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約聖經研究對華人信徒的意義—專訪孫寶玲老師

/採訪:陳曉玫/撰文:陳琬蓉

Q:聖經這個兩千年前的古老文本,如何對現代讀者說話?《新約聖經研究導論》的精神是「從一世紀視野出發,以二十一世紀立場提問」,透過這本書,你希望達到什麼目的?

從第一世紀明白經文原來的文化背景,對我們如何理解經文有決定性的影響。如果我們完全不理會原來的文化處境,怎麼能確認自己的理解合理、合法呢?對第一世紀猶太文化的了解,可以幫助我們把穿鑿附會、主觀的解讀減到最低,但如果純粹從這種角度出發,只是研究古代文本的方法;我們還要問:「它如何向我們說話?」因為這對華人處境的信徒來說很重要。

我們已經有幾本關於新約概論的著作,如卡森(D. A. Carson)和德席爾瓦(David A. deSilva),是西方備受尊敬的福音派學者。卡森比較採取護教式的路徑,研究扎實,但較無法展現過去三十年的學術議題;德席爾瓦較開闊,採取歷史、文化的路徑,反映二十年來的新約議題,例如「尊榮與羞辱」等。而我嘗試透過《新約聖經研究導論》整合以上兩者,以華人語境與筆觸,敏感回應華人讀者所面臨的問題。

Q:有什麼現代人誤讀聖經的例子嗎?基督徒應如何「應用經文」?

馬可福音十五章1~20節談到,法利賽人和文士質問耶穌說:「你的門徒為什麼犯古人的遺傳呢?因為吃飯的時候,他們不洗手。」如果直接按照字面解釋,我們可能會覺得法利賽人怪門徒不洗手很合理啊!因為飯前洗手才衛生。但這是因為現代人已經具備醫療衛生觀念,才多了這層視角,在第一世紀的法利賽人,還沒有現代衛生概念,所以他們問的不是衛生問題,而是出於宗教禮儀,出於門面的規矩,批評耶穌的門徒沒有遵照當時的文化規矩,耶穌因而回應:「從心裡發出來的,有惡念、凶殺、姦淫、苟合、偷盜、妄證、謗讟。這都是污穢人的;至於不洗手吃飯,那卻不污穢人。」耶穌批評的,是宗教僵化腐敗的觀念,而非字面上洗不洗手的問題。

再舉一個例子,啟示錄第十三章出現了一個數字666,現代很多人喜歡用這個數字代表某些人事物,但這麼做,對兩千年以前的第一讀者來說,有什麼意義呢?其實,在第一世紀用數字表達人名很正常。如果我們繞過經文所處的文化背景,把自己的文化讀入,經文的解讀就會主觀且離譜。

比方說,一九四七年發現死海群體、死海古卷,展現第二聖殿時期,以及巴勒斯坦猶太信仰群體豐富的面貌,使我們對當時的文化背景有更好的把握。這是耶穌傳道的背景,塑造保羅思考的背景,也是保羅傳教的背景,如果不理解這些背景,我們反而是避開耶穌的道成肉身來講道,容易抽象又疏離。

因此,談到經文的應用,會發現我們常講的應用是「告訴我怎麼做」(know how);但我更認同高達美的觀點:應用就是帶來改變的想法。怎麼重新去看、重新調整價值觀、重建視野和處境,使得我們按著不同的處境去探索、去實踐、去成長,我認為這更加重要。只在意前者,會犯下跟法利賽人一樣的錯,規條式地把聖經直接搬到生活裡,今日教會倡導吹號角就是一個例子。按此說來,教會也應該倡導守律法呀!比如,聖殿被毀時,我們不知道以色列人有沒有吹號角,但我們知道當時律法還是很重要。有些教會想感受聖經節慶不是問題,但不能成為常規,因為這不是信仰最核心的東西。

Q:請問何謂「新約鑑別學」?新約鑑別學對一般信徒的幫助是什麼?

十七、十八世紀以降,鑑別學開始建構明確的方法論。簡單來說,鑑別學問的問題,就是歷史的問題。例如:「文本鑑別學」探討最初手稿的狀態,就像你會在和合本看見有些經文旁邊有虛點、有「古卷言」;「形式鑑別學」關注經文成文之前的口頭傳統的「形式」;「編修鑑別學」會問:編修過程中反映的歷史是什麼?

