只是空談?究竟如何實現?關鍵就在於那律法精義的上半句:「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路十27上) 原來唯有我們愈能盡心盡力愛神或接待神,才愈能「盡心……愛鄰舍如同自己」,即愈趨近「無條件接待」他者。「好撒馬利亞人」是關乎接待鄰舍的教導,聖經跟著記載的就是馬大和馬利亞接待神(愛神)的故事,馬大以美食款待耶穌,她要求妹妹也入廚幫助,不過如果主人只忙於預備食物,留下客人自己在客廳中獨自呆坐,冷落了他,難道是合宜的待客之道嗎?因此,最好的待客之道就是與客人同在,彼此交談,馬利亞專心聆聽主道,其實正是在接待耶穌。

上帝在接待

然而,表面上是馬利亞接待耶穌,其實是耶穌正在用祂的道接待馬利亞,馬利亞是在享受主耶穌為她預備的屬靈筵席。表面上是罪人接待(或愛)上帝,其實是上帝首先接納我們,雖然說我們盡心盡力愛神,其實是神先愛我們,首先是聖父差遣祂的愛子耶穌基督臨在世界,住在我們中間,完全接納及恩待我們,這道成肉身及十架的被愛經驗,就是「不能奪去的福分」,唯有經驗上主無條件的愛與寬恕,才有望能盡心盡力接待他人。

接待:關顧的慈心

撒馬利亞人能夠無條件地接待那陌生的受傷者,緣於他擁有一顆關顧別人的慈心。盧雲(Henri J. M. Nouwen)在《始於寧謐處》已指出,冷漠的對立是「關顧」(care),他認為「關顧」的基本意義是:「與悲傷者同愁、與哀慟者同憂、與流淚者同泣。」[4] 因此,這顆關顧別人的慈心,也就是「同理心」(empathy),就算大家素未謀面,只是在路上偶然遇上,卻憑著此「同理心」,於是對方的傷痛,也彷彿成為自己的傷痛,這就是慈心,即憐憫人的心腸,憐憫就是同情共感(compassion),也是一顆有熾熱感情(passion)的慈心,才能將冷漠融化。可以想像,那位曾被撒馬利亞人接待的人,應該更容易對其他受傷的人動起慈心,曾經負傷的人,理應較易有「同理心」,去無條件接待或關顧有需要的人。

基督信仰所提倡的接待倫理,就是一種愛的倫理,主張「愛鄰舍如同自己」(路十27)。同時它也是一種鼓吹實踐公義的正義倫理,「接待」乃是對他者(尤其是弱勢的他者)應盡的義,被強盜毆傷虛弱地躺在路旁等待救援的陌路人,就是處於弱勢的他者,撒馬利亞人的救援,只是當做的正確之事(do the right thing),亦是當盡的義務(或責任),其實這就是聖經對「正義」的描述。故此,「接待他者」,既是當盡的義務,也是自願付出的愛。愛與義,並非各自獨立,而是相輔相成。就如聖經的教導:「行公義,好憐憫」,這就是上帝所指示的善(彌六8)。

傳福音,就是宣告上帝的接待

如此說來,接待與福音息息相關。福音即是「好消息」,傳福音即是「報佳音」,就是宣報及見證以下的佳音:新生王耶穌基督曾經誕生,這上帝的道(The Word of God)成了肉身與我們同在(以馬內利),他呼召十二個素未謀面的陌生人(stranger),甚至當中包括一個間接置他於死地的猶大(加害者),成為與他同行的門徒,這也是耶穌給教會的福音大使命 (太二十八18~19)。那麼,何謂門徒?就是成為與主同行的同伴(companion),Companion的原意是同享麵包的人(bread-sharers),[5] 如此就明白為何耶穌總喜歡與罪人同桌吃飯,在飯桌上接待稅吏、娼妓及其他罪人,以及行「五餅二魚」神蹟背後彼此接待共享食物的福音精神。亦由此明白在一段講述終末審判的教導裡,耶穌為何指出惟有那些願意接待祂的人才可以進入上帝的國,祂解釋說:「因為我餓了,你們給我喫。渴了,你們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我病了,你們看顧我。我在監裡,你們來看我。」(太二十五35~36) 耶穌還加上一句:「這些事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太二十五40) 唯有那些效法主願意接待最匱乏、最卑微的小子的人,才是真正實踐天國價值的耶穌真門徒。

上帝國的接待

我們身處的是一個既急躁、暴力又冷漠疏離的世界,耶穌正要對這苦罪世界傳「天國近了」的福音。那麼,上帝的國度是一個怎樣的國度?就是一個「行公義,好憐憫」的國度,而最終更是一個聖經所描繪的充滿「愛與和平的國度」:「豺狼必與羊羔同食,獅子必喫草與牛一樣……在我的聖山遍處,這一切都不傷人不害物,這是耶和華說的。」(賽六十五25) 上主已經呼召在教會中的耶穌門徒,也是上帝國裡的子民,在日常生活中踐行接待他者的倫理,行公義,好憐憫,見證上帝「愛與和平國度」的實現。


附註
1. 莫特曼著,鄧肇明譯,《公義創建未來:和平政治與造物倫理》(香港:基道書樓,1992),頁25。
2. 關於德里達「有條件接待」和「無條件接待」的討論,可詳見拙著〈德里達論接待〉,收於趙崇明編,《一杯涼水:踐行接待的信仰》(香港:香港神學院及德慧文化,2020),頁11-21。另參Jacques Derrida & Anne Dufourmantelle, Of Hospitality (Standford: Stand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0)。中譯本:德里達、杜弗勒芒特爾著,賈江鴻譯,《論好客》(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8)。
3. 帕爾默著,黃大業譯,《民主,心碎的政治?》(香港:基道出版社,2014),頁35。
4. 盧雲著,洪麗婷譯,《始於寧謐處:默想基督徒生命》(香港:基道書樓有限公司,1991),頁39。
5. 韋爾斯(Samuel Wells)曾就這觀念提出深入和獨到的見解。參韋爾斯著,陳永財譯,《上帝的同伴:基督教倫理再想像》(香港:基道出版社,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