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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群通緝耶穌的「耶穌怪痞」

/王凡(資深媒體人、北京大學哲學博士)

通 緝
耶 穌 基 督

別名:彌賽亞、神子、
萬王之王、萬主之主、
和平之君。諸如此類。

在一九六○年代後期、七○年代初的美國社會,地下刊物及廣告傳單中出現了幾份針對一個危險人物的通緝公告。其中的一份,文字描述頗為傳神:

地下解放運動惡名昭彰的頭頭

通緝罪名:無照行醫,造私酒,沒有許可證就發放食物;在會堂中擾亂商業交易;跟出名的罪犯、極端分子、顛覆分子、妓女、市井遊民攪和在一起;宣稱有權柄讓人成為神的兒女。
長相:典型街頭嬉皮形象,長髮、蓄鬚,穿袍子、涼鞋;總是在貧民窟鬼混,沒什麼有錢朋友,有時還潛入沙漠中。
提醒:此人極端危險!他包藏禍心的煽動訊息對年輕人特別有害。他改變人心,竟然是宣稱讓他們得以自由。
警告:此人依然在逃!

在今天,這樣的人物要是到傳統主流教會去,絕不會受歡迎,甚且可能一步入教會就被轟趕出去。美國嬉皮時代曾發生過這樣一件事:

一九七○年四月,在加州聖路易市,三十多個「潛水艇教會」的嬉皮,走入一家循道會教會參加主日聚會。當中一名嬉皮站起來要做生命見證時,教會牧師立即中斷聚會,招來警察,將這群人全部從殿堂中帶走,當中蓄鬚的年輕人全遭逮捕,其中二十人被警方以「擾亂宗教儀式」罪名予以拘禁。

「通緝耶穌」海報

潛水艇教會嬉皮的心靈之旅

「潛水艇」這個詞,在那個年頭的教會中十分敏感,披頭四樂團(The Beatles)在一九六六年發行了一張極暢銷的專輯唱片《左輪手槍》(Revolver),裡面有首歌叫〈黃色潛水艇〉(Yellow Submarine),這首歌後來又出單曲,在英國連續四週高居各主要音樂排行榜第一名,在美國則是拿到《告示牌》(Billboard)排行榜第二名、《錢櫃》(Cashbox)排行榜第一名。儘管吸毒創作的行徑盡人皆知,披頭四樂團在美國仍受到年輕人瘋狂地喜愛與崇拜,媒體上因而出現了一個新英文字—披頭狂熱(Beatlemania)。〈黃色潛水艇〉唱片發行的同年,媒體請主唱之一的約翰藍儂(John Lennon),發表對於「披頭狂熱」現象的看法,一時被成功沖昏了頭的他,竟然脫口說出這樣的話:

「基督教就要完蛋了,它將萎縮、消失。我不需要為此爭辯,我是對的,而且我將被證明是對的,現在我們比耶穌還受歡迎。」

此言一出,輿論大譁,藍儂觸怒了整個美國基督教界,基督徒開始大張撻伐,許多電台不再播放披頭四的歌曲,青少年甚至發起焚燒披頭四唱片運動。許多教會的牧師在證道中對這個樂團犀利批判,羅馬教廷也發出譴責聲明。

其實「潛水艇教會」並不是一家實體教會,只是年輕嬉皮們在街頭或咖啡館從事宗教聚會時所宣稱的教會,他們尋求自由解放的敬拜儀式,詠唱自己創作的福音歌曲,不喜歡教條式的信念宣告,偏愛聆聽高山低谷中鮮活生命的見證。因而當一群宣稱自己是潛水艇教會的成員,又長髮蓄鬚的年輕人,出現在傳統的主流教會時,牧師的敏感神經立時被挑動,並不令人意外。

