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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像一下,你走進一間基督教會。空氣中迴盪著熟悉的讚美詩歌,會眾用心地唱著。這是一個普通的主日崇拜,音樂的存在似乎理所當然。然而,當我們深入探討神學教育中音樂神學的地位時,我們可能會發現一個有趣的現象:相比其他神學領域,音樂神學似乎沒有得到同等程度的關注和討論。
在我的神學研究生涯中,常常思考這個問題:為什麼在神學教育界,關於音樂神學的討論相對較少?這個問題不僅關乎學術研究,更涉及我們如何理解音樂在信仰生活中的角色,以及如何通過音樂更深入地認識上帝。音樂在基督教中的角色:是工具還是本質?
音樂常常被視為一種傳教的工具。早期西方宣教士來到亞洲時,就發現音樂是一種跨越語言和文化障礙的有效媒介。他們將西方的聖詩翻譯成當地語言,或創作新的本土化讚美詩歌,以此來傳播福音信息。這種做法無疑取得顯著的成效,使得許多亞洲人通過音樂接觸並接受基督教信仰。
然而,將音樂僅僅視為傳教工具,也帶來一些問題。首先,這種定位可能會忽視音樂本身的神學價值和靈性深度。其次,它可能導致對音樂的功利化理解,即只關注音樂能否有效傳達教義,而忽視音樂作為藝術形式和靈性表達的本質意義。
正如著名音樂神學家貝比(Jeremy Begbie)和蓋瑟瑞(Steven Guthrie)在《共鳴見證:音樂與神學的對話》(Resonant Witness: Conversations between Music and Theology,暫譯)中所強調的,音樂不僅僅是傳達教義的工具,更是一種獨特的神學思考和表達方式。他們提出,音樂有能力成為「福音動態動力的共鳴見證」。這一觀點為音樂在亞洲教會中的角色提供新的視角。
近幾十年來,「敬拜讚美」(Worship and Praise)運動在基督音樂興起,引起人們更多關注音樂在教會生活中的作用。許多教會開始重視現代音樂風格的敬拜,引入更多元化的樂器和音樂形式。這種趨勢無疑豐富教會的音樂生活,也吸引更多年輕人參與教會活動。
然而,這種對敬拜讚美的關注往往被誤解為對音樂神學的研究。實際上,二者之間存在本質的差異。敬拜讚美主要關注的是音樂在崇拜中的實際應用,包括歌曲的選擇、編曲、演奏技巧等方面,其核心多以傳播教義與演繹經文為創作基礎,而音樂神學則是一門更為深入和廣泛的學科,探討音樂與神學思想、靈性體驗之間的關係,研究音樂如何反映和塑造信仰理解,基本上是一門極需要跨學科扶持的學問。
英國聖公會神學家布朗(David Brown)和霍普斯(Gavin Hopps)在《音樂的奢華性》(The Extravagance of Music,暫譯)中提出一個更加開放和樂觀的視角。他們認為,音樂具有一種「過剩」或「奢華」的特質,可以打開啟示性和變革性的可能。這種觀點對於神學教育的發展具有重要啟示,因為它鼓勵我們超越功能主義的思維,探索音樂更深層的神學意義。
「奢華性」在這裡並非指音樂的豪華或昂貴,而是指音樂所具有那超越功能性的豐富性和多樣性。布朗和霍普斯認為,音樂「過剩」或「奢華」的特質,使音樂能夠超越其表面的意義,開啟更深層次的靈性和神學體驗。音樂的「奢華性」體現在能夠喚醒、活化並維持我們對神聖的感知,甚至在我們無法用言語表達時,也能觸動我們的靈魂。
