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防疫與教會

/口述:葉浩(政治大學政治系副教授)/整理、編撰:陳琬蓉、梁耿碩

從二○二○年初總統大選之後,台灣社會進入「重塑共同體」的關鍵時刻,緊接著二月開始延燒的COVID-19肺炎疫情,更對經濟與政治帶來強烈衝擊。面對影響深遠的疫情,葉浩老師試圖探討民主與防疫的關係;他從「民主危機的信任問題」與「公民社會的重要性」談起,提供一種政治哲學與公共神學的切入角度。這也讓我們有機會從「教會作為公民社會的一員」來思考教會在此時此刻的公共角色。

在對抗武漢肺炎病毒的擴散上,民主體制與威權體制的對比,正成為目前的焦點;預設了黨意等同人民意志的威權體制,無論在實踐上或理論上,都不斷快速進化中,那麼,台灣作為民主體制在抗疫戰爭中的代表之一,在面對疫情時面臨怎樣的挑戰呢?

我們可以從民主理論與信任基礎之間的關係談起。西方民主理論源自十七世紀,那是人民開始和統治階級爭取權利的時候,因此以政府和人民的對立做為基本預設,也就是把政府當作制度內的主要潛在敵人,畢竟,它是領土內最可能剝奪人民自由的機構。然而,這種古老的理論預設,如今卻難以提供能促成政府與人民之間的信任基礎之理論。因此,防疫這件事,或許能讓我們一起重新思考底下兩個根本問題:(一)公民社會在「預設的敵意」和「全天候監督」之外,還能加上什麼樣的其他原則來應對政府;(二)如何建立人民與國家之間的適當「信任」關係?

事實上這兩個問題,根本上都和不同民主理論「對於敵人的想像」有關。

從民主的敵人談起:三大民主理論所預設的敵人

在三種民主理論或謂對於民主的理解中,都有其所定義的敵人,最特別的是,在台灣的民主社會中,三種敵人都存在,這也反映在我們此刻所面對的疫情挑戰。

首先,第一種民主理論來自古希臘的城邦民主。這種最古老的民主想像,就是「集體作主,不讓別人管」,同屬一個城邦的人民,彼此之間有某種關聯,而政治就是由城邦人民「集體決定我們的共同命運」,諸如是否發動戰爭、是否向其他城邦投降等等。當時是戰亂時代,城邦民主體制主要的敵人,來自外敵。

第二種則是現代英國的立憲民主理論。以十七世紀的霍布斯(Thomas Hobbes)所提出的社會契約(Social Contract)理論來說,他預設在國家出現以前,人與人之間的生活處於交戰狀況,每個人都是為了自己的利益生存,你爭我奪;當人們受不了時,便決定把武器放下來,共同組成一個國家,選出一個主權者,成為唯一合法擁有武器的統治者。自此,人民跟政府彼此權利義務的關係,就定下來了,亦即所謂的「立憲主義」:政府的存在是為了提供特定的保障與服務,才有正當性;人民以忠誠來換取各種保障。因此,憲法必須保障人民的基本權利。

洛克(John Locke)則採用基督教神學的進路,提供另一種立憲的基礎。他認為上帝創造世界給全人類共同使用、享受,人類要當個好管家;在國家出現以前,人類就有理性、自然法 [1],因著上帝賜下足夠的恩典(包括理性思考、無匱乏的自然資源),而不至於你爭我奪;但也因為能夠思考,導致人們為了什麼是正義、什麼才正確之類的問題吵架,最後因受不了爭吵,而想要一個國家。

對洛克來說,政府根本的角色、屬性,就是當法官—盡可能詮釋好自然法,負責解釋自然法內容。但是政府也是由人組成的,它沒有絕對真理,所謂的「解釋自然法」,亦即設計一套制度,當政府做完解釋,人民就不要再吵了,盡可能地信任政府的解釋;人民跟政府的關係,在於信任,也明白民主不會使人找到真理,只是一種解決紛爭的做法而已,此即「大法官釋憲」最早的由來。

由此可見,民主、憲政主義底下,唯一要提防的敵人就是政府;綁住政府手腳的方法,就是法治。因著預設政府可能為惡,所以政府的權力必須分立,防範權力集中在一個人或一個機構手上。當人民把武器交出去,等於不再有保衛自己的方法,因此政府其實最有可能剝奪人的權利,三權分立乃是建立在對人性不信任、人性的幽暗面上。

