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以為公務員很輕鬆!

/作者:陳宣信(做光做鹽任勞任怨的小小公務員)

近年來在台灣社會,「公務員」這個身分,或是所謂在「公家機關」工作,似乎成為被熱烈討論的議題,外界總是拿最高標準檢視著我們。如何在民眾的期許與自身的工作中取得平衡,是一項不容易的挑戰。

我大學及研究所讀的是法律,但我沒有走上傳統法律人的路,而是選擇進入體制內(政府),且特別去勞工行政的領域。我所在的機關,是直轄市政府的二級單位,也就是在最基層的單位擔任最基層的人員,服務著台北市最弱勢的兩種族群—身心障礙者和外籍勞工。我的同事每天說著不同的語言,有台語、華語、印尼語、英語、越南語、泰語、Tagalog(菲律賓方言),甚至是手語;服務對象有仲介(公司)、雇主、雇主家人或關係人、被照顧者、來自不同國家的外籍勞工、想聘僱外籍勞工的市民朋友、與外勞相關的NGO等!而我的工作內容主要有兩部分,其一是包山包海的行政工作,舉凡研考、綜管、內控,不論是年復一年例行性的,或是隨政府施政偶發的,都得不停地交報表、填表格、蒐集及回覆資料等;另外則是業務類的工作,處理雇主與外勞及仲介的勞資爭議、辦理外勞休閒文化活動、執行及管理中央各項計畫、評鑑,以及受理民眾諮詢等。

內外夾攻的困難挑戰

公部門最流行的一句話就是:「人在公門好修行」。因為在公部門工作,會面對許多異於外界(私部門)的挑戰,因此在公部門工作,就像是修行一樣,需要不斷鍛鍊自己、磨練自己的耐性與信德。

在內部的挑戰中,最常被一般民眾所詬病的,就是公部門很僵化、保守。公部門有嚴密的科層組織,每個人在自己位置上就是要服從長官、服從組織,很多時候想做某些事,或者明知道這麼做才是對的,但只要命令一下來,就得順服;又或者做許多事或許多決定前,一定會有上級告訴你:簽(陳╱核)出來!要完成一件事,必須經過冗長的程序,常常動輒得咎,可說是既沒彈性又沒效率,往好處想是保護機制,往負面來看卻正當化公部門推拖事情的景況。除此之外,每天一大堆公部門的例行性行政工作,日復一日,既無聊又規律,卻也無力避開所謂的「冗事」,做久了,真的不免讓人質疑自己存在的意義,花了大把勁考上公務員,難道只是為了這些無關緊要的工作?另外,公部門是個講求「關係」的地方,即使在同一個機關內,我的業務單位與幕僚(如會計、秘書、政風等)單位的合作,也要講求關係;還有本機關與上級機關、地方機關面對中央主管機關的業務往來等,都是靠關係在運作和維持,一旦關係不好,想請求協助與幫忙,就會困難重重,甚至遇到對方權責內的工作,也可以莫名其妙地推到自己頭上來。

外部的挑戰,就更多更大了。公部門主要從事「依法行政」,也就是按照既有的法律、政策,回應民眾面臨的各樣需求或問題。但在依法行政的框架下,面對不同的對象與案例,也必須突破先入為主的觀念、偏見,時刻考驗著智慧。而再完善的政策與法規,總是有不足的地方,且人的問題總是複雜、多元的,只能被動「執行」法律的我們,卻無法滿足所有人的期待,很多時候面對當事人哭訴求助無門,或是憤怒咆哮政府無能時,只能無奈面對;又或者辛苦調查完一個案子,準備要給當事人正義的回報時,就接到高層或是民意代表的介入,最終不了了之。這一切的委屈只能默默往自己肚裡吞,明明法律賦予我們權力,但卻只能消極以對。

當初,我懷抱偉大崇高的理想,覺得要改變社會,就要進入體制內,熱血地成為一個不一樣的公僕,進而使政府單位成為民眾的助力。但經歷以上種種挑戰後,才發現,理想和現實總是有殘酷的落差。久而久之,起初的理想與熱情難免會消磨殆盡。但若是以信仰的角度來看待工作,才能帶出不一樣的工作觀,而這份眼光,是持續使我們有動力去工作的推力。

