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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軍令的少帥

/王礽福

經文:撒母耳記上十四章1~46節
犯了「死罪」的太子

抽籤的結果是,耶和華指出「犯了罪」的是約拿單。之前掃羅王才說,即使是他兒子約拿單犯了罪,也必得死!

到底約拿單犯了什麼滔天大罪?原來他在打仗期間,吃了一點蜂蜜,違反了之前掃羅王吩咐,不等到晚上、不等到他向敵人報了仇,不得進食的軍令。

為什麼要下這道破釜沉舟的軍令?這個嘛,我得說,真有點耍帥變成耍智障。破釜沉舟、背水一戰這類極端戰術,皆為激發士兵,因前臨大敵、後無退路而拚死一戰。但掃羅要求百姓發毒誓並非在絕地反擊時,卻是在乘勝追擊時,所以約拿單知道後就說:「今日百姓若任意吃了從仇敵所奪的物,擊殺的非利士人豈不更多嗎?」(30節)

更何況掃羅王如此要求,並非戰術考量,而是報仇心態。由於缺乏背水一戰的需要,結果以色列人在饑餓狀況下作戰,「極其困憊」,大大削弱其戰鬥力;也導致戰鬥完畢,因太過疲乏,宰殺牲畜後,來不及放血就連肉帶血吃了,干犯了律法(利七26~27,十七10~13;申十二23~25),連掃羅也承認他們「有罪了」(33節)。

吃過飯後,掃羅希望漏夜追殺非利士人,趕盡殺絕。祭司走出來說要先求問耶和華,怎料耶和華不肯回覆—這可能代表他們當中有人犯了罪。奇怪的是,剛才掃羅不是承認百姓吃血犯了罪嗎?為什麼現在還要調查誰犯了罪?是有意還是無意?還是他以為事後築壇獻牲為祭(33~35節),已完全贖了罪?反正掃羅大興問罪之師,揚言一經查出,格殺勿論!

悲劇太子約拿單

撒母耳記上十四章的「密抹之役」,反映了掃羅王與太子約拿單之間的差異與張力。其實約拿單比起掃羅王更具治國與領兵能力,也更依靠耶和華。可惜的是,約拿單雖是王位第一順序繼承人,但掃羅因在吉甲私自獻祭,沒有遵守神所吩咐的命令,被撒母耳預言其王朝將及身而絕,王位將旁落到另一位受膏者身上(撒上十三13~14)。約拿單是個悲劇太子:能夠成為太子,是個「彩數」,因為生在誰家,並不由己;明明有君王之才,卻因父親丟掉王位而無緣繼承帝位,則是個「不幸」。約拿單既討人喜歡,又令人惋惜。

約拿單首次出場時(撒上十三2),估計約二十歲,經文提到當時掃羅領兵二千,約拿單領兵一千,沒有刻意提到他是掃羅之子(至撒上十三6才提到),可能想突顯其驍勇善戰。吉甲事件後,掃羅的兵力已由三千人減至六百人,軍心應該有點渙散。

十四章第1節說:「有一日,掃羅的兒子約拿單對拿他兵器的少年人說:『我們不如過到那邊,到非利士人的防營那裡去。』但他沒有告訴父親。」這裡記述約拿單的說與不說,立時把他立體化。他所說的,顯示他有深入敵陣的勇氣;但他沒有將此事告訴掃羅,反映他對父親的不信任。掃羅之所以在吉甲私自獻祭,是因看見百姓離開散去而心生恐懼。但約拿單卻相信「耶和華使人得勝,不在乎人多人少」(6節),他知道自己以少勝多的計略不可能得到掃羅同意,索性隱瞞他,私自行動。

當時非利士人「有車三萬輛,馬兵六千,步兵像海邊的沙那樣多」(撒上十三5),人強馬壯。萬料不到,約拿單加上替他拿兵器的少年,竟然成功突襲非利士人的防營(哨所),一下子殺了約二十人。由於殺戮來得太突然,信息又紊亂,非利士軍隊即時爆發恐慌情緒,向四方八面潰散。

掃羅的哨兵遠遠看見,立時匯報;掃羅點算一下,發現約拿單和幫他拿兵器的人不在,就知道是他們殺入敵陣。本來該先由祭司求問耶和華是否出兵,但掃羅見非利士營的喧嚷聲愈來愈大,就毛躁起來,喝停祭司,直接出兵,卻又毫無必要地要求百姓起誓:「凡不等到晚上向敵人報完了仇吃什麼的,必受咒詛。」製造了一場不必要的政治災難。