逮捕消息一見報,形象大傷的不是嬉皮,而是那站在青年人文化之外的教會。

藍儂受訪所犯的最大錯誤,在於他以為當時社會所流行的「神死神學」已是神學主流,基督教必將在世俗化浪潮中衰亡。這位英國搖滾樂手沒有意識到方興未艾的「耶穌運動」在美國社會的威力有多強大。耶穌形象在六○年代中期以後,忽然超越過去幾個世紀,開始變得鮮活。他如同一位在街上漫步的偶像明星,可以任你搭肩拍照,跟你閒嗑牙,陪你哭、陪你笑,像個親暱的哥兒們、閨蜜。在六○年代反文化運動一連串的心靈追求過程中,年輕人亢奮過、迷惘過,也痛苦過。他們的心靈之旅包括星象學、奎師那(Hare Krishna)、超覺靜坐(Transcendental Meditation)、迷幻藥、原住民宗教、易經、禪宗等,最終是狂飆的「耶穌運動」,讓他們回到父母輩所執守的基督信仰中。耶穌是朋友,是生活的導師。嬉皮醉心的福音,是關於這位在兩千年前就反文化的偶像的事蹟,與他帶著生命哲理的智慧話語與教導。地下教會的訊息與信仰實踐方式之所以吸引嬉皮,是因為傳統建制教會裡的牧師在殿堂上的講道,脫離時代語境,無法提供他們救贖的答案。死板的敬拜儀式與古老的詩歌吟唱,不再能感動年輕的靈魂。

六○年代末期,當披頭四跟隨來自印度的瑪哈里希(Maharishi Mahesh Yogi),以超覺靜坐方式追求心靈寧靜時,街頭的耶穌嘉年華也已經開始,那是一種新型態的基督教形式,一種嶄新的宗教推廣實驗。廣播電台毫無商業顧忌地播放「耶穌搖滾樂」,耶穌搖滾樂團諸如「愛之頌」(Love Song)、「聖愛」(Agape)等,陸續冒出,至終多如繁星。「基督徒夜店」也出現了,店中整晚演唱耶穌搖滾歌曲。

史密斯與他的耶穌怪痞

四十歲的恰克.史密斯(Chuck Smith)牧師是時勢所創造出來的傳道人,最初他的家庭聚會只有二十五人,其中十二人是嬉皮。他以寬廣胸襟接納街頭嬉皮,成立「各各他教會」(Calvary Chapel)。各各他教會反文化氣息濃厚,是「耶穌怪痞」(Jesus Freak)的聚會重鎮,教會歡迎由電吉他、爵士鼓伴奏的耶穌搖滾創作樂曲。一九七○年代初,這類教會的教導集中於耶穌、聖經與愛。教會以搖滾樂型態吟唱聖歌,進行敬拜。史密斯廣收遠離建制教會的四方音樂人才,製作大量的耶穌搖滾歌曲,一時近悅遠來,短短幾年,「當代基督教音樂」(CCM)遂在史密斯的精心推廣下成形。

大量人們湧入各各他教會,有人從數百公里之外過去,目的只為看看,耶穌怪癖究竟是什麼樣子?耶穌到底怎樣使用這個南加州教會?在《時代》、《展望》等媒體連篇報導之後,各各他教會竟成為加州旅遊勝地,史密斯已成傳道界的傳奇。

史密斯並不帥,頭髮稀疏,長相平庸,比起一般牧師來,他的形象更像雜貨店老闆。在各各他教會,平均每週有一百五十人決志,每個月有五百人以上受洗,地點在加州海邊。受洗時穿著的服裝,打破了傳統教會中規中矩穿著受洗袍的規定,有人穿牛仔褲、美式足球裝、T恤、熱褲,甚至年輕女孩穿著比基尼泳裝,就排隊步入海中接受洗禮了。

