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基督教音樂的發軔:
從一九六○年代說起

六○年代的耶穌運動
/王凡(資深媒體人、北京大學哲學博士)

開場白

二十世紀六○年代被史家視為世俗化的十年,也有宗教史家稱之為「靈性覺醒的年代」。在美國,那個時代標誌著一個宗教史長期發展中的新階段,不但時代特色鮮明,為期四百多年獨特的「盎格魯-美國人」(Anglo–American)的經驗,也在強調時代精神的世俗化進程中終結了。整個西方社會都在結構性的裂解動盪中飄搖著,長期以來,提供並主領西方社會道德價值觀的基督宗教(在那個時代主要指天主教、基督新教)的建構性權威受到嚴重挑戰,「神死神學」(Death of God Theology)也成為一時流行的宗教話題,甚囂塵上的世俗化運動似乎正在將基督教掃進歷史灰燼之中。

時代的氛圍十分肅殺,然而社會的動盪,也在人們對於愛與和平的高熱度尋求當中、在找尋生命的意義與解答之中同步進行。硝煙是濃烈的,尤其美國社會如火如荼的民權運動、反越戰、女權運動、校園暴動,在在衝擊著人們的心靈,年輕人一度激情獻身的某些美好的夢想幻滅了,高舉著自由、民主、人權旗幟的美國社會,所表現的,卻是種族歧視、道德虛偽、威權專斷,這些現狀嚴重撕裂著美國社會,那個許多年輕人曾經相信的「受尊重的社會」,被發現只是一個老建築,掩藏著許多必須加以改革矯正的邪惡事物。所以,政府、社會制度,諸如大學、中產階級生活型態,乃至於主流教會,都被貼上了「老建構」(establishment)的標籤,「老建構」因而在許多理想破滅的年輕人心目中成為一個負面詞,代表著種族主義、好戰、過度物質主義、自我中心、缺乏意義等等。年輕人積極參與的「反文化」(counterculture)運動,將整個美國社會分裂為老年人與年輕人、保守派與自由派、參加二次世界大戰的一代與戰後嬰兒潮一代,「代溝」(generation gap)這個詞開始流行。

在焦躁、動盪、激情之中,一股尋求靈性復甦的風潮也在流動著,人們發現,許多對於政治或者文化的不滿與抗議,其實都是一種自我探索。當搖滾樂開始在六○年代登上文化舞台中央,引領風騷時,許多實驗性的音樂創作成為時代之聲,憤怒、吶喊帶動著社會的深沈思考,一向安靜的教會內部也開始起了變化,一時之間,眾聲喧嘩。

六○年代的人們當然料想不到,演唱搖滾歌曲的歌手巴布.狄倫(Bob Dylan),五十年後竟然因著搖滾樂創作的成就,摘下了諾貝爾文學獎的桂冠。而在當時被許多傳道人稱為「魔鬼的音樂」的搖滾樂,今天竟在教會敬拜音樂中成為主流。

搖滾樂代表年輕、憤怒一代的集體聲音,也是那個時代年輕人尋求心靈慰藉的媒介。作為一種商業大眾文化,搖滾樂因緣際會,在流行音樂的路上轉個彎,進入福音音樂的殿堂,蛻變成為一種新的音樂類型—「當代基督教音樂」(Contemporary Christian Music,簡稱CCM),這種新型音樂改變了全世界教會的敬拜讚美形式。而基督信仰在翻天覆地的世俗化進程中,不但沒有如一些宗教社會學者所預言的逐漸消亡,反而在CCM發軔的同時,開始在全球掀起大復興,進入法國作家吉爾斯.柯培爾(Gilles Kepel)形容的「上帝的復仇」階段。

尋找「當代基督教音樂」的根

CCM可以如此定義:歌詞成分帶有基督信仰信息的一種當代流行音樂類型(genre),由於沒有嚴格的創作規範,因此,許多流行音樂創作者抒發對於上帝、基督信仰的情感、認知,包含對聖經經文內容的自我感受、詮釋,也被稱為CCM。CCM的定義,通常被簡化為帶有流行音樂風格的教會敬拜讚美音樂。