約拿單身先士卒,根本不知道發毒誓一事,屬不知者無罪。不過待他知情後,仍不以為然,認為「我父親連累你們了」(29節)。而當抽籤抽出約拿單後,他對掃羅更加不滿:「我吃了一點蜜,只是用杖頭蘸了一點點。這樣就該死嗎?」(43節,新普及譯本)掃羅也給惹火了,說出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氣話。倒是百姓群起充當和事佬,說約拿單立下奇功,顯見耶和華與他同工,豈可殺他云云,成功救回約拿單一命。

擇善固執的「犯法者」

約拿單是個既敬虔又明白事理的人,在故事裡他一直擇善固執,卻又一直在「犯法」;他「犯法」,因他遇上一個失職的君王,倒行逆施,訂立惡法。對約拿單來說,是非對錯、目標很清楚。面對非利士的入侵,不能坐以待斃。雖然強弱懸殊,但負隅仍須頑抗。不能力敵,就得智取。他對拿他兵器的少年說的話很有意思:「我們不如過到未受割禮人的防營那裡去,或者耶和華為我們施展能力;因為耶和華使人得勝,不在乎人多人少。」(6節)他既對神有信心,又熟悉用兵之道(「耶和華使人得勝,不在乎人多人少」);既知道主權在神(「或者」),又知道不能望天打卦,必須有所行動(「過到……去」)。不像時下流行的信心觀,覺得只要夠信心,神就「必」成就;覺得人只能等候,所有行動與思考都只是「憑血氣」,既忽略人的責任,也不尊重神的主權。

約拿單是耶和華的戰士,是實戰派,不會「無事袖手談信心,臨危一死報基督」。或贏或輸,他已準備好戰鬥到底、戰鬥到死,也以此為榮。但這種人在長輩、在當權者的眼中,卻是個滋事分子。

在故事裡,他是個體制內的逆權者,瞞著掃羅王去突襲非利士人。雖然「將在外,軍令有所不受,以便國家」,但約拿單不只在戰場上隨機應變,更是私自行動。行動失敗,他會受到譴責;但行動成功,成果卻可能由當權者去收割、邀功。

當約拿單得悉掃羅那個不可進食的禁令,雖則他沒有要求其他人違規,卻從人性與實效的角度,指出這是條弄巧反拙的惡法,無助戰況,更連累了大家。到掃羅王發現他違規而欲殺他時,他憤怒的是罪行與罰則之間的巨大不相稱,故作出辯駁。約拿單本是這場戰事的最大功臣,卻險成唯一死囚。幸好百姓為他求情,但這種「幸好」,在現實生活卻不一定會出現;更何況,無辜者不應該靠幸運才能存活!真正該死的是惡法,是訂立惡法的當權者。他每次的逆權行為,都反顯權勢者的錯謬。

走出殺子文化

法規的權威並非自足,而是要從法理的角度檢視其是否符合法律精神,否則就須修訂以至廢除。可惜現實世界裡,不少自以為信奉真理的基督徒,對法律與權勢缺乏批判精神,守著低級的「奉公守法」觀念,任由惡法、濫權滋長,最終敗壞了整個社會。他們只會覺得約拿單違法,就得面對法律的制裁,忽略法例本身是否合理、懲罰會否過重。他們本身就是專權社會裡的共犯,而非鹽和光。

自吉甲事件後,掃羅已是個失去政治能量的人,無法有效帶領以色列人。他的剛愎自用,一直在傷害自己的民族、自己的家人,幾乎成為殺子者。君不君則臣不臣,父不父則子不子,掃羅與約拿單這場衝突,不宜視為觀點與角度的溝通不良,而應視為一種「殺子文化」。有權勢者失去德性後,他的權力就會墮落為暴力,並且把這種暴力包裝成人人都得依循的法規。由於年輕人內心清明,輕私利、重公義,敢於批逆鱗,往往成為敗德者的刀下亡魂。

不想約拿單死,就得改變這種「殺子文化」;但在改變前,可悲的是,我們還是得靠幸運、靠人數。假如有足夠的人,能從那彷彿指向約拿單犯罪的指控中,看出正言若反,看出他才是與神同做工的人,然後蜂湧去維護他,我們還是有希望的。

王礽福
香港人口中的「憤中」(憤怒的中年)、「廢中」(無用的中年);在二○一九年自由之夏,與兩百萬以上的香港人一同成了政權眼中的逆權公民。尋求真相,拒絕謊言,祈求天國臨格。
當期校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