舉例來說,在教音樂神學時,我曾使用愛沙尼亞作曲家阿沃.帕特(Arvo Pärt)的作品《鏡中之鏡》(Spiegel im Spiegel)來引導學生體驗音樂中的靈性維度。這首作品以極簡的音樂語言─僅用鋼琴和小提琴─創造出一種深邃的靜謐感。在課堂上,我邀請學生閉上眼睛,專注聆聽這首樂曲。音樂緩慢而重複的旋律,像是時間的流逝;鋼琴的和弦,如同永恆的呼吸。許多學生事後表示,在聆聽過程中,他們感受到一種超越日常的寧靜,彷彿進入一個神聖的空間。有學生形容:「這音樂讓我感覺自己站在永恆的門檻上,既渺小又崇高。」這種體驗正是音樂「奢華性」的體現。《鏡中之鏡》並不直接傳達任何具體的宗教信息,但它的音樂結構和氛圍卻能夠打開聆聽者的心靈,讓他們體驗到超越言語的神聖感。這種能力遠遠超出音樂的功能性用途,展現音樂作為靈性媒介的深刻潛力。
記得有一次在「Life Seeks Understanding」的音樂神學101課程中,我問學生:「除了選歌和彈奏,你們有沒有思考過音樂本身對我們理解上帝有什麼影響?」大多數學生都顯得有些困惑。這種反應讓我意識到,我們需要在神學教育中開闢的新領域。
在探討音樂神學缺失時,我們不能忽視西方音樂神學的豐富傳統。近幾十年來,西方神學界湧現出許多傑出的音樂神學學者,他們的研究為我們理解音樂與信仰的關係提供寶貴的洞見。
例如,貝比在《音樂、現代性與上帝》(Music, Modernity, and God,暫譯)中探討音樂在現代性背景下與神學的複雜關係。他指出,音樂實踐和由此產生的論述,見證了塑造現代性的一些關鍵神學潮流和反潮流。貝比認為,音樂不僅僅是傳達教義的工具,更是一種獨特的神學思考和表達方式。他通過分析和聲的張力與解決來闡釋救贖的概念,通過多聲部音樂的複雜性來探討三一的奧祕。
同樣,布朗在《上帝與恩典的身體》(God and Grace of Body,暫譯)中提出,所有音樂,無論是宗教音樂還是世俗音樂,都有潛力成為上帝恩典的載體。這種觀點對於神學教育特別有意義,因為它為我們如何看待和使用本土音樂提供新的視角。天主教音樂神學家梅芙.路易絲.希尼(Maeve Louise Heaney)在《掛留的上帝:音樂與懷疑的神學》(Suspended God: Music and a Theology of Doubt,暫譯)中則提出,音樂創作是一種適當甚至必要的神學形式,可以參與過去、傳遞當下真理,並將其傳統化為未來。這種將理論與實踐結合的方法,為我們思考如何在神學教育語境中發展音樂神學提供新的啟發。
掛留的上帝
「掛留(和弦)」為音樂用語,Suspended原意有「懸浮」、「懸掛」的意思,意即「一個人的心懸著,掛在那兒」。常見的和弦有大小之分,大和弦(Major)明亮而開朗,小和弦(Minor)陰暗而沉鬱。而掛留和弦(例如Sus4)正是中間的灰色地帶,帶有強烈的緊張、不確定感和迷惘。
在西方神學界,即使音樂神學家寥寥可數,但大體上已經形成相當成熟的研究傳統。此文稍稍將西方音樂神學分為兩大派別:「教義式音樂神學」和「每日音樂神學」。
「教義式音樂神學」主要關注如何通過音樂來解說和闡釋基督教教義。這個學派的研究通常集中在古典音樂和傳統聖樂上。例如,我在教授神學內功心法班時,就曾以之解釋三一教義,借用音樂和弦與簡單音樂結構解釋三一的奧祕。這種音樂神學有助基督徒以感官方式明白基督教神學。
與之相對的「每日音樂神學」強調在日常生活中通過音樂來體驗和認識上帝。在音樂神學課程中,我曾選擇一些相對冷門的偏輕柔音樂作品,引導學生思考如何在音樂的時間和空間維度中體驗與上帝同在的感覺,尤其是沒有歌詞理解下,純粹讓音樂帶領學生進行新靈性體驗。
這兩種方法各有優缺點,但為我們思考如何在神學教育中發展音樂神學課程提供重要的參考。值得注意的是,布朗和霍普斯在《音樂的奢華性》中提出一種更加包容的觀點,他們認為無論是古典音樂還是流行音樂,都有潛力成為神聖經驗的媒介。這種觀點對於亞洲音樂神學的發展尤為重要,因為它鼓勵我們超越傳統的分類,探索各種音樂形式的神學潛力。
