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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乍暖還寒的早上,江回得牧師從位於台北新生南路的懷恩堂,步行到羅斯福路的校園大樓接受訪問。深灰色高領毛衣,搭配黃褐色細格紋西裝外套,流露出前輩牧者樸實的端莊。「我不曉得有沒有回答到你的問題,如果不適合的話,不刊登也沒關係。」面對關於牧者濫權的提問,江牧師一而再,再而三補上這句,溫柔而堅定。溫柔,在於他沒有因屬靈勒索這尖銳的題目而面有難色,也無意回嗆受害人對教會領袖的指控。堅定,在於基督「有權不弄權」的精神,他念茲在茲,貫徹整個對話。
Q 關於權力的運用,您從哪裡獲得啟蒙?
A 我是馬來西亞華人,在馬來西亞半島南端的新山成長,從小在教會長大。高中之後我到台灣念大學,那四年經歷屬靈上的「浪子」生活,沒有教會生活。大學畢業之際,我回到神面前,參加一個畢生難忘的退修會。
聚會講員是一位資深牧者,曾經大力推動福音橋佈道法。他解釋福音的本質,如雷貫耳,我到今天還記得:「什麼是十字架的真理?就是有權不弄權,有理不講理。」他解釋「有權不弄權」的意思。主耶穌作為上帝的兒子,絕對有權力從十架下來,對那些羞辱祂的官兵打兩巴掌,然後回到十架上,但祂沒有運用這些權力。至於「有理不講理」,是指耶穌有千萬理由為自己辯白、證明自己無罪,或反過來控訴那些要把祂釘死的人,但他沒有為自己申冤。
「有權不弄權,有理不講理」讓我開竅,我生命開始轉變,對權力的運用也確立一個穩固的信仰基礎。
Q 回顧您在懷恩堂的服事歷程,您發現牧者團隊在運用權力的時候,有什麼共通點?
A 首先是用溝通來達致團隊共識。在懷恩堂每個月會開一次執事會,議案由執事投票表決,牧者在會議列席而不會投票。教會事工在主任牧師的領導下,各組事工的教牧和執事一起參與,彼此配搭,完成任務。我在牧養過程中,經歷過幾位主任牧師的帶領,我從他們身上有不少學習。所謂溝通,其實就是願意在意見分歧的時候停下來,聆聽彼此看法,為了凝聚共識。
有一次,牧者團隊成員察驗到上帝開路,讓懷恩堂可以去創啟地區某個據點宣教。這提案來到執事會討論,執事們有所疑慮。已經退休的周聯華牧師,也認為去那裡宣教太危險。往後執事和牧者經過近三年的密切溝通,慢慢建立我們後來對於宣教的共識,這樣就用了快三年時間,我們最後決定不要去那創啟地區宣教。
Q 執事和牧者以這種方式溝通,您不會覺得很沒效率嗎?
A 這種溝通方式的優點是透明。另一個優點是,在這個凝聚共識的等候過程當中,牧者、執事都會有成長。畢竟成長是透過每次聚會、每次會議、每次分享禱告等慢慢堆疊而成的。
除了溝通之外,透過尊重來維持同工間應有的界線也是十分重要的。我們牧者團隊有特定分工,每位同工都有自己負責的事工。如果對彼此負責的事工領域有意見,我們會以尊重的態度向對方表達。
Q 周聯華牧師(1920~2016)是懷恩堂、甚至是二十世紀台灣華語教會最有權力的牧者之一。周牧師的權柄觀對您有什麼影響?
A 我到懷恩堂服事的時候,周牧師已經年過七十,早已退休,所以我沒有直接跟隨他參與服事。但教會遇到一些關於牧養的神學難題的時候,我們還是會請教他。比如說,我們浸信會強調「信而受浸」,讓認清自己信仰、能夠為自己信仰負責的人接受浸禮。因此,我們沒有嬰孩浸禮,只有嬰幼兒奉獻禮。我們碰到一個實際問題:一個人幾歲才夠成熟可以受浸?有同工提出年齡下限為國中一年級的年紀。可是我們會質疑說,升讀國一的確是一個新的階段,但十二、三歲的少年人足夠成熟嗎?
於是我們請教周牧師,他認為,也許從教育心理學而言,十二歲升國中、十八歲升大學的年齡標準,有一定統計學的根據。可是,我們很難用劃一年齡作標準,來斷定一個人的靈命是否足以成熟,接受浸禮。因此,經過周牧師的指導,我們決定由第一線負責兒童事工的牧者、老師,來判斷有意受浸的孩子是否適合受浸。他們長期接觸這些孩子,對於他們是否已經悔改、重生得救、了解信仰的內涵,有最真切的理解。
周牧師的屬靈權柄極具分量,用世俗的說法是手握權力,但他也是懷恩堂會友親切的「周爸」。他重視牧養學生,許多被他牧養過、畢業多年的學生,仍會親切地叫他「周爸」。無論是資深的平信徒領袖,或是一些多年不在懷恩堂聚會的老會友,他們都非常敬仰這位屬靈父親。周牧師就如慈愛的父親,不會刻意擺出權柄的姿態或語言,反而深得大家尊敬,樂意在各種事工配合他的帶領。
Q 林道亮牧師(1911~2009)是資深舊約學者、中華福音神學院首任華人院長,貽範數代牧者信徒。林牧師的權柄觀對您有什麼影響?
