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牧養同志?——四種教會類型介紹

/王道維

近年來隨著歐美國家逐漸開放同性婚姻法制化,各地的華人教會也越發感受到難以置身事外的壓力,產生各種回應與討論。但是除了神學、社會與法律相關爭議以外,第一線牧者更迫切面對的,恐怕是該如何牧養那些隱藏在教會中的同志基督徒?[1] 如果同志願意公開出櫃,牧者又該如何幫助他(她)得著安慰支持,而不會讓教會裡其他會友誤解?這些都是牧養現場非常真實的議題,卻也是目前最少被討論的部分。

在這樣的背景下,筆者嘗試將我們在「友善交流座談會」[2] 中幾次相關的討論稍作整理,以勸勉/陪伴/認同/複合四種教會牧養模式為例,供有此負擔的牧者同工參考比較。需要先強調的是,本文只是「描述性」地說明已存在的運作方式,而非作為任何「規範性」的論述。因此讀者需要就教會處境來參考,並尋求上帝的帶領。[3] 或許這樣的方式亦可促進教會間,甚至世代間的良性對話,[4] 讓教會同工在牧養路上可以互相幫助,而非彼此批評,好一起回應身為群羊牧者的呼召。

一、勸勉型的教會

1. 基本立場:此類教會認為信仰上對婚姻的定義是限於一男一女的結合,所有在婚姻以外的性行為都是罪。同志最好的生活方式是持守獨身,若願意走入異性婚姻亦所樂見,但反對因社會壓力而做出此種選擇。

2. 初次接觸同志:牧者僅在當事人自願告知的情況下得知,且非經本人同意不會告知他人。可能會視需要成立特別關懷同志的部門或小組。

3. 平時的相關教導:信徒該與主建立親密深入的關係,對於罪或性的誘惑僅能夠靠主的恩典及弟兄姊妹的扶持來共同敵擋。教會平時教導信徒以愛心對待所有人,不會用定罪的眼光去看待同志基督徒,而是認為與其他軟弱的信徒一樣,都需要時時省察與信靠上帝才能帶來真實改變。同志基督徒可能會因為此類教會公開反對同性婚姻的立場感到不舒服,但牧者仍會在各方面提供適當的關懷。

4. 關於出櫃:此類教會期待同志僅需對熟悉的屬靈同伴(小組長尤佳)分享,得到信仰與心靈上的支持。除非當事人靈命成熟且為了見證基督,否則並不鼓勵公開出櫃。

5. 受洗、聖餐與服事:任何人只要口裡承認並心裡相信基督是主,就可以受洗,但是對於聖經道德標準不願認同者(如同性性行為與婚外性行為都是罪),難謂有洗禮的正當性。領受聖餐時,不會特別強調某種罪或誰該不該領聖餐(除未受洗者外)。
此類教會鼓勵同志基督徒與其他會友一起參與小組與服事,但倘若有同工在婚姻外有性關係(無論同性或異性),就不適合擔任敬拜、聖餐、小組長或主日學教師等方面的服事。

6. 勸戒與輔導:此類教會的會友如果對於性行為之立場有違反聖經的表述,牧者自應本於愛心教導
的原則私下關心勸誡,免得讓人誤解聖經或教會之立場。對於持續有婚外性行為者,無論對象是同性或異性,主內肢體都當持續關心代禱,並嘗試挽回至其悔改。若有同性間感情的問題,原則上會由夫妻來共同輔導(除非是很有經驗者)。若當事人已經在同性伴侶的關係中,因了解關係破裂的傷害很大,輔導通常不會主動建議分開。

7. 可能的問題:此類教會中的同志可能仍覺得自己的本相無法被完全接納,若非同時積極教導會友去關懷同志族群,恐怕很難避免有不成熟的肢體,將同性性傾向與若干負面的標籤連結,使同志基督徒感到受傷。此外,同性伴侶間的關係比一般異性間更不容易界定,而如果連一對一的情感關係都不被認可,可能更易使當事人放棄而進入完全開放的性關係中。

二、陪伴型的教會

1. 基本立場:此類教會雖認為同性性行為是上帝所不喜悅的罪,但認為人心的改變需要聖靈在適當的時間親自作工,並非人有限的話語所能作到。教會的教導會儘可能多元,觸及生命中的不同層面,不會特別強調與性傾向有關的議題。