第三種民主理論是十九世紀的盧梭式民主。在洛克的時代,只有少數人可以投票選舉,只有有錢有閒的人才能參選。盧梭曾批評說,「英國人總以為他們是國家的主人,其實他們只有在投票那一天才是,投完票他們就成為奴隸」。因此,他認為真正的自由在於一個人獨立自主,不給別人管。人民只有自己制定法律,才不是奴隸。所以要有人民議會,由人民來制定法律,法律的正當性也來自於此;政府是人民公僕,只是執行人民的意志(此即「人民意志」說),此論點開出現今的參與式民主、直接民主、審議式民主、公投等等。

對盧梭來說,民主更可能的敵人來自於人民內部—社會分裂與黨派對立。因此應發展強烈的愛國精神,唯有如此才能運作好這個體系,防範人民在制定法律時只考量私利,而做出不好的決定;而且,由於個別意志的總和不等於公共意志(或稱普遍意志),讓兩種意志吻合的作法,即是「公民宗教」。因此,不肯合作的、分裂的、缺乏愛國精神的公民社會,是民主的敵人。

在追溯三種民主理論及其敵人之後,回過頭來來看台灣,我們赫然發現,台灣的民主社會,竟然三種敵人都有。我們有外敵,有分裂、無法合作的公民社會,也徹底不信任政府。換句話說,這種對於敵人認定所產生的信任問題,是我們在面對防疫時,需要處理的深層政治文化或價值問題。這樣的問題,是整個台灣社會潛藏的,也是民主深化所必須要處理的課題。

從民主看防疫:共同體必須有清楚的界線

這次危機也讓我們看見,台灣民主體制與疫情之間的交互關係。從上述理論提到三種民主所面對的敵人來看,首先,本次疫情特別突顯出民主的前提:需要有清楚的內外界線。過往,台灣社會其實一直爭執於內外界線的分野,這次疫情反而偶然地讓台灣能清楚區分出「內與外」。

國內資源的使用跟分配,和國際的合作與人道救濟是兩難,不能混為一談。舉例來說,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下,若我們將防疫物資輸出,會引起部分民眾反彈,這些人認為國內的防疫資源,應該優先用於國內,自己可能都不夠用了,為什麼還要輸出國外?但持相反立場,主張人道救濟的民眾則會說,大愛應該不分國界,防疫資源應該要與全世界共享。

防疫必須是民間跟政府一起合作,而非完全只是政府的事情。如果把政府看成是預設的民主敵人,那麼人民應該要假設政府有可能會防疫不力,因此民間要更努力來做,比如原本防疫慢半拍的英國,在政府突然政策大轉彎之後,民間也開始出現了一股主動力量,由全國各地志工所組成來對抗疫情的互助團體,已超過千個。在人人自危的景象中,看到了一道希望的曙光。照理說,法治原本是要把政府手腳綁著,讓政府不能滲透人民的生活,但若我們相信「政府是敵人」,變成公民社會自己綁手綁腳,把自己跟政府對立起來,不跟政府合作,公民團體之間也彼此不合作,公民社會持續分裂,對民主發展會有不好的影響。

防疫讓我們看到,我們的民主社會存在著上述可能的弱點,但也讓我們看到,我們在國際上能發揮的力量,遠大於我們以前所想像的,開啟了國際合作的空間和可能性。這是必須一直銘記到疫情過後的事情,台灣的形象不應又小又悲情、以哭訴換取國際同情,這都不會得到國際尊重。

避免威權的滲透

在此同時,這其實也是一個需要小心謹慎的關鍵時刻:避免威權體制對台灣的滲透。民主制度面對威權體制,最大的危機是門戶洞開,讓勢力滲透進來,出現樁腳、被收買的各種問題;但同時也夠透明,所以可以二十四小時監督政府,要求政府每天出來講解疫情發展。現今全世界民主國家都出現反民主浪潮,他們聲稱:「威權政府在防疫上似乎比民主政體更有效率。」但台灣卻做到了:既實行民主制度,又在防疫上滴水不漏。因此這樣對民主制度的質疑可以說是不攻自破,這次的台灣經驗可以是全世界民主國家的典範。台灣防疫成功的經驗正是仰賴民主制度的透明,這是壓下來、不討論、隱瞞疫情的威權國家所無法做到的。很多國際媒體特別指出,即便一個民主國家,防疫也可以做得比威權國家好。其實,在某種程度上,他們報導台灣也是在解決他們國家的民主危機。