CCM與「福音音樂」(gospel music)是有別的。福音歌曲是一種帶著民謠與流行音樂型態的基督教歌曲,音樂的精髓與豐富的表現方式,來自十九世紀美國南北戰爭之後,黑人的教會和社群,它的內涵則是承襲自黑奴解放前的靈歌。靈歌音樂的特點是,能充分表達出歌者隱含著真實感情的心靈本質,那是福音訊息能夠碰觸的生命最深之處。CCM與福音歌曲一脈相承,都是來自黑人傳統的音樂。基本上,搖滾樂屬於白人音樂,它的音樂形式卻脫胎自黑人的節奏藍調(R&B),因此,CCM可說是黑色的根所開出的白色的花,因為土壤肥沃,養分充足,很快便枝繁葉茂,且百花齊放。

將CCM發揚光大的,是一九六○年代時已於美國存在半世紀的五旬節/靈恩運動(Pentecostal / Charismatic Movement)教會。藝術影響、反映文化的價值,藝術同時也影響、反映了基督教的某些價值。對於靈恩運動來說,最重要的藝術就是音樂,音樂是它快速發展的重要推手,靈恩運動也有助於搖滾樂在商業社會的流行。靈恩運動的音樂美學,最終改變了眾多基督教傳統教派的的聚會敬拜方式,也影響了全世界基督教會的音樂形式。

CCM這個音樂類型誕生於六○年代發生在美國嬉皮群體中的「耶穌運動」(Jesus Movement)。但在五○年代,搖滾樂風格的音樂已經在萌芽,人們可以從收音機裡聽到許多參雜福音信息的流行歌曲。在那個年代,歌手錄製具有宗教性內容的歌曲是很普遍的。著名的歌手像小理查(Little Richard)、恰克.貝利(Chuck Berry)、傑瑞.李.路易斯(Jerry Lee Lewis),以及貓王艾維斯.普利斯萊(Elvis Presley)等,在五○年代已經為福音搖滾樂打下根基。

流行音樂史家將「比爾.海利與他的彗星」(Bill Haley & His Comets)樂團於一九五五年推出的〈晝夜搖滾〉(Rock Around the Clock)看成是搖滾歌曲的鼻祖。初期搖滾樂所隱含的性暗示、性挑逗,頗受傳統音樂衛道者的排斥、譴責,對於它的惡評,紅極一時的流行、爵士歌手法蘭克.辛納屈(Frank Sinatra)一九五八年在美國國會聽證會上的證詞可作為代表:

「(搖滾樂是)一種最粗暴、醜陋、絕望、邪惡的表現形式,聽到這樣的音樂,真是我的大不幸。那大部分是愚蠢的白痴透過重複的歌詞,所寫出、唱出來的油滑、淫穢、骯髒的歌曲……打算用來作為地球上留著腮幫鬍子的小屁孩的軍歌。」

這樣的評語,對照六○年代嬉皮群體將「性、毒品、搖滾樂」作為他們的標誌,可想而知,傳統主流教會稱搖滾樂器是「魔鬼的樂器」,將搖滾樂看成「魔鬼的音樂」,避之唯恐不及,也就不足為奇了。

從嬉皮動盪到「耶穌運動」

將參加二次世界大戰的一代,與戰後嬰兒潮一代切分開來的,是美國社會的富裕經濟。戰爭結束,經歷戰爭洗禮的年輕人回到家中,工作、結婚、生兒育女,星期天全家上教會、唱詩歌、敬拜神,日子過得平順而穩健。戰後的美國,經濟發展迅速,幾乎家家有汽車、電視、冰箱、冷暖氣。年輕人一半以上都進了大學,他們是美國有史以來受教育程度最高的一代。但是,當他們看到他們的父母沉浸在消費主義之中,一切的作為只為了過美好的生活、為教養下一代時,卻發覺自己有著不同的文化、不同的世界觀。他們有更多的時間和自由,身上也有錢,可以追尋自己的人生樂趣。因而當父母親努力工作追尋「幸福」的同時,兩代之間的衝突開始了。有些年輕人開始離開家庭,宣稱他們不屑於像他們的父母親一樣,整天只知道工作、賺錢、養家,追求安穩舒適的人生。他們要唾棄名利,遠離城市,衝撞體制,顛覆傳統,革主流文化的命;他們要回歸自然,放浪形骸,尋找真正的生命價值。只要是媽媽不喜歡的事,他們就要去做。