A 我沒有跟他上課、受教於他,但我讀過他的著作,也聽過他的講座。林牧師提倡「僕人式權柄」:傳道人進到教會服事,不應該以為「我是牧者,所以你要聽我」,反而必須謙卑,以僕人的態度服事,在會友當中,使他們的生命改變。日起有功,他們就會自然而然肯定牧者的權柄、聽牧者的教導。這樣,牧者在教會中才得以有更多發揮。
Q 這期雜誌刊登一位傳道人的故事(參頁26)。他初到教會服事,主責牧者在他非自願的情況下,強制他在休假日參與地區性牧者聚會,且不得補假。主責牧者更認為這是理所當然、傳道人應有的服事態度。您對這事例有什麼看法?
A 主責牧者對新進牧者這樣施壓是不對的、不應該的。我先假設這位主責牧者超過六十歲、牧會超過三十年。在他年輕時所處的台灣教會環境,教會資源和人手缺乏,弟兄姐妹對牧養的需求卻十分殷切。因此,當年帶他的牧者很可能天天都在牧會,或者他自己的服事生涯也是天天都在牧會。他受過去的經驗影響,要求新進傳道人天天牧會,也是可以理解的。
可是,牧者全心、全人、全時間服事,不代表他不能休假吧。勞基法修改後,週休兩天變相成為慣例,因此我們懷恩堂的牧者也是週休兩天。我週休兩天,但我還是願意隨時服事,配合教會的聚會和弟兄姐妹的需要,把休假排在之後。所以,符合勞基法、有休假的規律,與忠心的服事,兩者其實並不衝突。
何況近年牧者老齡化、神學院新生數字下滑、教會和社會氣氛讓牧者面對巨大壓力,教會還是得營造一個適合、友善的環境,把願意留下且服事的牧者留下來。事工過量、不容休假的話,很容易會讓牧者過勞、耗盡,甚至影響他們跟配偶、兒女的關係。這樣,對教會和對牧者個人,只會有害無益。
Q 這期雜誌刊登一位Z世代基督徒青年的故事(參頁14)。她大學時代到別的縣市生活,投入教會生活。牧者輔導要求她「回報」日常生活大小事,以發掘她人際網絡中可以邀來教會的非基督徒,應付教會增長的「業績壓力」。她因為沒有照著做而被標籤為屬靈上「不順服」。您對這事例有什麼看法?
A 無論是什麼事工目標或屬靈理想,都不應該是用來向弟兄姐妹施壓、使他們配合的理由。牧者也需要有正確的觀念:弟兄姐妹是上帝託付給他們牧養的羊群,而不是推展教會事工的工具。教會想要人數增長可以理解,但更應該看重的是弟兄姐妹生命的轉化和成長。
即使從教會增長的目的考量,施壓給弟兄姐妹,為求增加「業績」,這不是個明智的做法。不是每個弟兄姐妹都有傳福音、佈道的恩賜,也不是每一個的靈命都足夠成熟參與教會事工。牧者首先應該關心弟兄姐妹的靈命成熟狀況,陪伴他們養成健壯的靈命。
牧者有「業績壓力」無可厚非,但他們不是弟兄姐妹的老闆,弟兄姐妹也不是公司的員工。我認識許多教會的狀況,他們的會友因為在教會感到壓力太大而換教會,牧者也無可奈何,這是常見的事。
Q 在教會握有權力的人,如何避免成為對別人施以屬靈勒索的人?
A 學習主耶穌的榜樣,「有權不弄權,有理不講理」,我大學畢業至今都記得。有權力的人需要意識到,有些弟兄姐妹有強烈的道德感、內疚感,尤其會因為尊重牧者、輔導、小組長等有權力的人而感到壓力。這些弟兄姐妹可是時常納悶說:「小組長要求我回報日常生活,我沒有這樣做,是不是很不屬靈?」「牧師呼籲每個弟兄姐妹最少邀請一位新朋友來佈道會,我邀不到,是不是辜負了耶穌頒布的大使命?」
言者無心,聽者有意。牧者、輔導輕鬆的鼓勵、無意的一句話,一些弟兄姐妹聽來可能變成帶著屬靈權柄、宗教責任的要求,感到壓力。因此,牧者、輔導應該謹慎地表達對弟兄姐妹的期待,細心評估可能對弟兄姐妹造成的影響。 資深牧者應該關心在第一線教導和關懷弟兄姐妹的同工,了解他們的是否足夠成熟、跟被牧養者相處時言行是否適合。
當期校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