去年底,台灣社會開始出現亡國感時,開始談民主防衛機制,有些人也認為台灣是威權體制與民主體制對抗的最前線,如果我們倒了,可能會產生骨牌效應,導致許多新興民主國家都會有連鎖效應。原本這次防疫,我們也可以把自己高抬到最前線的地位,但不僅僅是如此而已,更是台灣的民主示範了即使是自由開放的地方,仍然可能將防疫做好。更努力落實民主價值,反而更可以挺得住,翻轉了去年亡國感的危機。

如何讓悲情與亡國感,轉化成人民可以驕傲地信賴這個體制,這次在防疫上,我們卻很微妙地看到這個可能性:民主不再是落水狗,不會比不上威權的效率果斷。


附註
1. 自然法即運用上帝賜予人的理性,接受聖靈的引導,所能找到人與人之間如何相處的規範,也等同有別於法律規範的倫理道德。

 

回應:公共的教會

/梁耿碩(本刊副主編)

聽著葉浩老師侃侃而談,腦中不禁浮現,這樣的分析角度,台灣教會可以從中有何學習呢?或許,巴默爾(Parker Palmer)在《公共的教會:巴默爾談與陌生人做朋友》(The Company of Strangers)與《民主,心碎的政治?》(Healing the Heart of Democracy)當中的討論,可以做一個出發點。

巴默爾在《公共的教會》點出整個社會的三層結構:私人生活、公眾生活、政治生活,其中隱私、親密的私人生活是一切的基礎,而政治生活則是社會結構頂層的政治權力架構,至於「與陌生人為伴」的公眾生活,就是私人生活與政治生活之間的中介。巴默爾進一步指出,「民主社會的標記,是一個蓬勃健全的公眾生活(public life)─它是我們人民的天然場所,也是私人生活與政治生活之間的緩衝區。」民主國家正是有著蓬勃的公眾生活,才能免於「極權政治的壓迫,影響到私人的生活」。

在巴默爾的定義裡,教會正處於公眾生活這個領域,也有分於建立健全的公眾生活。這讓我們可以有不同的角度,來思考教會所扮演的角色。當巴默爾把教會放置在「公眾生活」或公共生活這個範疇時,已經悄悄地把教會引入政治哲學的領域了,這個對於教會身分與位置的定義,讓我們可以意識到教會的公共角色,學習馬丁.馬蒂(Martin Emil Marty)所謂的「關切拯救那些尚未被拯救,甚至很可能永遠不會被拯救的人的福祉」。換言之,作為與民主密切相關的公眾生活的一員,在這個關鍵的民主時刻,教會應該扮演怎樣的角色?

在分析民主的危機時,葉浩老師所憂心的,其實是台灣民主化過程所遭遇的反挫。當西方民主國家面臨民粹的窘境,而所謂「威權中國的崛起」或「監控和不受管制的權力,其實可以有效控制疫情」等說法甚囂塵上時,需要有更深入的對話來回答民主所遭受的質疑;同時讓疫情的發展不削弱台灣的民主體制,而是如葉浩老師所說,讓我們更深入探討民主的內在價值,如:平等、自主,以及個人尊嚴等,而非僅僅從「工具性價值」(instrumental value)來作取捨標準。

就像德國總理梅克爾在針對疫情的演講中所指出的:「我們屬於一個民主制度。我們生活的基石不是強迫,而是共有的知識和共同努力。這是一個歷史性的任務。這個任務只有我們一起才能完成。」我們並非要將民主「神化」,而是意識到,若要對抗那虎視眈眈,對於人性尊嚴、公民社會與信仰自由做出嚴重危害的威權體制,民主乃是最能守護我們所珍視的共同價值,最能保護信仰群體與公民社會。

如果把教會視為公民社會的一分子,要去重塑公共生活、守護民主價值,或許我們可以跳出過往習慣的信仰群體本位思考,開始成為「公共的教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