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我開始寫作《道成搖滾》這本書。這是我多年來對音樂神學思考的結晶,也是一次將西方音樂神學理念本土化的嘗試。
在《道成搖滾》中,我試圖將基督教信仰與現代流行音樂,特別是搖滾樂結合起來。通過分析席格若斯樂團(Sigur Rós)、電台司令(Radiohead)和U2等樂團的音樂,揭示現代音樂中隱含的神學主題和靈性元素,希望亞洲的年輕基督徒看到,他們日常聆聽的音樂也可以成為神學思考和靈性表達的方式。
這種方法與布朗和霍普斯在《音樂的奢華性》中提出的觀點不謀而合。他們認為,流行音樂經常試圖引發聽眾的想像力和參與,並且能夠喚起超越性的暗示,為我們重新評估流行音樂的神學價值提供理論支持。記得有一次,一位讀者告訴我:「你的書讓我重新審視我的音樂收藏。現在每次聽歌,我都會想:這首歌在告訴我什麼關於上帝和生命的事情?」這樣的反饋讓我感到欣慰,因為這正是我希望達到的效果:讓人們在日常生活中的音樂體驗中發現神學意義。
有趣的是,我發現非信徒對《道成搖滾》更有共鳴,這本書甚至成為我與他們建立友誼的橋梁。這讓我意識到,音樂神學不僅可以豐富信徒的靈性生活,還可以成為與非信徒對話的一個重要途徑。
展望未來,我認為音樂神學課程的發展面臨著巨大的機遇和挑戰。
首先,我們需要在保持神學深度的同時,也要關注特有的文化語境和音樂傳統。例如,我們可以探索中國傳統樂器與搖滾樂的結合。我最近才與英國舞蹈家與視覺藝術家在英國某城市藝術節演出。我藉著即興拉奏二胡、吹中國笛,與電子音樂融合一起,探索音樂空間無限可能性。這種跨文化、跨領域的嘗試,恰恰體現貝比和蓋瑟瑞在《共鳴見證》中所倡導的跨學科對話。他們認為,神學應該在「音樂學圓桌」上占有一席之地,與其他學科進行對話。這種方法為音樂神學的發展提供一個重要的方向。
其次,我們需要培養一批既懂神學又懂音樂的跨學科人才。這需要神學院重視音樂神學教育,將其納入課程體系。神學教育需要培養專家同時精通神學和音樂,以便深入探討音樂創作的神學意義。
最後,我們需要鼓勵更多的基督徒音樂家參與音樂神學的對話。他們的創作經驗和靈性體悟,可能會為音樂神學帶來全新的視角。神學教育需要擴大對音樂中神聖性的理解範圍,包括音樂家本身以及音樂的聲音。這種觀點特別適合亞洲的文化背景,因為在許多亞洲傳統中,音樂家的角色和音樂的生成過程都被賦予深刻的靈性意義。
音樂神學在神學教育的發展仍處於起步階段,但這正是我們的機遇。通過汲取西方音樂神學的洞見,結合豐富的音樂傳統和文化資源,我們有可能發展出一種獨特而豐富的亞洲音樂神學。
正如我在《道成搖滾》中所寫的:「音樂,是其中一種上帝呈示自身的方式,也是牧養我們靈魂的媒介。『道成搖滾』,因此不光是指到從搖滾樂尋索上帝隱藏的痕跡,更關乎我們怎樣尋回跟隨上帝的激情!」這種觀點與布朗和霍普斯在《音樂的奢華性》中提出的概念相呼應,音樂具有喚起無法言說之事的能力,並能影響我們如何開放地面對世界。我們可以借鑒這種對音樂「奢華性」的理解,在神學教育語境中探索如何更深入地體驗和解讀音樂。這不僅涉及音樂的美學特質,更關乎它開啟靈性體驗的能力。通過這種視角,我們可以重新發掘音樂其中蘊含的神學意義,從而豐富我們的神學教育和靈性生活。
音樂神學要受到神學院關注,或者神學教育更需要有實踐性較強的靈性課程,而不是紙上談兵的理性聖經知識傳授。沒有激情的感性體驗,哪有動感的神學傳授?也許,音樂神學是更新神學教育的新出路。
當期校園