史密斯有位非常重要的助手:盧尼.富利斯比(Lonnie Frisbee),他原是一名街頭吸毒嬉皮,不到二十歲就加入史密斯的家庭查經事工。在各各他教會成立後,他積極到海邊、巷弄,找尋那些吸毒恍神、隨著搖滾樂起舞的嬉皮、衝浪人,拉他們加入夜間查經班。富利斯比有行使神蹟奇事的能力,因而吸引了無數想要戒除毒癮的嬉皮。年紀輕輕,他就掌管史密斯交辦的青年事工與教會中一個叫做「神蹟之家」(the House of Miracles)的嬉皮公社,跟著他決志受洗的年輕人絡繹於途,在「耶穌運動」中,富利斯比發揮了驚人影響力。如今流行的「權能宣教」(power evangelism)一詞,就是從富利斯比的宣教事工開始的。

參加「耶穌運動」的耶穌子民、耶穌怪痞,或街頭基督徒,極大多數都有嚴重的毒癮,他們與社會疏離,經歷極為不堪的生活試煉,種種「可能性」的實驗性追求,反而使他們生命日漸黯淡。他們通緝耶穌的目的,是為了找尋同溫層互相取暖。通緝耶穌運動最終使他們重新回到人群,逐漸找到工作,並與父母修復關係。

然而他們不願意重回父母輩那死氣沉沉的教會,各各他教會給了他們另類的選擇,教會中充滿音樂能手,光是音樂團體就有十五個以上。許多沒有信仰的人進教會,目的單純為聆賞動聽的音樂,他們期待的福音音樂是活潑的,是可以琅琅上口、在大街小巷也能哼唱的。即使聽道,也希望聽到能接地氣的牧師講道,述說連結生命的見證。而史密斯口中的耶穌,在各各他教會鮮活得像朋友。

「你們要向耶和華唱新歌」(詩九十六1),是史密斯強調的異象。各各他教會首先破除傳統禁忌,完全以音樂家自己創作的新歌來敬拜耶穌,一九七一年,他們的創作歌曲開始有了品牌:「主來臨!音樂」(Maranatha! Music),這品牌的出現,耶穌怪痞居功甚偉。「主來臨!音樂」很快成為全美、全世界的福音歌曲供應者,教會內的各個樂團也走出教會,向全世界推展宣揚搖滾福音歌曲。史密斯不僅是耶穌怪痞的教父、導師,CCM能夠出現、發展,並成為當代全球基督教會的敬拜主流音樂,他更是重要的推手與先驅人物。

耶穌子民到哪去了?

CCM生根於耶穌運動,它並不全然是搖滾樂,舉凡藍調、民謠、爵士、龐克、鄉村、雷鬼、另類搖滾、R&B、嘻哈等,都包含其中。這類型音樂產生的唯一目的,就是宣揚福音,將福音訊息透過好聽的音樂傳向不進教會與未信耶穌的人。無論傳統保守的傳道人怎樣批評CCM,他們都不能否認,這個類型的音樂所能觸及的人與場所,是他們在教會中聲嘶力竭所辦不到的。傳統福音歌曲上不了大賣場、百貨商場、超級市場的貨架上,CCM卻可以。全球教會的敬拜面貌也因CCM的出現,起了劇烈的變化。誰料得到,當年在街頭吸毒、胡鬧著通緝耶穌的嬉皮,會對基督教的發展,發揮了這樣大的影響力?

短短幾年,到七○年代中期,街頭的耶穌子民都不見了。在美國社會反戰運動最劇烈的時代,有首代表性的反戰歌曲〈花兒到哪去了?〉(Where Have All the Flowers Gone?)流行全球,一九七三年,《永恆》(Eternity)雜誌在一篇圖文中質問:「耶穌子民到哪去了?」(Where Have All the Jesus People Gone?)一九七五年,《今日基督教》(Christianity Today)雜誌也問:「耶穌運動到底發生了什麼事?」(What Happened to the Jesus Movement?)

街頭的耶穌嘉年華會結束了,通緝耶穌的小屁孩反為耶穌擄獲,被押送回家庭、教會。但還沒有到落幕的時候,因為這群小屁孩所創造的當代基督教音樂,才剛上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