思考「工作」真義

「工作」(或「職業」)這個中文詞彙很單純,但如果從英文的角度來看就豐富多了,有很多層次。「work」意思可以是要做的事、勞動、例行的工作;「occupation」從字根可以推測,這種的工作只是佔一個位子;「employment」則是著重在賺錢維生的層面,受僱於他人的就業;「profession」是一項具專業性的工作;而「vocation」層次更進深一點,是自認擅長又有意願且負使命感的工作,像是人生的志業;最後「calling」是一份因著信仰、清楚堅定的聖召,就像是被神差遣、差派去為祂工作。同樣是「工作」,差別卻非常大。其他類似的單字還有「job」、「career」……等,則不多述。

有時我們從事的work,不見得是pro-fession,但卻可以因著這份信仰,而成為vacation或calling;反之,有時候即使是一項profession,可是做的人僅把它當作是employment或occupation,則遑論vocation或calling了。

升大四那年暑假,參加校園團契辦的「青年宣道大會」,會中戴繼宗牧師說了令我印象深刻、深深影響我未來工作觀的一句話:「Let our profession be our profession! 」(「profession」雙關:既有專業╱職業,又有宣告╱聲明的意思。),意思是「讓我們所擁有的專業或職業,成為信仰的宣告!」聖本篤也認為,對基督徒來說,我們的工作,正是檢視我們是否真誠尋求上帝的標準,是否活在生活中與祂連結,或者只是為自己的私心而活。

我的工作就是使命

對我來說,從信仰的眼光來看待我所處的職場,其實就像是身在跨文化的宣教工場;我所做的工作,其實也是服事。「宣教」一詞的英文是「mission」,直譯就是「使命」。帶著使命工作(事奉),並把福音融入工作中,其實就是宣教;而我的同事、我所服務的對象,皆來自不同的地方、國家,對他們而言,我的存在表彰「見證」,我就像是跨文化的宣教士,能讓他們看到神;神也藉著我,使他們因我蒙福。每當我想到我的工作是神賦予宣教的機會,就不得不懷著感恩積極的心面對!

每當我服務最弱勢的外籍勞工,總會想起「不可忘記用愛心接待客旅;因為曾有接待客旅的,不知不覺就接待了天使。」(來十三2)而聖經中也有多處經文清楚指出上帝對於「寄居者」的憐愛與公義,上帝多次地提醒「不可虧負寄居的和孤兒寡婦」(耶二十二3)、「困苦窮乏的雇工,無論是你的弟兄或是在你城裡寄居的,你不可欺負他」(申二十四14)、「和你們同居的外人,你們要看他如本地人一樣,並要愛他如己」(利十九34)。以色列民曾在埃及地為奴、做過寄居的,知道寄居的心,所以上帝要他們不可忘記,身為蒙神憐憫與救贖的,更要善待寄居者。其實,在神面前我們何嘗不是客旅、不是寄居的?都在等候神將我們帶到永恆的家中去,所以,更要好好把握透過工作來完成使命。

雖然工作中面臨的各項問題與挑戰,常是我們無法掌控與解決的,但神已經賜了最有力的服事工具與能力,那就是禱告與愛。這是基督徒的權柄,也是責任。每一天,隨時讓自己的工作在禱告中面對及交託考驗,讓禱告成為工作的力量泉源,幫助我們全心投入工作,從中與神連結,透過祂,我們的工作得到轉化,不再是一種重擔或義務,而變成一種可以表達愛和犧牲奉獻的方式。因此,每天騎車上班的路上、面對無理的民眾、臨時遇到令人無助的難解問題、步入長官辦公室門口有事需要他商量前,我常常定下心來禱告,也在禱告中釐清思緒、尋得智慧,並處理好情緒;而當我愈常記得禱告時,也愈加藉著禱告激發出我對神、對人的愛,明瞭到我所面對的每一個人,上帝都愛他,所以我也要愛他。有了對人的愛,我和對方就有了「關係」,這份關係,也讓我在公務運作上更有幫助。

專一跟從神的心志

德國哲學家康德曾說過:「Ich kann, weil ich will, was ich muss.」(我之所以能夠做,是因為我願意做我必須做之事),我認為這是對於工作最棒的詮釋。不論我們做什麼,上帝總會帶領我們、賜予勇氣。我們必須做的,就是盡我們那份努力,透過工作活出祂對我們的使命,並承擔這份使命。就像哥林多林後書三章4~5節所言:「我們因基督,所以在神面前才有這樣的信心。 並不是我們憑自己能承擔什麼事;我們所能承擔的,乃是出於神。」

每一份工作,都是上帝所賜的,做什麼其實不重要,而是我們以怎樣的心志與態度去做,在當現今世代與大環境普遍不利工作的發展時,基督徒工作的目的與動力,就更加值得深思,我們需要像迦勒那樣「另有一個心志,專一跟從神」的突破性,與另類的工作心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