媒體給這些年輕人一個名字:嬉皮(hippie)。嬉皮的文化符號是:性、毒品、搖滾樂。

避孕藥在六○年代的發明,使得性革命成為可能;嬉皮從對生命價值的尋找,走入靈性的尋求,某些實驗卻導向毒品、東方宗教、算命、巫術,甚至魔鬼崇拜。傳道人忽然發現,教會裡的年輕人大量減少了。不祥的雲籠罩宗教的天空,激進的「神死神學」成為連《花花公子》(Playboy)雜誌都做專題討論的時尚話題。

社會開始動盪,戰後嬰兒潮的一代在搖滾樂的發展上逐漸成熟,他們對這個世界感到憂慮不安,創作歌詞中加入了對於政治、文化、環境、種族關係、戰爭、人道的關懷與批評。他們對於「美國夢」提出質疑,並無情地畫出一條線,將自己與上一代的價值觀隔離。這條線愈來愈寬,刻痕也愈來愈深。

年輕人的訴求藉著歌聲散播,然而幾年下來,毒品的傷害與苦苦尋覓卻得不到填補的心靈空虛,引出另一個黯淡世界,許多人的靈魂遭受綑綁,陷入深淵。在迷惘、痛苦中,有人開始回頭從父母親的基督信仰裡找答案。

於是,嬉皮們忽然在街頭上發現了一個嶄新的耶穌,這位耶穌跟他們沒有兩樣,都是長髮蓄鬚,居無定所,甚至「沒有枕頭的地方」,但他卻能對所有的人生疑惑給出答案。

六○年代後期,「耶穌運動」在嬉皮群體中出現,對建構性的主流教會失望而出走的嬉皮們,群集在街頭追隨耶穌的身影,許多帶著使命感的傳道人也以嬉皮之姿加入他們中間,在街上搶救靈魂,跟他們一起讀經禱告,並高喊耶穌之名,沿街遊行。他們以主流教會視如魔鬼的搖滾樂在街頭進行敬拜,探索接觸上帝的新形式。當歌手賴利.諾曼(Larry Norman) 於一九六九年以強烈的搖滾風格唱出〈魔鬼憑什麼擁有最美好的音樂?〉(Why Should the Devil Have All the Good Music?)這首歌時,如平地一聲雷,「耶穌子民」發現他們找到了知音—這就是我們要的音樂!

〈魔鬼憑什麼擁有最美好的音樂?〉因為風格的特殊,被定義為「耶穌搖滾」(Jesus Rock),從此「耶穌搖滾」成為一個音樂的新型態,堂而皇之打入流行音樂市場,後來併入「當代基督教音樂」的總稱之中。

耶穌也搖滾

CCM在諾曼的手中完成雛型,而在六○、七○年代,打開大門歡迎耶穌搖滾歌手帶著電吉他、電子琴等現代搖滾樂器,在台上又唱又跳又叫來敬拜上帝的教會,放眼望去,只有五旬節/靈恩派教會。活潑的音樂與肢體動作,也成為靈恩派教會的鮮明標誌。

位於加州科斯塔梅薩(Costa Mesa),由四十來歲的恰克.史密斯(Chuck Smith)牧師於一九六五年所創立的獨立教會「各各他教會」(Calvary Chapel),則將「耶穌搖滾」音樂作為敬拜讚美流程中的重要內容,教會裡聚滿了浪子回頭的嬉皮,整個聚會幾乎有一半的時間都在敬拜歌唱,年輕會眾被音樂帶領得如痴如狂。這樣的聚會方式吸引了大批南加州地區流行音樂界頂尖的創作者與歌手上門,於是整個教會的音樂氣氛被這些藝術家們帶動起來,教會因而陸續成立了幾個後來在美國樂壇上引領風騷的「耶穌搖滾」樂團,如「愛之頌」(Love Song)樂團、「時代兒女」(Children of the Day)樂團等,教會不但發行唱片,並且讓這些樂團四處旅行,演唱自己創作的福音歌曲。福音搖滾音樂開始向全世界放射,直到地極。

CCM於焉誕生,嬉皮從街頭消失,一個基督信仰的大奮興正走向歷史舞台的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