「新約鑑別學」的重要性在於:信仰是從歷史裡出來的。耶穌在歷史裡工作、與人互動、宣講,經過幾十年後,透過作者寫成文字,並經過抄寫與傳遞。這些歷史的實在,都是毋庸置疑的。

因此,我們不應該把歷史與信仰二分,信仰是無法脫離歷史的。任何一個現代學者都會同意:從來沒有客觀歷史,所有歷史都是言說。例如:我們不會質疑「歷史耶穌」,但看福音書時,卻發現四個耶穌的面貌,有四種演繹的方式。所以,鑑別學是讀經必要的工作;它可以驗證、公開討論、接受評估,使解經不至於過度主觀,可以客觀量度解讀的對錯與問題。如果有人說他的解經是從聖靈感動而來,那其他人就沒話說了,但透過鑑別學,我們可以認真討論,這樣對信仰比較負責任。

Q:我們如何回應當代倫理議題?基督徒如何準備自己,在公共領域中帶出倫理應用的新行動?

聖經是兩千年前的作品,當時社會文化面對的倫理議題,與當今不同;但倫理議題的核心,是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上帝希望祂創造的關係應該如何,是不會變的。但政治結構、社會互動、法律次序、醫學和科技的發展等等,無法從聖經裡找到簡單答案。

舉性別議題為例,在聖經裡清楚可見上帝的創造有男有女,但現在我們碰到的是更複雜的議題。我們可以更努力理解聖經、堅持看法、分享論述,但我們也不能忘記,這個議題牽涉的層面很廣,如法律、醫學、心理學等。每個人在公共場合都有發言權,基督徒可以用聖經發言,其他人也可以表達他們的想法,如果基督徒要有意義地論述,應該把群體中的專業人才也納入討論,如醫生、律師等,而不單是拿出聖經來要求他人,尤其在公領域裡,為什麼他人要接受聖經觀點?

如果想踏出教會跟社會互動,我們不能沒有認識對方的準備。當我們去聆聽對方、進行對話時,不等於要放棄自己的立場,這是我們無法逃避的現實,因為不去理解,我們也無法同理教會內的年輕人,在社會、在學校裡所遇到的衝擊與論述。

比如公投議題,就是所有人都可以投票、所有人都可以論述。我們提出論述,他人也可以;我們希望別人聽我們講話,同時也要學習聽別人發言,這才是社會該有的現象。面對這個現象,更需要集合群體中不同的專才、彼此幫助,一起豐富論述,因為型塑論述,需要有更稠厚的角度,我也不認為讀神學的人可以壟斷話語權。

Q:你在神學院任教多年,同時具有牧者的身分,請問你在推廣神學教育的過程中,遭遇的挫折是什麼?

現代人的生活節奏忙碌,人們不容易在任何事情上聚焦、專心。文化發展速度雖快,但人們習於蜻蜓點水式的閱讀,文章不能太長、太厚、太深。作為神學院老師,我要求學生要有紀律和堅忍的精神,但在現代的文化潮流下,會遇到很大的張力。怎麼讓人發現花力氣去認真地思考閱讀,對信仰和生命有幫助?有時候我們沒有辦法展現這點,沒辦法展現聖經研究的成果能豐富我們的信仰,所以讓一些信徒覺得神學教育只屬於神學院,跟實際生活無關,甚至覺得聖經研究沒有用。

但這是我們的責任:我們要思考如何言說、演繹而使人明白。我們不能怪信徒沒有興趣讀書,因為可能是我們把事情搞得太過複雜,讓他們倒胃口,沒辦法看見信仰的力量、上帝的話語在生活中的意義。

雖然,我不認為我可以幫助所有信徒,但這部作品的努力與嘗試,可以幫助那些願意更深認識信仰的基督徒。因為,讀神學就像人與人之間的相處,當今天我們要更深認識一個人時,不會滿足於喝杯下午茶而已,而會花費力氣聽他講話、彼此分享經歷等等。所以,我也鼓勵基督徒在星期天的崇拜以外,對信仰有更多進深的思考。例如:如何詮釋我們所見的世界?如何理解上帝對這個世界的帶領與護理?這些都是需要耗費力氣的思考。只強調感受的信仰,不能承載生命。因為我們要認真思考每日接觸的世界、用心看待每天擦肩而過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