2. 初次接觸同志:牧者若得知有同性性傾向的會友,可在其同意的情況下先邀請若干靈命成熟的同工就近關懷,增加了解與互信,也可與其他會友一樣安排屬靈同伴,以培養好的靈修習慣並互相代禱。

3. 平時的相關教導:教會的公開教導除了婚姻家庭生活以外,也會教導如何過健康的獨身生活,特別強調與耶穌基督個人建立親密而深入的關係。此外牧者較少以信仰之名來論斷對錯是非,更多作傾聽者或陪伴者,較容易吸引在主流社會中受忽略的族群。關於公共議題,此類教會平時會多所關心,但不會以教會的名義參與(不反對會友以個人的身分參與)。若需要公開表達,牧者團隊也會先有適當鋪陳並謹慎用詞,避免針對某些族群而激化對立。即使信徒間有不同的看法,牧長也會先有更多的聆聽與了解,避免先入為主的論斷。

4. 關於出櫃:教會牧長對待同志原則清楚且態度友善,不會鼓勵同志基督徒出櫃,但當事人若不介意,也不必刻意隱瞞。畢竟如果其他會友能了解牧師對待同志的友善態度與清楚原則,會有助於其他同工繼續的牧養。

5. 受洗、聖餐與服事:任何人只要願意承認並接受耶穌基督為個人的救主都可以受洗,不會要求先認同某些罪行是罪才可受洗。同理,除非有非常明顯以至於不能不處理的情形,不會禁止任何已信主受洗的弟兄姊妹領取聖餐。
教會也鼓勵同志基督徒有適合其屬靈生命與恩賜的服事,使其屬靈生命有更完整的發展。但是關於需要站上教會講台、主日學或是帶領敬拜等服事,若未能完全認同教會相關的教導並有適當的見證則暫不考慮。

6. 勸戒與輔導:此類教會中若有會友(不管是否為同志)有不妥當的行為,牧者都會先親自了解具體事實,再與當事人討論,在良好的牧養關係中讓當事人因感受到關愛而反省。對於已有同性伴侶者不會特別勸阻干涉,但是注意其情感關係是否會影響到與上帝或與其他人的關係。

7. 可能的問題:牧養模式非常個人化,牧者多半需要花相當多時間陪伴,所以教會人數可能不會太多。如果當事人後來轉到其他更接納同志的教會,此類教會通常願意給予祝福並持續關懷。

三、認同型的教會牧養

1. 基本立場:此類教會認為婚姻的核心意義是一對一的忠貞關係,不分性別。可以接受同性婚姻來強調兩人間彼此的委身。

2. 初次接觸同志:多半會由目前的會友、同志社群(網站)得知訊息而來參加。教會當然也開放給所有人,包括一般異性戀的家庭。

3. 平時的相關教導:由於同志族群在主流社會中容易受到挫折,此類教會更多強調上帝無條件的接納,在愛中沒有歧視,但同性伴侶間的親密關係應比照異性婚姻委身於兩人之間。即使目前同性婚姻尚未通過,一些教會仍要求認識滿兩年且願意互相委身才可有性行為(將來同性婚姻合法化後,也會要求避免婚前性行為)。關係穩定的同性伴侶若願意,亦可在教會內舉辦類似婚禮的公開儀式,讓親友家人與教會牧養都有明確的依歸,產生正面的示範。對於非基督徒同志圈中若干不符合聖經原則的價值觀,此類教會並不認同但會尊重,不會用定罪的方式來切割,以免另類歧視;但仍會持續在各種場合中,分享見證上帝對伴侶關係的祝福。

4. 受洗、聖餐與服事:任何人只要口裡承認、心裡接受基督是主就可以受洗,領受聖餐。教會雖然也有異性戀基督徒,但希望提供同志基督徒完整的服事機會,因而可受裝備在同志社群中傳揚福音。在對外服事上,教會鼓勵走入其他弱勢族群來展現關懷,也會盡力為同志族群與基督教會間的彼此了解而努力。

5. 勸戒與輔導:由於同志伴侶間的感情在親友間不容易公開,教會牧者會更多關切兩人間是否有不平等的關係,或是不健康的情感依附。對於極少數可能維持開放式性關係的會友,牧長會先私下聆聽勸導,避免安排重要的服事。對於在其他教會因性別議題而受傷的同志會多傾聽、陪伴與安慰,亦會規勸不要責怪原來的教會。

6. 可能的問題:由於此類教會為數不多,信仰造就的資源較為缺乏。當信徒信仰成長到某個階段後,可能同時跨兩個教會(或轉會)來尋求屬靈生命進一步的成長。

四、複合型的教會牧養

此類教會本身擁有多元化的吸引力,使得在同志議題上持保守或開放的兩方,可以分散彼此因觀點差異而有的張力,間接讓同志基督徒也有空間能委身於教會的牧養。以下略舉兩教會為例:

教會A的牧者雖然公開反對同性婚姻,但因為該教會的地點、敬拜與講道方向上都很吸引一般的年輕族群,青年事工健全活潑,間接使得年輕的同志朋友,覺得可以得到情感或友誼上的支持。教會對這些同志基督徒多是抱著「不問不說」的原則,甚至默許一些願意委身並有適當恩賜的同志基督徒擔任小組長或區長。若有特殊的需要則會另外予以輔導。

教會B的牧者雖然對外公開支持同性婚姻,但並不會在教會講台強調。牧師平時除了一般的牧養外,也會關心各種社會議題,鼓勵會友積極關懷各類弱勢族群(同志、勞工、單親、街友等)。教會整體仍是持守傳統的婚姻定義,但會友認為這與同志爭取平等的權益(如同性婚姻)並沒有衝突。此類教會認為基督徒本不應該強迫社會接受聖經對信徒的標準,反要有受苦的心志來面對價值觀的差異。

此類教會有個潛在問題是,若相關的社會議題被激化,以至於會友間認同的差異被突顯時,牧者是否仍能維持教會內部的合一?畢竟牧養雖有多重面向,但最終仍需面對整體的一致性。

結語

從以上簡略的概述可以看出同志牧養實在不易,常有許多辛酸難言的過程,但並非完全無法可循。檯面上的爭議應用到有血有肉的個人身上時(不管是同志或非同志),各教會難免又有不同的強調。筆者衷心希望,這些差異不會讓基督肢體分裂,反倒因此對多元的現代社會展現出更大的包容力與更有深度的牧養,幫助更多同志朋友有機會認識創造他們的主,並在祂救贖的恩典中成長。


附註
1. 筆者對「同志基督徒」採取較寬鬆的定義,是清楚接受耶穌基督的救恩,穩定聚會,但也同時承認自己明顯感受到同性的性吸引,或在性別認同上不同於其生理性別者。此定義並不區分當事人實際行動上是否全然實踐這些性別傾向或認同,畢竟有個人生命歷程或處境上的差異。
2. 友善交流座談會是由筆者與同工於二○一五年六月所成立的平台,為讓教會中對於性別議題的不同聲音能彼此定期(每月)交流,減少誤會與增加了解。相關介紹可見《校園》雜誌2017年3、4月號:〈同志與教會間的第三條路——舉辦「友善交流座談會」的行動記錄〉
3. 以筆者對聖經神學的粗略了解並與同志基督徒相處的有限經驗,在立場與作法上比較接近(但不等同於)第二種類型(陪伴型),但筆者也能充分了解其他牧養類型的理念與體諒其處境。至於對傳統牧養神學中若干更細緻的處理,建議可參考筆者另一篇文章:〈從「友善交流座談會」反思教會對同志的牧養與神學議題〉,《國學與西學》2017年6月(第十二期)頁97-108。
4. 關於在同性戀議題上的神學與信仰爭議已經有許多文章討論,於此不再重複。有興趣的讀者可參考《同性戀的十字架——倫理學者的對話與交鋒》(羅秉祥、龔立人著,香港:香港基督徒學會,2013)。

本文作者
王道維
國立清華大學物理系與通識教育中心教授、國家理論科學研究中心副主任並清華大學諮商中心主任。在公共議題上關心同志議題與高等教育改革,私下更喜歡學習哲學、文學與藝術相關主題。對基督教思想與社會文化間的對話有不自量力的負擔,希望從信仰的角度發展更完整的基督教人文精神。相關文章可見於個人的部落格http://blog.udn.com/dawwei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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